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3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原则 - 决策和实施关联交易时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6] - 发生必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6] 表决规则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21] 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2%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定价规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难比较时充分披露定价依据[14]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等,有成本加成法等五种方法[28] 其他规定 - 公司财务部跟踪关联交易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报董事会备案[1]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