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措施:提质保供培强 畜牧业“十条”并举
搜狐财经·2025-07-10 07:43
政策延续与升级 - 支持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补尽补,并加大畜牧业设备报废更新补贴力度 [1][2] - 当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触发一级预警时,立即启动收储,每次收储量原则上不低于3000吨 [1][3] - 将生猪价格保险升级为综合收入保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每头不超过2000元,死亡风险保障提高至每头最高1200元 [1][3] 龙头企业与产业链支持 - 支持养殖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 [1][4] - 省级财政对纳入国家培育计划的畜牧产业集群每年给予3000万元支持,对进入省级先进制造业重点集群培育的肉类精深加工集群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 [1][5] - 计划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肉制品加工企业,并推动全链条数字化平台建设 [4][5] 品牌培育与市场拓展 - 实施畜牧业品牌培育计划,培育"川字号"畜禽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对市场认可度高的品牌给予省级财政补助 [5] - 积极拓展畜禽产品国内和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5] 资源要素保障 - 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牧业重大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5] - 全面落实畜牧业生产用地政策,保障养殖场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按规定减免或缓征土地使用税 [5] 行业目标与整体规划 - 目标3-5年内全省畜牧全产业链产值迈上万亿元台阶 [4] - 政策旨在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要素保障,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