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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新规来了
第一财经资讯· 2026-02-11 16:19
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旨在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与适应性,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2] 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 优化再融资审核,提高效率,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对象为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 [3] - 调整募投资金投向要求,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3] - 此举旨在提高再融资制度对新质生产力的包容性、适应性,提升对实体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战略性新兴领域 [4] 主板引入“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为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将研究在主板推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5] - 该标准已在科创板成功应用,目前科创板共14家企业采用该标准实施再融资,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和76%,其中两家成长层企业募资57.8亿元,目前已注册生效11家 [6] - 创业板已于2025年6月实施该标准,市场反响良好,主板公司亦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固定资产占比低、无形资产比重高、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等特征,需要长期稳定资金支持研发 [7] 明确未盈利企业融资间隔期为6个月 - 优化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的,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即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8] - 该条款主要适用于科创板成长层上市公司及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的科创企业,旨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定心丸”,支持其研发和业务发展,引导资源向新质生产力聚集 [8] 强化“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 - 针对实践中部分锁价定增存在批文到手后拖延或放弃发行,滋生“忽悠式融资”的问题,新措施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8][9] - 交易所将对违反公开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形成震慑,规范通过再融资变更控制权的行为 [9]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在前端,加强预案把关,若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法行为或公司治理出现重大异常影响发行条件,则禁止披露再融资预案,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减少“带病”申报 [10] - 在后端,加强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定期报告披露募投项目进度,若与募集说明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需详细说明原因,并对违规变更资金用途、擅自延长临时补流期限等情形加强监管与惩处 [10]
2026年中国商业地产迎四大趋势:反内卷、轻资产、出海升温、AI 驱动
北京商报· 2026-02-10 22:25
行业发展趋势 - 2026年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呈现“反内卷”、“轻资产”、“出海升温”、“AI驱动”四大发展趋势 [1] - 商业地产行业分化进一步加剧,行业新增投资减少,轻资产模式渐成主流 [1] - 提振市场信心仍是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1] “反内卷”政策环境 - 政策层面将加大反内卷力度,为线下商业营造公平环境 [1] - 自2026年2月1日起,《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重点整治限制经营者自主经营、不合理收费、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1] - 政策旨在引导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1] “轻资产”运营模式 - 轻资产模式将成为行业主流趋势 [1] - 该模式早年主要应用于酒店物业,后逐步延伸至商业体,如今已覆盖各类商业业态与IP内容运营 [1] - 轻资产盛行是商业地产运营管理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体现了行业企业投资趋于谨慎的整体态势 [1] “出海升温”品牌战略 - 品牌出海热度将持续攀升,市场对企业资本实力与供应链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 - 中国企业正从“品牌出海”迈入“生态出海”新阶段 [2] - 未来出海品牌将在数量、业态、区域上实现进一步突破,中国商业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将持续提升 [2] “AI驱动”技术应用 - AI技术对商业创新的驱动将不断深化,应用将更加广泛深入 [2] - 在广度上,AI将全面渗透成本控制、场景体验、运营服务、管理决策等全环节 [2] - 在深度上,AI将实现从工具应用到思维革新的跨越,重塑行业发展逻辑 [2]
上交所就新增主板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梧桐树下V· 2026-02-10 15:00
《6号指引》修订核心观点 - 上交所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6号指引》,旨在更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灵活性与便利度,推动高质量发展[1][13] - 核心修订内容包括将科创板试点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扩展至沪市主板,并设置相关负面情形[1][13] 修订背景与目的 - 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6号指引》已在科创板建立“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并成为科创板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有效支持了科技企业研发投入[13] - 本次修订拟在借鉴科创板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至主板市场,以更大力度的支持科技创新[13] 主要修订内容总结 新增主板认定标准 - 明确沪市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认定标准为:最近一年末,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1][3][13][14] - 明确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2)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1][7][13][14] - 科创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同时满足: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6] 设置负面情形 - 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其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1][8][14] 其他修订内容 - 删除原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不符合监管要求需在本次再融资时调减募集资金的规定,相关事项将适用上位规则[2][14] 认定标准与适用范围 - 指引适用于同时具有轻资产和高研发投入特点,且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的上市公司[4] - 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用于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募投项目,经充分论证后,用于补流偿债的比例可超过30%,但超过部分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7] 核查与披露要求 -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需对轻资产认定依据、研发投入口径与归集准确性、是否符合标准及超比例融资合理性等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意见[9] - 上市公司需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轻资产构成与占比、近三年研发投入比例与总额、符合标准的说明及超比例融资的合理性等[10] - 发行完成后,需在年报等报告中披露超比例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入进度、结余及研发项目推进情况[11] - 超比例用于补流偿债的募集资金后续变更用途,原则上应继续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10][11]
