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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炬申物流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架构 -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并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内部控制评估 [1] - 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5]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核财务报告及披露、审查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 [10] - 需对重大关联交易、并购投资活动及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方案进行审查 [10]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1]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14] 决策机制 - 关键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包括财务信息披露、会计政策变更、财务负责人任免等 [12]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提交报告,发现重大内控缺陷时需立即上报 [17]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实施情况 [18] 会议规则 - 季度例会制,临时会议可由2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需2/3以上委员出席 [24] - 表决采用过半数通过原则,关联委员需回避 [3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决议需书面呈报董事会 [33][34] 配套保障 - 证券部负责日常联络,内部审计部门为常设办事机构 [3] - 委员可调取年度财务预算、重要合同等一切必要资料 [11] -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次数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