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鹏都农牧(002505)投资者索赔再获得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公司法律诉讼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2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批鹏都农牧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长沙中院立案,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2] - 鹏都农牧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因公司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1][2] 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 - 2024年11月22日,鹏都农牧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 公司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2年间,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雄特牧业预付购牛款176,898万元,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04,797.5万元 [1][3] - 公司预付行为与合同及实际进口情况不符,且与鹏欣集团、北京雄特之间的资金支付、还款时间及金额高度一致,相关借款未支付利息,9亿元意向金的支付有悖商业逻辑,实质是掩盖资金占用事实 [1][3] - 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4] 投资者索赔资格 - 根据律师观点及前期胜诉判决,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买入鹏都农牧股票,并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可发起索赔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