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一轮反馈回复更新2023年半年报数据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第一部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 3 | | ---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7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7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7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8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8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9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1 | |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15 | |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9 | |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0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0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