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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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 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 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3-24 08:08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增补[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按需召开[12] - 定期提前五日、临时提前两日通知,紧急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通过[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可参与[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9]
弘景光电(301479) -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3-24 08:08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7]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监事会或主席收到提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通知[7] - 特定情形下,监事会主席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8] 会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发言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14][15] - 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15] - 监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应建议撤换[1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19]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20] 决议相关 - 监事会决议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且未表明异议的监事负赔偿责任[20]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需保密[22] - 监事会主席督促落实决议,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22] - 监事会及其成员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决议执行情况书面报告[22] 其他 - 监事出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本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4]
弘景光电(3014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肖金陵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赵治平提名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 ...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3-24 08:08
人事变动 - 独立董事马冬林因工作申请辞职,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27日[2] - 公司同意补选肖金陵为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情况 - 肖金陵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报名培训并承诺尽快取得[4] - 肖金陵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才可提交股东会审议[4]
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3-24 08:08
担保审批 - 未经批准公司及子公司等不得擅自对外担保[3] -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 - 为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并论证风险[6][7] - 多种情形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12] 担保调查 - 财务部对被担保方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估[19] - 被担保方经营和资信状况需含企业资料、财务报告等[8] 担保管理 - 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19]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7]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1] - 发现被担保方丧失偿债能力应及时控制风险[21] -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预先追偿[21] 审计核查 - 董事会指定审计部定期核查公司担保行为[21] 子公司担保 -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2]
弘景光电(3014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为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 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 ...
弘景光电(301479)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03-24 08:0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886667股,募资66565.13万元,净额59372.58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5年3月10日划至指定账户[1] 项目投资 - “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拟投28923万元[5] - “研发中心建设”拟投7342.17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12500万元[5] 资金使用 - 拟用不超15000万元募资向弘景仙桃借款5年,不计息[3] 审批情况 - 2025年3月21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借款议案[9][10] - 保荐人对借款无异议[12]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3-24 08:0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3] 任职与解聘 - 不得担任情形包括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 特定情形下1个月内解聘,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10] 协助与公告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8]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8] 职责代行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3]
弘景光电(301479) -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三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5 | | 第十章 | 劳动人事管理 46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7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49 | | 第十三章 | 争议的解决 50 | | 第十四章 | 附则 5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