再融资新规来了
第一财经· 2026-02-09 23:48
再融资一揽子优化措施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重点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 以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3] 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支持力度 - 优化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 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审核 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5] - 调整优质上市公司募投资金投向要求 支持其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 投向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5]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可提高再融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提升对实体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战略性新兴领域 [6] 主板引入“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沪深交易所将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以更好适应科技创新企业再融资需求 [7] - 科创板已率先建立该标准 共14家企业采用该标准实施再融资 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 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76% 目前已注册生效11家 [8] - 创业板再融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已于2025年6月发布实施 [9] - 主板亦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集聚一批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上市公司 此类公司固定资产占比较低 无形资产比重较高 研发费用持续投入且占营业收入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将标准扩展至主板是提升再融资灵活性的关键举措 [9]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与强化监管 - 优化未盈利科创企业再融资间隔期要求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前期募集资金到位满6个月 可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该条款主要适用于科创板成长层及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的科创企业 [10] - 明确融资间隔期6个月 有助于科技型企业合理安排融资进度 及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引导市场资源加快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 [10] - 强化“再融资+控制权变更”监管 要求以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 需上市公司及发行对象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交易所将对违反承诺的市场主体加大事后处罚力度 [11] 加强再融资全过程监管 - 在前端加强预案把关 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法行为或公司治理出现重大异常影响发行条件的 禁止披露再融资预案 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 减少“带病”申报 [13] - 在后端加强募集资金监管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应当披露募投项目进度 与募集说明书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的 必须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对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的 加强监管并严肃惩处 [13]
沪深北交易所再融资政策优化
搜狐财经· 2026-02-09 23:04
核心政策调整 - 沪深北交易所于2月9日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旨在提高优质上市公司再融资效率 [1] - 政策核心导向为“扶优、扶科” 对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规范、具有市场认可度的优质公司优化审核 [1][8] - 整体措施旨在解决现行规则与客观实务问题的差异 提升再融资机制的灵活性与便利性 [9][10]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 上交所修订《6号指引》 将科创板试点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扩大至主板市场 [4] - 明确沪市主板“轻资产”认定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3][5] - 明确沪市主板“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 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5% [3][5] - 深交所相关规定与上交所保持一致 [3] 募集资金用途限制放宽 - 符合“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标准的公司 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可在充分论证后超过30% 但超出部分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3][5] - 此前监管对主板企业再融资补充流动性有严格限制 补充流动性和偿还债务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且研发投入等均计入该范畴 [6] - 政策调整解决了轻资产科创类企业因流动资金需求大但受补流比例限制而被迫编造募投项目的问题 [5][6] 对破发公司再融资限制放宽 - 新规允许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 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合理融资 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3][8] - 与2023年11月的严格限制政策相比 此次新政对破发企业再融资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态度 [8] - 此前规定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企业再融资 部分公司破发源于市场原因而非自身经营原因 限制影响了企业正常融资需求 [8] 其他便利性优化措施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 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 可在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9] - 优化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并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 [9] - 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负面清单 并明确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 [9] 市场影响与前景 - 政策被认为利好轻资产科创类企业 为其提供了融资便利 [4][6] - A股再融资规模在经历数年下滑后 于2025年迎来拐点 2025年再融资募集资金达9509亿元 同比增长326% 其中增发8877亿元 同比增长413% [10] - 随着三大交易所优化措施的出台 未来A股市场再融资规模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7][11]
再融资规则迎重磅优化:主板公司将不再受30%补流比例限制 破发企业可通过竞价定增、可转债合理融资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9 22:22
