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300191)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 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2011]266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77,121,313.6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 040 号《验资报告》。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 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