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3008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战略、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二)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