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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46,260股限制性股票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2][6][7] - 本次回购注销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2][7][11] - 回购价格为6.434元/股 系根据原授予价格6.50元/股扣除每股派息0.066元后调整确定 [8][9] 回购具体安排及影响 - 回购资金总额297,636.84元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9] - 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3,147,360股减少至273,101,100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由978,960股减少至932,700股 [9]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0][11] 历史股权激励执行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60.95万股 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2.21万股 [5] - 2024年度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已回购注销65.2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5]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实施 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过核实 [4][5]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日报· 2025-08-27 08:02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16日至8月25日进行内部公示 公示期10天且未收到任何异议 [2] - 激励对象均为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 [6] 激励对象合规性核查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等信息 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 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不适当人选等 [5] - 激励对象名单信息真实有效 无虚假隐瞒或重大误解 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6]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4日10:00-11: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采用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方式 [9][11]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ir@gstarcad.com预先提问 [9][12]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陆翔、董事会秘书肖乃茹、财务总监丁国云及独立董事虞丽新 [12] 信息披露与联系方式 - 公司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 业绩说明会将针对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 [9][10]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相关内容 业务咨询联系人孙益敏 电话0512-62880780-8218 邮箱ir@gstarcad.com [13]
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截至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审核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1] - 激励对象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需激励人员 [1] - 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1]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1][2] - 激励对象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条件 [1][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 激励对象排除标准 - 明确排除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不符合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 [2] - 排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2] - 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日报· 2025-08-26 06:55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14日至8月25日通过公司内部BPM系统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1]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3]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身份证明 劳动合同 职务任职文件等资料 [2]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 市场禁入等情形 [2] 合规性确认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示程序合法合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 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1][2]
老百姓: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 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 主要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息0.08元 [1][5][6]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022年8月25日披露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2] - 2022年8月31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2] - 2023年6月19日披露回购注销96,0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涉及1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3] - 2024年6月5日披露回购注销139,925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 涉及22名已离职或职务变更激励对象 [4] - 2025年1月8日披露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4] - 2025年1月16日披露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股票于2025年1月21日上市流通 [5] - 2025年3月26日披露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股票于2025年3月31日上市流通 [5] 本次调整具体内容 - 调整原因:公司2025年7月8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并于2025年7月14日实施完成 [5][6] - 调整依据: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发生派息等事项时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调整 [6] - 调整方法:采用P=P0-V公式 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11.685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0.08元 [6] - 调整结果:回购价格由11.685元/股调整为11.605元/股 [6] - 适用情形: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 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回购价格为11.605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6]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7]
华大智造: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48
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送达 并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增加议案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3人 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则 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 公司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旨在更有效执行现阶段战略 激励核心团队提升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中的份额 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 [3] - 同步修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持内容一致性 使考核体系更科学合理 [4][5] - 两项议案均获监事会3票同意通过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5]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公司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目的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为提升测序仪在非关联方客户份额并增强市场竞争力 [5] - 同步修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保持内容一致性 [6] - 因监事古铭和刘少丽作为计划参与人回避表决 两项议案仅获1票同意 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华勤技术: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4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8月20日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涉及29名激励对象 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87,881股 占总股本0.0185% [5]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8.76% 净利润增长率为8.10% 达到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 [5]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 25名激励对象评级为S或A 解除限售比例100% 4名评级为C 解除限售比例50% [5]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安排 - 回购注销总计22,236股限制性股票 包括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8,746股 4名绩效考核未达标人员的6,744股 以及2名降职人员岗位调整调减的6,746股 [6][7] - 回购价格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为28.05元/股 较原授予价格28.95元/股下调0.9元 [7] - 回购资金总额为623,719.8元 公司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7] 公司治理与授权程序 - 本次解除限售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5][6]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解除限售资格审查及回购价格调整 [5][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 直接影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7]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21:17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涉及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三个激励计划 主要原因为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1][3][13][14][15]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0.26万股 注销股票期权总量为16.40万份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1][2][13][14][15] -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减少30.26万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 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6][17] 限制性股票回购详情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0.36万股 回购价格为5.6162元/股 回购资金58.18万元 [1][2][13]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3.50万股 回购价格4.85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9.40万股 回购价格3.97元/股 回购资金分别为16.9750万元和37.3180万元 [1][2][14]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7.00万股 回购价格4.11元/股 回购资金28.77万元 [1][2][15] 股票期权注销详情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注销3.50万份 预留授予部分注销9.40万份 [2][14]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注销3.50万份 [2][15]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为925,663,528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649,684,632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275,978,896股 [16]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少至925,360,928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649,382,032股 [16]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回购注销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3][17][18]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程序合规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8]
东来技术: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6:12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作废部分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2024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1] - 2024年8月2日披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2] - 2024年8月2日至11日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且无异议 [2] - 2024年8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2024年8月21日董事会调整激励计划并确定授予对象 [3] 股票作废具体原因及数量 - 27名离职激励对象导致204,400股作废 [4] - 4名考核B级(归属比例75%)作废2,000股 [5] - 6名考核C级(归属比例50%)作废6,875股 [5] - 2名考核E级(归属比例0%)作废2,100股 [5] - 1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导致32,800股作废 [5] - 合计作废股票数量为248,175股 [5] 公司治理程序合规性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作废行为符合法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及作废程序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则及激励计划规定 [6]
康龙化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58
核心观点 - 康龙化成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但归属股票暂不上市 同时作废部分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1][4][6][8][9][11] 激励计划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授予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5.15元/股 调整后价格为25.15元/股 [8] - 调整基于扣除H股库存股7,263,300股后的股本1,770,932,225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8] 第三个归属期详情 - 归属期为2022年7月28日授予日起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 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7日 [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以2021年营业收入7,443,769,724.38元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9] - 2024年实际营业收入12,275,774,875.03元 较2021年增长64.9% 超过60%考核目标 [9] - 33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 满足100%归属条件 [10] - 归属股份数量为681,766股 [11] 股票暂不上市安排 -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归属条件成就日(2025年7月28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股票 [11] - 归属股票暂不上市 继续禁售至2026年1月27日 [11] 限制性股票作废 - 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11] -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104股 [11] 批准与授权情况 -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5][6]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