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新产业新产业(SZ:300832)2025-10-28 18:5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