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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迎新规 明确公募基金“投资之锚”
证券时报·2025-11-01 02:21

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指引》),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推动境内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意在提高主动投资纪律性,促进公募基金形成 更加稳定清晰的投资风格,更好发挥公募基金的价值投资工具属性,引导行业机构回归"受人之托、代 客理财"的初心,专注于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发挥比较基准 "锚"和"尺"的作用 一方面,《指引》《操作细则》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中关 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另一方面,《指引》《操作细则》要求管理 人根据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业绩比较基准任命具备相关投资研究经验的基金经理,且基准一经选定不 可随意变化,不得仅因基金经理变化、市场短期变动、业绩考核或者排名而变更基准。 同时,此次规则强化了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包括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选取、披露、监 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为业绩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