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SH:600811)2024-07-15 18:57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一、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事项概述 (一)债权人申请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 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预重整期间,公司应履行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以及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 2、勤勉经营管理,支出维系其经营所必要的费用,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 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3、不得实施放弃债权、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4、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 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资产状况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 监督; 5、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及相 关投资协议; 6、全面如实向出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