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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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 必易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 因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股票行为 [2] - 取消资格的激励对象买卖股票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开信息决策 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计划细节 [2] - 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保持49.90万股不变 授予价格定为19.34元/股 [3]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范围涵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骨干 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需激励人员 [1] - 激励对象排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1] - 15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的任职资格要求 [3] 合规性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对激励对象资格进行核查 [1] - 确认所有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 激励计划内容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保持一致 [2]
致欧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召开[1] - 会议由董事长宋川主持 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1] -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1]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2]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限制性股票考核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2]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2]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限制性股票授权事宜 - 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授予日 调整股票数量及价格等[3][4] - 授权范围包括办理归属手续 作废处理未归属股票 以及修改计划管理规定等[4]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5]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旨在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5] - 议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6]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6]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规范实施确保有效落实[7]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7] -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员工持股计划授权事宜 - 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开立账户 解释计划条款等[7]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8] -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陈兴 刘明亮 张国印回避表决[8]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下午14:30[8]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无董事回避表决[8]
致欧科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线上通讯方式召开 由监事会主席郭志钰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同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2]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2][3]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4] - 关联监事郭志钰在两项员工持股计划议案中回避表决 其余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 计划明确禁止强制员工参与 强调通过利益绑定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5] 信息披露与公示安排 - 详细公告内容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5] - 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不少于10天的内部公示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3][4]
泽宇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形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4日通过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1] - 监事会主席杨贤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37元/股调整为13.2417元/股 下调幅度约19.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29.3920万股调整为515.2704万股 增加85.8784万股[2] - 本次调整仅针对2025年8月议案确定的授予价格 未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2] 监事会审议结果 - 监事会审议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 - 调整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
必易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因1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股票行为 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资格 [7] -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减少至157名 但首次授予数量保持49.90万股不变 [7] - 授予价格确定为19.34元/股 授予对象为符合条件的157名激励人员 [10]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并完成公示程序 未收到任何异议 [4][5] - 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6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法律合规性确认 -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要求 [6][8][10] - 授予条件已满足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9] - 法律意见确认本次调整及授予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10]
冰轮环境: 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 - 回购注销涉及12名激励对象 包括1名辞职人员 4名退休人员及7名因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人员 [2] - 监事会全票通过该议案 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2]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19日届满 [2] - 61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8,874,840股 [2]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达成 [2] - 监事会全票同意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2][3]
宝丽迪: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公司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并优化治理结构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2]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向146名激励对象归属100.9740万股 [2]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向3名激励对象归属0.7200万股 [2]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向6名激励对象归属10.1000万股 [2]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原因 作废47.6160万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
冰轮环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涉及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宜 [2][8]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8] -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向6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27万股限制性股票 [9] -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向推迟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授予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9] - 公司于2025年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11] 本次激励计划解锁事项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总量的40%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8,874,840股 占总股本0.89% [12][15] - 公司层面未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2] - 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31.28% 高于考核目标34%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10% 不低于考核目标6.00% 资产负债率为49.72% 不高于考核目标60% 满足业绩考核要求 [12] - 6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1.0 7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C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0.7 [14] - 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涉及155,000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4]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1.00元)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16][17]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前数量×(1+0.3) 调整后回购价格经计算为5.77元/股 [18][22] 本次回购注销方案 - 公司拟回购注销160,160股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0.02% [22] - 包括4名因客观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的62,400股(按5.77元/股加同期利息回购) 1名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的65,000股(按调整后价格与市价孰低回购) 7名绩效考核为C激励对象的32,760股(按5.77元/股回购) [21][22][25] - 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5] 结论意见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6] -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解锁对象和数量符合规定 [15][26] - 调整和回购注销事项符合规定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法定程序 [25][26]
冰轮环境: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21名激励对象1727万股限制性股票[1] - 2023年11月向2名激励对象追加授予55万股限制性股票[1] - 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万股限制性股票[3][4] - 经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 激励计划总股数由1773万股调整为2304.9万股[11] 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19日届满 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股票总数的40%[4] - 61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可解除限售887.484万股[1][9] -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992,638,145股的0.89%[1][12] - 7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为C级 解除限售比例调整为70%[9] 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32.43% 远超34%的考核目标[6][7] - 202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0% 达到考核目标[7] -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为49.72% 低于60%的考核上限[7] - 业绩指标计算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的净利润[7]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情况 - 621名初始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退休不符合条件[8][9] - 60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B级 解除限售比例为100%[9] - 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C级 解除限售比例为70%[9] - 4名退休激励对象满足时间限制 可部分解除限售[9][12] 股份调整与回购安排 - 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85元/股调整为5.77元/股[10][11] - 2025年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总股本由763,567,804股增至992,638,145股[11] - 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0,160股限制性股票待回购注销[12] - 高管团队获授数量调整后 董事总裁赵宝国可解除限售13万股[12]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经烟台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烟国资〔2023〕55号)[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解除限售条件[13] - 监事会确认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14] - 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可合规性[14][15]
黑芝麻: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进展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16,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0.4269% 涉及激励对象61人 [1]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 并依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上市流通手续 [1][4] 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激励计划于2023年12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包含激励计划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1][2] - 2024年1月31日确定为授予日 实际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949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为2024年2月28日 [3] - 授予前有6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 授予数量由955万股调整为949万股 [12]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详情 - 公司层面未触发财务报告否定意见 内部控制缺陷 违法违规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等情形 [5][6] - 激励对象层面未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重大违法违规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6] - 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达8,488.20万元 高于考核指标7,773.76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6][8] - 6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可100%解除限售 另有3名退休人员可解除限售但剩余股份将回购 [9][10][11] 股份变动及结构调整 -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7,700,713股(占比2.35%)减至14,484,213股(占比1.92%)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35,788,837股(占比97.65%)增至739,005,337股(占比98.08%) 总股本保持不变 [13][14] - 另有605,500股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离职 绩效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待回购注销 需股东大会审议 [9][13] 差异说明及后续安排 - 激励计划实际执行与披露内容基本一致 仅因个人放弃 职务变动 绩效考核等因素调整授予及解除限售数量 [12][13] - 董事 高管所获股票流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减持管理相关规定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