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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 - 回购报告书
301310鑫宏业(301310)2025-04-22 16:32

回购资金与股份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3][14] -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至800,000股,占总股本0.29%至0.59%[5][14]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5][13][14] 借款情况 -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90%[3][15] - 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6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16] 时间安排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满足特定条件可提前届满[3][17] 审议与账户 - 回购方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6] - 公司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28]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52亿元,净资产22.79亿元,流动资产32.96亿元,2024年净利润1.16亿元[21] 资金占比 - 假设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用完,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净利润比重分别为0.94%、1.75%、1.21%、34.41%[21] 用途与授权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3年内未转让完则注销[23]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有效期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25]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29] - 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29] - 公司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29] - 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公司将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9]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停止回购并在两交易日内披露结果及股份变动[29] 风险提示 - 本次回购存在股票价格超上限致方案无法或部分实施的风险[30] - 本次回购存在因重大事项等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30] - 本次回购存在因监管新规需调整条款的风险[30] -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30] -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