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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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8 17:0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8号》,规范两方面内容,自印发日施行,允许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 变更前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 [2] - 变更后会计政策:按《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相关规定,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财政部颁布规定执行 [3] - 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中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明确其余投资性房地产按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执行;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支出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原记入“销售费用”科目调整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 [4]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4-18 07:18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5,131万股,每股发行价16.84元,募集资金总额8.6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4亿元[1] - 截至2024年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9亿元,尚未收回理财本金,募集资金余额3.72亿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3,622万元为利息和理财收入净额[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专户存储[4] - 2021年与子公司及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因部分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已完成相关专户销户[5]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活期利息及理财收益[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5亿元,期限12个月[8] - 实际理财产品包括中信证券收益凭证系列,部分产品因提前敲出赎回实际期限短于合同期限[9]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或节余资金处置情况[10][11][12] 募投项目进展 - "邦达芯跨境供应链基地项目"2023年结项但效益未达预期,节余资金9,333万元已转为流动资金[16] - "全国物流网络拓展项目"因客户需求变化及仓库特性延期至2028年,实施主体及内容优化调整[17][18] - "供应链信息化项目"延期至2025年,因技术迭代转向公有云及自有研发团队开发[21]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其业务收入50.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5]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8.54亿元[26] - 本期审计费用210万元,与上期持平[30]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拟使用不超过2.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12个月[37][40] - 资金来源为IPO募集资金净额7.84亿元,截至2024年底已使用4.49亿元[42] 对外担保计划 - 2025年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82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126.67%[56] - 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8.12亿元,占净资产45.06%[63] 会计政策变更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数据资源会计处理规定》及《解释第18号》[81] - 变更涉及流动负债划分、数据资源资产确认及质量保证预计负债核算[82] - 预计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8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0 06:59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因财政部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追溯调整2024年1季度合并报表,调增营业成本10,914,986.03元,调减销售费用同等金额,但不影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 - 会计政策变更经2024年11月29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3]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未发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且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4][5] 股东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8,620,493股,占总股本0.75% [6] - 前10名股东及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涉及转融通业务股份变动 [6] 财务报表 - 合并利润表显示本期及上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净利润均为0元 [7] - 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7]
创维集团(00751) - 海外监管公告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
2025-04-09 18:31
业绩总结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7.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24%[7]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4.98%[7]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85%[7]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73%[7]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047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94.95%[7] - 2025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8%,较上年同期减少1.57%[7] - 2025年第一季度末总资产106.4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16%[7] - 2025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3.60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28%[7] - 2025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23.14万元[9] - 净利润为2,089,969.18元,较上期减少97.96%[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5,309,563.55元,较上期增加45.77%[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2,734,214.56元,较上期减少147.14%[11]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7.99亿元,上期发生额为22.84亿元,同比下降21.24%[22]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18.12亿元,上期发生额为22.30亿元,同比下降18.74%[22] - 投资收益本期为 - 334.75万元,上期为 - 888.01万元,亏损有所减少[22] - 公司营业利润为-5,998,300.78元,上期为107,388,783.03元[23] - 公司净利润为2,089,969.18元,上期为102,396,413.86元[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27,426.85元,上期为106,194,152.75元[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047元,上期为0.0930元[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63,223,762.41元,上期为2,905,455,105.12元[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419,366.52元,上期为-306,241,411.51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309,563.55元,上期为-175,766,686.69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734,214.56元,上期为217,939,119.55元[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86,120,567.77元,上期为-264,308,812.37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60,149,014.07元,上期为3,206,997,541.75元[26] 资产情况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9,938,137.16元,较期初增加84.42%[11] -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0,较期初减少100%[1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8,939,824.33元,较期初减少78.74%[11]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06.41亿元,期初余额为106.58亿元,略有下降[17][1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2.41亿元,期初余额为33.22亿元,略有减少[17]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31亿元,期初余额为15.21亿元,增长20.49%[1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3.94亿元,期初余额为12.13亿元,增长14.94%[1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51亿元,期初余额为8.48亿元,略有增加[18]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9.47亿元,期初余额为17.52亿元,增长11.12%[18] 用户数据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7,534[13] 股权结构 - 深圳创维 - RGB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83%,持股数量584,631,166股[1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8,620,493股,持股比例0.75%[14]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季度会计政策变更,调增营业成本1091.50万元,调减销售费用1091.50万元[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02:25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变更原因源于财政部2023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分别涉及流动负债划分、供应商融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等内容,实施日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和2024年12月6日 [3] -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原有《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变更后新增执行第17号和第18号解释,其余政策保持不变 [17]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 - 负债流动性划分标准明确:若企业无推迟清偿负债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不考虑主观可能性),则归类为流动负债;符合非流动条件的负债即使计划一年内清偿仍保持非流动属性 [4] - 贷款安排中负债流动性划分需区分契约条件时间节点: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应遵循的条件影响流动性判断,之后的条件不影响 [5] - 负债清偿定义扩展至转移现金、经济资源或权益工具,但权益工具选择权分类为金融工具不影响负债流动性 [6] - 非流动负债若附有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需遵循的契约条件,需在附注中披露条款细节、账面价值及潜在违约风险 [7] 供应商融资安排披露 - 供应商融资安排特征为融资方代付供应商款项并延长企业付款期,需披露条款、金融负债账面金额(期初/期末)、付款到期日区间及非现金变动类型 [9] - 流动性风险披露需考虑供应商融资导致的负债集中度变化,并反映延期付款或提前收款的授信情况 [10] 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 - 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需按租赁准则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且后续计量不得确认与使用权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12] - 租赁范围缩小或期限缩短时,终止租赁的利得或损失仍计入当期损益 [12]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 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公允价值或成本模式,但不得混用或转换模式,其余投资性房地产需统一采用单一计量模式 [14] 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 -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或有事项准则处理,预计负债计入营业成本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特定项目列示 [15] 变更影响 - 公司目前不涉及变更相关业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执行第17号和第18号解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影响 [17] - 变更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8]
晋西车轴: 晋西车轴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维)
证券之星· 2025-04-03 20:19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刘维2024年度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 - 刘维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益关联,确保独立性[1] - 2024年度出席全部7次董事会(含1次通讯参会)和3次股东大会,无缺席记录[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与 - 参与战略与ESG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2] - 在审计委员会中8次会议全部亲自出席,重点关注年报审计计划和关键审计事项[4] -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小荣及高管韩秋实、郝瑛的任命议案[4] 公司治理监督 - 审核5项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兵工财务综合授信、日常关联交易等,确认交易公允且程序合规[6] - 核查确认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行为[7] - 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确认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程序合法且未改变资金投向[7] 高管与薪酬管理 - 审核通过2023年度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方案,确认符合公司薪酬政策[8] - 批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符合会计准则且公允反映财务状况[8] -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其执业资格和审计质量[8] 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 - 2024年发布4份定期报告和49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无差错[10] - 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审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10] - 完成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规定且未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1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通过股东大会等渠道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5] - 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9] - 现场调研上海某公司,寻求新业务合作机会[6]
本钢板材: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5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能更客观、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且获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1][4][5]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变更原因 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公司需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按规定起始日执行 [1] 变更日期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1] 变更前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 变更后会计政策 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前期相关规定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主要内容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特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并对披露提出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和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2][3] 对公司影响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追溯调整事项,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 各部门审议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规定,能客观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股东利益,同意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通过议案,认为变更符合规定,是合理变更,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变更 [5]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认为变更是合理的,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湖南投资: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9:5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8 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规定且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损害股东利益 [1][2]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 因《解释第 18 号》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施行,公司需变更会计政策 [1] - 变更前公司按财政部原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按《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2] -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 文档未明确提及具体内容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1 19:12
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翃主持,高管列席 [1] - 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包括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5][6][7] 财务业绩与利润分配 - 2024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058亿元,母公司净利润2586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2327万元 [2] -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279万元 [2] - 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1元(含税),总股本1.893亿股对应分红1893万元,叠加中期分红(每10股派0.3元)后全年现金分红总额2460万元,占归母净利润比例23.25% [3] - 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3] 公司治理与审计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客观公正 [4]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审计机构 [5] - 通过2024年ESG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编制程序合规 [5][6] 资产与会计政策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议案获通过,监事会认为该操作符合会计准则且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 [6] - 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规定调整,监事会认可其合规性 [6] 关联交易与股东授权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监事会认为该授权有利于简化程序并提升投资者回报 [7] 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董监事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期分红授权等9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4][5][6][7]
生益科技: 生益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9 00:1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调整,不影响净利润,符合规定且不影响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 [1][2]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 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日施行,公司自规定日起执行 [1] 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全体11名董事表决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 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预计负债,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等,在利润表“营业成本”列示,规范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列报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调整,不影响净利润,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不影响财务状况,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 按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相关规定执行 [2] 备查文件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