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 得行权的情形。除有关离职的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外,本次行权的其他激励对象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 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6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独立董事:何志聪、辛然、孙俊英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研 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