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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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查处一起某店销售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
中国食品网· 2025-10-27 17:30
案件核心事实 - 2025年10月16日,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店销售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侵权并罚款1000元 [1] - 侵权行为发生于2025年8月5日,该店未经授权在店铺门头牌匾及店内装潢中使用了与“贵州茅台”中国驰名商标、“MOUTAI及图案”、“茅台”注册商标相同的字样形态与图案 [1] - 该店商品来源合法,未涉及侵权行为,但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台账记录,导致经营额无法计算 [1] 侵权行为定性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 - 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是为招徕顾客,在店内多处使用与茅台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字样形态与图案 [1] 行业品牌保护现状 - “中国茅台”相关的注册商标是国内家喻户晓的品牌商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占有率 [2] - 市场中有不少经营主体试图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以提高商品销售率 [2] - 此类行为侵犯了商标持有人的知识产权,是市场监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典型案例 [2] 市场监管启示 - 该案例警示市场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需重视市场主体使用知名品牌商标的情况 [2] - 在检查中应多加询问查看,以防止市场主体未经允许和授权非法使用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发生 [2]
国药集团,严正声明!
中国基金报· 2025-10-17 20:28
公司股权关系与历史沿革 - 国药集团所属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其所持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转让,转让后不再持有药材股份任何股权 [3] - 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药集团、国药中药与药材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或控制关系 [3] - 药材股份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10058万元人民币,曾用名为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5] 商标与品牌侵权纠纷 - 国药集团声明从未授权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使用国药集团和国药中药的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3] - 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未经授权多次擅自使用“国药集团”相关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已构成严重侵权,国药集团已启动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4] - 双方的商标和品牌名称纠纷自2020年持续至今,尽管药材股份曾在2021年声称进行整改,但纠纷不断 [6] 药材股份的经营与信用状况 - 药材股份存在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多个负面法律标签 [4] - 该公司2023年及2024年的参保员工人数均登记为0人 [4][5] - 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曾发生法律纠纷案件,包括拖欠施工单位及农村集体企业款项的事件,国药集团曾接到相关投诉信函 [4] 国药集团背景信息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以生命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6] - 集团拥有1600余家成员企业,业务覆盖科技研发、工业制造、物流分销等大健康全产业链 [6][7] - 集团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包括国药控股、国药股份(600511)、国药一致(000028)等 [7]
国药集团:药材股份已构成严重侵权,目前已启动法律程序
中国基金报· 2025-10-17 20:24
国药集团与药材股份关系声明 - 国药集团发布严正声明,澄清与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已无任何股权关系或控制关系 [1][4] - 国药集团所属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转让其所持药材股份25%的股权,并不再持有药材股份任何股权 [3][4] - 国药集团提醒社会公众和投资者,部分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可能仍显示国药中药为药材股份的历史股东,需注意明辨以避免误判 [4] 药材股份侵权及经营状况 - 国药集团指出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未经授权多次擅自使用“国药集团”相关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已构成严重侵权并启动法律程序 [4] - 国药集团从未授权药材股份使用其字号、商标等无形资产,也从未允许其以国药集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4] - 药材股份存在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多个负面标签,且2023年、2024年参保员工均登记为0人 [5][6] - 药材股份曾用名为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10058万元人民币 [5][6] 纠纷历史与国药集团背景 - 国药集团及国药中药自2020年起已多次发布声明,声讨药材股份冒用名义、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7]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业务涵盖大健康全产业链,拥有1600余家成员企业 [7][8] - 国药集团旗下拥有国药控股、国药股份、中国中药等多家上市公司 [8]
国药集团,严正声明!
中国基金报· 2025-10-17 20:19
公司股权关系与历史沿革 - 国药集团所属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其持有的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给上海天悦腾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股权注销登记 [3] - 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药集团及国药中药不再持有药材股份任何股权,双方不存在任何股权或控制关系 [4] -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10058万元 [6] 商标侵权与法律纠纷 - 国药集团声明从未授权药材股份及其所属企业使用国药集团和国药中药的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5] - 药材股份未经授权多次擅自使用“国药集团”相关字号、商标及特许经营权,已构成严重侵权,国药集团已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5] - 药材股份存在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多个负面标签,且2023年与2024年参保员工均登记为0人 [6] 公司背景与行业地位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以生命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业务涵盖科技研发、工业制造、物流分销等大健康全产业链 [8] - 国药集团拥有1600余家成员企业,包括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中国中药、国药现代、国药太极等多家上市公司 [8]
16年“贵酒”大战终落幕!上海贵酒不能再叫“贵酒”,存货还堆了4.86亿元
国际金融报· 2025-10-11 23:37
诉讼判决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要求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贵酒”[1][2][6] - 判决同时要求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酿等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6] -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贵州贵酒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6] 诉讼历史与进展 - 商标之争始于2019年12月,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在南京起诉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4] - 2021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贵州贵酒100万元,销售公司承担20万元连带责任[5] - 案件经上诉发回重审后,重审判决将贵州贵酿的赔偿额度提升至150万元,另有三家公司合共承担105万元连带赔偿责任[5] 公司业务背景 - *ST岩石于2018年借助“酱酒热”以收并购方式切入酱酒赛道,并于2019年将公司名称更为上海贵酒[4] - 公司最初从事贴牌生意,至2020年底取得贵州高酱酒业52%控股权后,才逐步打通白酒全产业链[4] - 贵州贵酒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国有贵阳酒厂,于2016年被洋河股份收购,成为其布局酱酒的重要一步[4] 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824.96万元,同比下降85.22%,归母净利润亏损6776.68万元[9]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74.28万元[7] - 截至6月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46亿元,半成品为3.4亿元,二者合共占据存货总额的99%[9] 公司面临的挑战 - 公司自2023年末开始资金承压,返利返货无法兑现,市场投放减少,叠加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控股股东股票被冻结等事件影响[9] - 经销商关系受挫,对补货、备货持审慎观望态度,导致公司营收持续下降[9] - 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2025年上半年推出“库存折扣包销计划”以清理库存,但存货周转天数仍高达6617.65天[9]
