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1555东吴证券(601555)2024-02-23 18:21

关于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 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东吴证券,A 股证券代 码:601555; 杨 伟,时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披露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 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未能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前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 司业务管理系统向本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迟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才向本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本所要 求补正后,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即股东大会召开后才完成补充提交, 备案时间明显迟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 聘任独立董事,关系到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的规范性和内部治 理的有效性,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影响重大,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53 号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