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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晶合集成晶合集成(SH:688249)2024-02-28 20:01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