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监管

搜索文档
五家交易所,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8-08 23:20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五家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广期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联合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旨在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全面从严加强监管[2][3] - 监管目标导向为“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涵盖报告管理、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交易监测等细化规定[3] 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 - 触发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1秒内10笔及以上报撤单(单日10次以上)、计算机自动决定核心交易指令、使用定制化程序交易软件等[6] - 报告内容需包含账户基本信息(名称、交易编码、期货公司会员等)、交易软件信息(功能、开发主体等)[6] - 报告路径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程序化交易报告系统提交,高频交易者需另行通知[7] 过渡期安排与执行 - 设置6个月过渡期(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需完成委托协议签订及程序化交易报告[8][9] - 过渡期后(2026年4月9日起),未按规定报告者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者或异常行为客户需接受技术系统测试[10]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程序化交易者可能面临改正要求、限制开仓等措施,会员或中介机构违规将收到警示函、意见函等,情节严重者按违规处理办法处置[10]
北向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纳入监管
金融时报· 2025-08-08 16:00
监管框架与实施安排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将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明确报告内容、时限、路径及管理要求 [1] - 报告制度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 与内地现有规定保持一致 同时针对香港市场实际对部分条款及字段作适应性调整 [1][3] - 《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实施 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 报告机制与操作流程 - 沪深股通投资者需通过联交所参与者向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报告 再由其于5个交易日内转交沪深交易所确认 [2] - 联交所参与者自身开展程序化交易需直接向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报告 后者每日向沪深交易所发送信息 [2] - 报告信息涵盖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及交易软件信息 交易所可提请联交所协助联络投资者 [2] 高频交易与监管强化 - 高频交易投资者需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等内容 [5] - 交易所明确联交所参与者职责 要求核查报告信息并督促客户履行义务 对不配合者可拒绝接受委托 [5] - 对违反报告义务的主体 交易所可提请联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5] 制度衔接与市场适配 - 报告制度与2023年9月建立的程序化交易报告框架有序衔接 遵循《证券法》及《管理规定》要求 [2][3] - 对香港市场无法对应的字段(如产品编码)设为选填 异常情形下通过联交所联络机制处理 [3] - 制度设计兼顾跨境监管合作需求 避免重复报送 提升执行效率 [3]
面向北向投资者,沪深交易所发布
金融时报· 2025-07-12 11:38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规范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将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对报告内容、时限、路径等作出细化规定,并与内地现有规定保持一致 [1] - 《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投资者在实施后3个月内需完成报告 [1] - 业内人士认为该指引是落实《证券法》和《管理规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规范程序化交易发展和维护市场公平 [1] 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 沪深股通投资者需通过联交所参与者向沪深交易所报告程序化交易信息,联交所参与者在5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告 [2] - 联交所自身开展程序化交易的,需直接向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报告,后者每日将信息发送至沪深交易所 [2] - 报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沪深交易所可提请联交所协助联络投资者 [2] 报告原则和调整内容 - 报告原则与境内要求基本一致,确保所有投资者按相同标准履行报告义务 [3] - 结合深港市场实际对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如将部分字段设为选填,以适应两地监管合作安排 [3] - 对产品编码等香港市场无法对应的字段设置为选填 [3] 高频交易管理和监管要求 - 高频交易投资者需额外报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应急方案等内容 [5] - 联交所参与者需督促客户履行报告义务,对不配合的客户可拒绝接受其程序化交易委托 [5] - 沪深交易所可对违反《报告指引》的主体提请联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5]
