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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603158腾龙股份(603158)2023-12-19 16:3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腾龙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1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 部审计机构;指导及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 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