16年“贵酒”大战终落幕!上海贵酒不能再叫“贵酒”,存货还堆了4.86亿元11
国际金融报· 2025-10-10 22:52
诉讼判决核心结果 -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贵酒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贵州贵酒集团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贵酒" [1] - 相关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第1223571号、第8550010号、第978487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6] -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被告需向贵州贵酒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 [6] 诉讼纠纷历史背景 - 商标之争始于2019年12月,贵州贵酒以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上海贵酒等相关公司 [3] - 2021年7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100万元,后经上诉发回重审 [4] - 重审判决将赔偿额度提升,贵州贵酿对贵州贵酒的赔偿增至150万元,另有三家公司合共承担105万元连带赔偿责任 [5] 公司经营与财务现状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账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74.28万元 [7]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824.96万元,同比下降85.22%,归母净利润亏损6776.68万元 [9] - 公司受到关联方海银系暴雷、核心高管离职、控股方股票冻结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销商关系受挫 [7][9] 存货与运营压力 - 截至2025年6月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1.46亿元,半成品为3.4亿元,二者合计占存货总额的99% [10] - 存货周转天数达到6617.65天,远高于2024年的1669.76天和2023年的479.87天 [9] - 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推出"库存折扣包销计划"以清理库存,但措施影响有限 [9]
*ST岩石商标案败诉,被判赔超418万元且不得使用“贵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0 21:50
诉讼判决核心结果 -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关于“贵酒”商标纠纷的终审中败诉[1] - 法院裁定公司需赔偿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47万元[6] - 公司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贵酒”这一企业名称[1][6] 诉讼案件审理过程 - 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及再次上诉的复杂过程[5]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审判决[5] 判决对公司业务的具体要求 -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销售公司需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5][6] -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需完成经济赔偿[6] 涉事公司背景 - 原告贵州贵酒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国营贵阳酒厂,于2016年被洋河股份全资收购[6] - 被告上海贵酒前身为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进军白酒行业后更名[6] 公司近期经营状况 - 上海贵酒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824.96万元,同比下降85.2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776.68万元[6]
“贵酒”商标纠纷案迎终审,*ST岩石被判赔超418万元 停用“贵酒”名称
凤凰网· 2025-10-10 20:59
商标纠纷案终审判决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贵酒”企业名称,并停止侵害贵州贵酒集团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3] - 公司被判赔偿贵州贵酒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47万元,并需在官网及上交所官网发布公告以消除影响 [1][3] - 此案为终审判决,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4.68万元和二审5.31万元,均由公司及相关方负担 [2][3]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4.96万元,同比下降85.22%,归母净亏损6776.68万元,同比收窄12.41% [8]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2.85亿元,同比下降82.54%,归母净利润为-2.17亿元,同比下降349.63% [8] -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岩石”,若2025年相关财务指标不达标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7] 市场表现与股东情况 - 截至10月10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81元/股,今年以来累计下跌52.76% [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对经销商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8]
“贵酒”商标案终落幕!*ST岩石被判赔偿419万元,立即停用“贵酒”名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8:33
诉讼结果与财务影响 - 公司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并需负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约10万元[1] - 公司需根据判决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会减少本期利润[3] - 另有一宗相关商标侵权案件一审判决公司需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0万元,但目前该判决尚在上诉期内,未生效[5][6] 品牌与运营冲击 - 公司需立即停止使用“贵酒”企业名称及相关商标,并需在官网及上交所网站发布致歉公告以消除影响[1][2] - 停止使用核心品牌标识“贵酒”意味着公司需在短期内完成产品包装、广告宣传、渠道标识等全方位品牌替换,成本高昂且可能导致消费者认知混乱[3] - 此次败诉的影响远超419万元的直接赔偿,是对品牌、渠道、财务等核心竞争力的系统性冲击[1] 诉讼历史背景 - 公司与贵州贵酒的商标纠纷可追溯至2019年,贵州贵酒因不满“贵酒”等字样被使用而提起诉讼[4] - 案件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等复杂法律程序,最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4][5] - 除本案外,贵州贵酒还于2024年2月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公司等五被告,合计索赔1亿元[5]
“贵酒”商标案终审判决!上海贵酒败诉 被判赔超418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25-10-10 17:03
诉讼判决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海贵酒败诉,需立即停止侵害贵州贵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4] - 法院裁定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销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贵酒”这一企业名称 [2][5] - 上海贵酒及相关公司被判赔偿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47万元 [5][6] 涉事公司背景 - 贵州贵酒前身为1950年成立的贵阳酒厂,是贵州老字号企业,于2016年被洋河股份全资收购 [5] - 上海贵酒前身为上海岩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进军白酒行业并更名,引发商标纠纷 [5] 对公司财务影响 - 上海贵酒表示将根据判决进行会计处理,这会减少公司本期利润 [6] - 根据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24.96万元,同比下降85.22% [6] - 公司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6776.68万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