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董事会等可提议临时会议[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委员可委托,独董须委托独董[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 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12]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董事会等可提议临时会议[7]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委员可委托,独董须委托独董[8]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 议事规则自H股上市生效,原规则失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