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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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16:4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 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 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董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叶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 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至杭州,公 司拟结合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同 ...
海联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1-09 16:4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 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制度的制订、修订已获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其中 4 至 11 项制度已生效。 上述 1 至 3 项制度尚须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其中第 1 项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海联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9 16:47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是指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
海联讯: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01-09 16:47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第一节 | | 股东 9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6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3 | | 第五章 | | 党组织 27 | | 第六章 |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 董事 2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322 | | 第七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八章 |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 监事 38 | | 第二 ...
海联讯: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2024-01-09 16:4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1、分公司名称: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深圳分公司。本议案生效的前提为《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 营范围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
海联讯: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2024-01-09 16:47
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至杭州市拱墅 区庆春路东清大厦E幢2层(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 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至杭州,公司拟结合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 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 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 ...
海联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09 1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海联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 ...
海联讯: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1-09 16:47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 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 ...
海联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9 16: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 组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 ...
海联讯:独立董事制度
2024-01-09 16:47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独立董事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