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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6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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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2023年10月31日-11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3 09:01
公司经营数据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0亿元,同比增长9.24%;归母净利润5.89亿元,同比增长16.74% [1] - 非处方药业务营业收入22.71亿元,同比增长13.08%;大健康产品及其他业务营业收入3.85亿元,同比增长46.59%;处方药类营收4.63亿元,同比下降16.93% [1]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7.36%,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9.03%,销售费用率约为39% [4] 营销组织架构 - 公司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业务规划,结合“十四五”战略中期检讨成果,初步形成三大事业部的营销管理架构 [2] 单品增长情况及预期 - OTC业务肠道、咽喉类大单品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大健康业务前三季度保持同比增长,参灵草系列、初元系列、益生菌及肝纯片等均有较好成绩 [2] - “十四五”后半程,OTC业务夯实“胃肠领域专家和领导者”地位,拓展咽喉咳喘、补益等品种;大健康业务打造过亿核心品种,延伸布局新单品 [2] 季度规划 - 公司将推动OTC、大健康和处方药三大业务有序发展,保持均衡节奏,力争完成营收、利润两位数增长目标及股权激励计划考核要求 [2] 并购工作进展 - 2023年,公司投资并购工作围绕胃肠、呼吸、补益等核心品类,储备和挖掘优质标的 [2] 大健康事业部情况 - 受益于多种因素驱动,大健康及其他业务前三季度营收3.85亿元,同比增长46.59%,初元等系列产品实现较好增长 [3] - 未来围绕“发展大健康”,打造大单品,深化数字化营销,改善盈利水平 [3] 十四五规划及OTC板块动力 - 公司“十四五”战略中期检讨后,继续聚焦“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通过双轮驱动打造OTC业务大品类、大单品 [3] 品牌赋能情况 - 桑海制药多维元素片和济生制药复方鲜竹沥液经品牌赋能和渠道协同,成长为代表性大单品和子公司支柱产品 [3] - 公司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结合科研技术和质量管控提升产品品质,积累和提升“江中”品牌力,未来将传承发扬品牌 [3][4] 激励与分红政策 - 激励方面结合国资委、华润集团要求统筹安排,有进展及时公告 [4] - 过去分红比例稳定在30%左右,近几年有所提高,未来现金流充沛时保持较好分红政策 [4] 医疗反腐对处方药影响 - 短期行业适应政策变化,长期更加规范化发展,公司将适应新环境,提升运营能力,激发特色品种潜力 [4] 费用管控与销售费用率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基本与收入同比例增长,费用率相对稳定,未来销售费用率努力保持稳定 [4] 处方药降速原因 - 第三季度处方药产品收入下降受集采等因素阶段性影响,海斯制药部分产品未中标,2022年收入合计约1.9亿元 [4][5] 产品发展空间 - 多维元素片近两年高速增长,现阶段保持高速增长有压力,未来强化产品定位等推动成长突破 [5] - 健胃消食片占据头部领导地位,公司基于其认知推动脾胃品类延伸布局 [5] - 贝飞达受产能瓶颈限制,新产业园预计2025年底建成,2026年投产试运行 [5] - 草珊瑚含片依托消费者粘性有一定市场份额,公司重新梳理咽喉咳喘品类产品,加大投入构建产品矩阵 [5] 渠道库存水平 - 公司主要产品渠道库存处于健康水平 [5]
江中药业(60075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8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42,509,667.14元,同比下降13.45%[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2,474,702.48元,同比增长26.48%[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5,197,665.35元,同比增长55.78%[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总资产为6,239,722,530.49元,较上年末略微下降0.06%[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同比增长27.78%[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0.23元,同比增长27.78%[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6%,较上年度末增加0.73个百分点[5] 业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1.11亿人民币,毛利率为67.88%[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非处方药类主营业务收入为22.71亿人民币,毛利率为73.00%,同比增长13.08%[7]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10.5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9.76%[7] 理财产品 - 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47,000,000.00元,预计收益率为3.90%[12] - 公司南昌分行委托理财金额为100,000,000.00元,预计收益率为2.8%-3.8%[12] 现金流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为3,292,603,214.4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1%[21]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为2,721,632,709.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3%[2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为1,633,802,553.6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2%[22]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为2,151,900,186.2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22]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7:4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 1 页 共 7 页 | . | K | | --- | --- | | | 1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3 | | 第三章 |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 | | 第四章 | 审计委员会的会议 6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 7 | | 第六章 | 附 则 7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其具体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第 3 页 共 7 页 第一条 为推进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7: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 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汪志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 发展,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0-27 17: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1 / 2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7: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并拟订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 (二)研究并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7:4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应当确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17: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匹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动,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629,581,958 元。 | 629,581,958629,444,958 元。 | |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 2 |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7: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7: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JIANGXI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1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JIANGXI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委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