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4] - 公司向1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8.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完成登记 [5] - 2023年公司回购注销8名离职激励对象86.185万股限制性股票 [5] - 2024年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10,762,200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6] - 2025年公司回购注销58.8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离职及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 [7]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6名离职激励对象的53.495万股和1名绩效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的5.305万股,合计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9% [8][9] - 回购价格因利润分配调整,从初始授予价9.66元/股经三次派息(0.16元、0.22元、0.36元)后调整为8.92元/股 [11][12]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账户,计划于2025年8月6日完成注销,总股本将从8,474,978,037股减少至8,474,390,037股 [12] 回购价格调整依据 - 回购价格调整遵循《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按公式P=P0-V计算,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11] -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实施每股0.16元、0.22元、0.36元的现金分红,导致回购价格累计下调0.74元 [11][12]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注销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588,000股至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变,总股本减少至8,474,390,037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