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计划 - 2025年度投资计划增加V7明窗车型项目投资发包预算5003万元,支付预算1470万元[14] - 调整后2025年度投资发包预算100119万元,投资支付预算39711万元[1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行使[16] - 《公司章程》修订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16] - 《公司章程》修订后适用主体去掉监事,增加高级管理人员[1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相关机构起诉,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起诉[20] - 股东提出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按要求提供,有正当理由可拒绝并15日内书面答复[19]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1] 公司运作与决策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3]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4]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4][25]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25]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会审议提案若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本次会议表决[27] - 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27]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3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5日前[3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6] - 公司设副总经理3 - 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4] -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5] -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5] - 提名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5] -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4] -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多项工作[3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3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7] - 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3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9] - 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40] 其他事项 -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修订,相关内容于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2]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5]
东风股份(600006)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