刚刚,沪深交易所重磅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5-07-11 21:16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报告指引》,将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5][10] - 新规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旨在巩固程序化交易监管基础,全面掌握交易情况,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秩序 [1][5] 报告要求与路径 - 报告主体需通过联交所参与者或直接向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交信息,联交所在5个交易日内将报告信息传递至交易所 [8] - 报告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交易所可提请联交所协助核查信息真实性 [8][9] 高频交易管理 - 高频交易投资者需额外报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 [9] - 联交所参与者需督促客户履行报告义务,对不配合的客户可拒绝接受其程序化交易委托 [9] 监管措施与适应性调整 - 对未履行报告义务或信息不完备的主体,交易所可提请联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9][10] - 规则兼顾香港市场实际,对部分字段进行适应性调整,预留充分准备时间 [7][9] 深交所具体安排 - 深交所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进行报告,报告路径与内地保持一致 [10] - 深交所将联合港交所推进规则培训和技术开发,确保《报告指引》平稳落地 [10]
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新规落地
财联社· 2025-07-11 20:07
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明确要求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落实内外资一致原则 [1][2] - 监管措施旨在全面掌握程序化交易情况,促进规范发展并维护市场公平 [1] - 新规将于2026年1月12日实施,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5] 报告要求与实施细节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 [3] - 报告路径为北向投资者→香港经纪商→香港联交所→上交所 [4] - 报告内容与境内要求一致,包括五大类信息: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及其他信息 [6] - 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需提交变更报告 [7] 高频交易监管重点 - 高频交易需额外上报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应急方案等信息 [7] - 交易所将定期筛查数据,比对交易行为与报告信息的一致性 [7] - 违规行为将面临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上报证监会 [7] 跨境监管协作 - 沪深交易所将与香港联交所加强跨境监管协作,开展培训及规则解读 [1] - 联交所参与者首次程序化交易需经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确认 [6]
刚刚!上交所、深交所,发布业务指引!
券商中国· 2025-07-11 19:27
上交所发布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 - 核心观点:上交所发布《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将沪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以落实监管要求并促进市场公平 [1]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进行报告 [2] - 报告路径:北向投资者→香港经纪商→香港联交所→上交所 [2] -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投资者需在3个月内完成报告 [2] - 监管协作:上交所将与香港联交所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保障规则平稳落地 [2] 深交所发布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 - 核心观点:深交所发布《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将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以规范市场秩序 [3]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进行报告 [4] - 报告路径:北向投资者→香港经纪商→香港联交所→深交所 [4] - 实施时间: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存量投资者需在3个月内完成报告 [4] - 监管协作:深交所将与港交所密切沟通,推进规则培训和技术开发 [5] 规则一致性及适应性调整 - 沪股通规则:与境内投资者报告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适应性调整 [2] - 深股通规则:与内地现有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保持一致,兼顾香港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监管措施 - 沪股通监管:对违规主体,上交所可提请香港联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 - 深股通监管:对违规主体,深交所可提请香港联交所督促提醒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4]
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7-11 19:21
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核心内容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将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 - 该举措旨在落实《证券法》《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强化程序化交易监管基础,维护市场公平与交易秩序 [4] 规则调整与适应性优化 - 《报告指引》与内地现有规定保持一致,同时针对香港市场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条款,如将参与者联络信息、产品编码等设为选填字段 [6] - 调整基于两地监管合作安排,异常情形下由沪深交易所通过联交所了解情况,减少重复信息提交 [6] 报告执行细节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 [9] - 报告路径为北向投资者→香港经纪商→联交所→沪深交易所,内容与内地监管要求一致 [10] - 违规主体可能面临沪深交易所通过联交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0] 市场反馈与落地保障 - 征求意见阶段市场反馈总体正面,部分建议已被采纳完善条文表述 [13][14] - 沪深交易所将联合香港联交所开展规则培训与技术开发,确保平稳落地 [15][16]