核心观点 - 沪深京交易所于2月9日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措施,核心在于“扶优、扶科”,通过放宽对优质、科创类公司的限制,提升再融资的灵活性与便利性,以支持科技创新和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1][13] - 政策调整预计将推动A股再融资市场回暖,2025年再融资规模已迎来拐点,同比增长326%至9509亿元,未来在政策支持下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13] 政策核心内容:放宽“轻资产、高研发投入”公司限制 - **扩大适用范围**:在充分借鉴科创板试点经验基础上,上交所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从科创板扩大至主板市场 [6] - **明确认定标准**: - **轻资产**: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 [1][7] - **高研发投入**: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 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 [1][7] -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 **且** 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1][7] - **放宽补流比例限制**: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主板企业,其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再受30%的限制 [1][8] - **政策背景与影响**:此前主板公司补流还贷比例严格限制在30%以内,导致部分公司为融资而编造募投项目,新规解决了轻资产科创类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大但缺乏重资产投入的融资困境,提供了便利 [8][9] 政策核心内容:调整对“破发”公司的融资限制 - **政策转向**:新规允许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合理融资,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1][10] - **历史对比**:此前(2023年11月),监管曾设置严格限制,将破发列为再融资的“红线”之一 [11] - **调整意义**:新规采取了更灵活的态度,承认许多公司破发是市场原因而非公司自身问题,避免限制企业的正常经营融资需求 [12][13] 其他优化再融资的配套措施 - **优化再融资间隔期**: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可在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13] - **优化预案披露机制**:要求公司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并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 [13] - **优化简易程序负面清单**:同时明确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旨在解决现行规则与实务需求的差异 [13] 市场影响与数据 - **再融资规模拐点已现**:根据东吴证券研报,A股再融资规模在连续数年下滑后,于2025年迎来拐点,全年募集资金9509亿元,同比增长326% [13] - **增发规模大幅增长**:2025年增发募集资金8877亿元,同比增长413% [13] - **未来展望**:随着三大交易所优化措施的出台,业内认为未来A股市场再融资规模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13]
科创板“示范田”又有新输出!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向沪深主板扩围
中国经营报· 2026-02-09 21:08
核心观点 - 沪深北交易所推出优化再融资一揽子措施 核心举措包括将科创板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推广至主板 以及优化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的再融资间隔期 旨在系统性构建更适配科技创新的基础制度 为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1][3][4]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扩围至主板 - 沪深交易所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 此前该标准已在科创板试行并取得良好成效[1][2] - 科创板自2024年10月建立该标准以来 已有14家企业采用此标准实施再融资 合计拟融资351.2亿元 占2025年科创板受理企业家数和拟融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7%和76% 目前已注册生效11家[2] - 主板已集聚一批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 新标准将放宽其募集资金补流比例限制 允许超比例部分定向用于主业研发 以更好服务主板科技型企业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3] 优化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再融资间隔期 - 上交所宣布优化再融资间隔期要求 对于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 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 则在前次资金到位日6个月后即可启动再融资程序[4] - 此举旨在为这类企业提供“定心丸” 帮助其合理安排融资进度 及时筹措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引导市场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5] - 专家认为 这体现了对创新活动“非线性和长周期”特点的深切体认 缩短间隔期并以前次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为前提 形成了“快反馈、快补给”的良性循环 确保研发进程持续[5][6] 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与业绩表现 - 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显著 2024年全年研发投入总额达1680亿元 是板块净利润的3倍以上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总额为1328.64亿元 是板块净利润的2.7倍 研发强度中位数达12.5% 持续领跑A股[5] -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企业共38家 2025年1-9月合计实现营业收入696.43亿元 同比增长40% 净利润同比缩亏约60% 合计研发投入约240亿元 接近2024年同期的2倍 占营业收入比例约35%[6] 其他配套支持措施 - 支持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再融资也是深交所、北交所一揽子措施的重要内容[6] - 沪深北交易所提出 存在破发情形的上市公司 可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合理融资 但募集资金需投向主营业务 此举旨在避免“一刀切”误伤 并倒逼企业聚焦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6][7]
深圳控股以2.74亿元出售晶华电子70%股权 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
智通财经· 2026-02-06 21:35
交易概述 - 深圳控股全资附属公司深业鹏基向沙河实业出售其所持晶华电子70%股权 总代价为现金人民币2.74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 深业鹏基不再持有晶华电子任何股权 晶华电子不再为深圳控股附属公司 其财务业绩不再并入集团报表 [1] 交易战略背景 - 该交易符合集团积极推动的转型策略 即成为“不动产资产管理及综合营运服务供应商” [1] - 晶华电子主营业务为物联网领域智能显示控制器及液晶显示装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属先进制造业 与集团未来聚焦的不动产资产管理及营运服务业务关联性较低 [1] 交易目的与影响 - 集团一直积极探索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晶华电子内在价值的途径 交易符合对晶华电子的长远发展策略 有助于释放其市场价值 [1] - 交易将进一步优化集团的整体业务架构 使集团能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 [1] - 交易将加速集团实现向轻资产、服务型业务模式的战略转型 [1]
深圳控股(00604.HK)出售晶华电子70%股权 套现2.74亿元
格隆汇· 2026-02-06 21:15
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业鹏基出售所持晶华电子70%股权,总代价为现金人民币2.737525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晶华电子任何股权,其财务业绩不再综合计入集团报表 [1] 交易战略意义 - 交易符合公司积极推动的转型战略,即成为“不动产资产管理及综合营运服务供应商” [1] - 晶华电子主营业务为物联网领域智能显示控制器及液晶显示装置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先进制造业,与公司未来聚焦的不动产资产管理及营运服务业务关联性较低 [1] - 公司一直探索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晶华电子内在价值的途径,此交易有助于释放其市场价值并优化集团整体业务架构 [1] - 交易将使公司能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加速向轻资产、服务型业务模式的战略转型 [1]
美银:看好中小盘股 科技巨头吸引力下降
格隆汇APP· 2026-02-06 20:13
核心观点 - 美国银行策略师认为美国中小盘股票是中期选举前的最佳配置方向[1] - 特朗普政府的激进干预措施对能源巨头、制药商、银行及大型科技公司等板块形成压力[1] - 市场正从轻资产商业模式向重资产商业模式转变 科技七巨头的市场主导地位面临重大威胁[1] 市场资金轮动 - 投资者因担忧人工智能带来的冲击而加速从科技股中轮出资金[1] - 资金转而寻找有望受益于特朗普政府降低生活成本举措的交易机会[1] 受益板块与公司 - 中小盘股票成为此轮繁荣的主要受益者[1] - 对经济增长前景改善更为敏感的一大类公司跑赢大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