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