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海峡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福建海峡环保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