沪深交易所发布指引,北向资金被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7-11 19:17
沪深股通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正式落地 - 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指引》将沪深股通投资者纳入程序化交易报告范畴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执行 [1] - 报告主体以北向投资者识别码(BCAN码)为基础 报告路径为投资者→香港经纪商→香港联交所→沪深交易所 [1] - 报告内容和监管要求与境内保持一致 违规主体将面临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1] 规则实施时间安排 - 《报告指引》将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实施 存量投资者需在实施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 [1] - 2023年10月内地股票市场存量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已全部完成报告 新增账户实行"先报告后交易"机制 [2] 政策制定背景与监管框架 - 2020年新《证券法》首次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原则性规定 要求投资者向交易所报告 [2] - 2023年9月沪深交易所发布《报告通知》建立沪市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2024年5月证监会明确内外资一致原则 [2][3] - 2025年4月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细则 明确沪股通投资者报告制度框架性要求 [3] 后续监管协作计划 - 沪深交易所将加强与香港联交所跨境监管协作 推进规则培训和技术开发保障《报告指引》平稳实施 [3]
新规实施!券商落地新版程序化交易协议 高频交易投资者的这些信息都要报告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9 22:42
程序化交易新规发布与实施 - 中证协发布《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券商参照执行,投资者需签署协议才能开展程序化交易,否则需关闭权限或停止交易 [1] - 协议明确禁止利用程序化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高频交易投资者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测试报告及应急方案等信息 [1][4] - 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于7月7日正式实施,细化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规定 [5] 投资者报告要求 - 投资者首次开展程序化交易前需向券商报告账户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和交易软件信息,券商核查确认后方可交易 [2] - 投资者需在重大变更发生后下月第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变更,包括资金规模、杠杆来源、交易策略、软件信息等变化 [2][3] - 高频交易投资者需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测试报告、应急方案及联络信息等 [3][4][6] 高频交易监管措施 -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300笔以上或全日20000笔以上 [5] - 券商有权对高频交易加强监控,发现异常可采取拒绝委托、暂停服务等措施,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4] - 交易所明确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构成要件,包括瞬时申报异常、频繁撤单、拉抬打压和大额成交 [5] 行业影响 - 新规实施有助于遏制市场操纵和不公平交易,增强市场稳定性和透明度 [5] - 监管加强可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为资本市场注入活力并推动市场体系成熟化 [5]
A股市场大势研判:沪指尾盘翻红
东莞证券· 2025-07-08 07:39
核心观点 - 周一市场全天震荡调整,沪指尾盘翻红,深成指和创业板指收跌,市场赚钱效应偏好;随着7月中报预告、快报陆续发布,业绩对个股表现影响显著;随着中东局势缓和,市场关注焦点将转向国内政策、中美关税和美联储降息,7月政治局会议是重要观察窗口;目前市场处于重要关口附近,短期内或呈震荡反复格局;板块上建议关注有色金属、银行、交通运输和公用事业等板块 [3][5] 市场表现 - 上证指数收盘点位3473.13,涨跌幅0.02%,涨跌0.81;深证成指收盘点位10435.51,涨跌幅 -0.70%,涨跌 -73.25;沪深300收盘点位3965.17,涨跌幅 -0.43%,涨跌 -17.03;创业板收盘点位2130.19,涨跌幅 -1.21%,涨跌 -26.05;科创50收盘点位978.29,涨跌幅 -0.66%,涨跌 -6.51;北证50收盘点位1401.92,涨跌幅 -0.93%,涨跌 -13.12 [2] 板块排名 申万行业表现前五 - 综合涨幅2.57% [3] - 公用事业涨幅1.87% [3] - 房地产涨幅1.68% [3] - 轻工制造涨幅1.52% [3] - 环保涨幅1.10% [3] 申万行业表现后五 - 煤炭跌幅 -2.04% [3] - 医药生物跌幅 -0.97% [3] - 通信跌幅 -0.77% [3] - 家用电器跌幅 -0.70% [3] - 电子跌幅 -0.67% [3] 概念板块表现前五 - 中船系涨幅5.23% [3] - 生物质能发电涨幅2.83% [3] - 虚拟电厂涨幅2.62% [3] - 跨境支付(CIPS)涨幅2.36% [3] - 抽水蓄能涨幅2.26% [3] 概念板块表现后五 - 重组蛋白跌幅 -1.42% [3] - 减肥药跌幅 -1.10% [3] - CRO概念跌幅 -1.07% [3] - AI PC跌幅 -1.02% [3] - AI手机跌幅 -0.99% [3] 后市相关事件 - 7月7日起,沪深北三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将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强化高频交易监管,后续将结合市场实践完善监管安排 [4][5] - 美国财长表示贸易谈判最后阶段僵局,未来72小时繁忙,100个较小国家获固定关税税率,谈判重点是占美国贸易赤字95%的18个国家,8月1日为最后期限,若未达成协议关税将恢复至4月水平;关于美联储主席是否降息由美联储决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