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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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 关于奇正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12:08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1元/股的130%(即24.71元/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7]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2][7]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1.70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张,当期应计利息1.701元/张 [1][9] 赎回操作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收市后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 [1][9]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10日,资金将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账户 [10] - 赎回完成后奇正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10]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经多次调整:2021年7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至29.78元/股,2021年12月因回购注销调整至29.79元/股,2022年6月下修至24.78元/股 [3][4] - 2022年10月进一步下修至23.26元/股,2024年2月下修至20.09元/股,2025年7月最新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9.01元/股 [5][6][7] - 所有转股价格调整均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或权益分派方案执行 [3][4][5][6][7] 可转债发行基本信息 - 奇正转债发行总额8.00亿元(800万张,面值100元/张),于2020年10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2] - 转股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 [3] - 债券代码128133,票面利率为1.80%(2024-2025计息年度) [2][9] 股东交易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2025年2月12日至8月11日)卖出132,800张债券,期末持有量为0 [10] - 其他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同期内未交易可转债 [10] 转股操作细则 - 转股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11][12]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12] - 存在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限制以避免强制赎回 [1][12]
药石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药石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7:20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药石转债" 赎回价格为100.62元/张 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25日至8月14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即43.69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2][7] 可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50万张 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共计11.5亿元 [2]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代码为"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3] - 转股期自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8年4月19日止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为33.61元/股 [6]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2022年6月13日因2021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92.98元/股调整为92.88元/股 [3] - 2023年6月13日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81.54元/股调整为81.44元/股 [4] - 2024年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由81.44元/股调整为34.20元/股 [4] - 2024年6月14日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34.20元/股调整为33.89元/股 [5] - 2025年5月30日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33.89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 [5] 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 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6] - 2025年7月25日至8月14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即43.69元/股 触发赎回条款 [7]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62元/张 其中债券面值100元 当期应计利息0.62元 [8]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药石转债"持有人 [8] - 2025年9月15日起停止交易 9月18日起停止转股 [9] - 2025年9月18日为赎回日 赎回款将于9月25日到达持有人资金账户 [9] - 赎回完成后"药石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9] 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药石转债"的情形 [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部分 公司将在转股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10]
海泰科: 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19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日至8月21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06元/股的130%(即33.878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4][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60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260元/张(按票面利率1.00%和计息天数95天计算) [1][5][6]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海泰转债持有人 [6]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30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0月15日,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6][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海泰转债于2023年6月27日发行,总规模396,571,600元(3.97亿元),共3,965,716张,每张面值100元 [2] - 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123200 [3] - 转股期自2024年1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3]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为26.69元/股,2024年5月29日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6.43元/股 [3] - 2024年9月20日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调整为26.36元/股 [4] - 2025年6月20日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进一步调整为26.06元/股 [4]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授权管理层执行赎回事宜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在赎回条件触发前六个月内未交易海泰转债 [8]
金现代: 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1 16:12
文章核心观点 -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金现转债" 因公司股票价格在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35元/股的130%(即12.16元/股)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赎回价格定为100.41元/张(含税)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2][5][6]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202,512,500元 每张面值100元 共计2,025,125张 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代码"123232" [2][3] - 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9.39元/股 后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9.37元/股(2024年5月31日起) 又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进一步调整为9.35元/股(2025年6月9日起) [3][4][5] 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有权赎回债券 [5] - 触发条件已满足: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期间 公司股票收盘价有15个交易日达到12.16元/股(即转股价9.35元/股的130%) [2][5]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计算依据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0.5% 计息天数301天(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9月24日) 每张利息0.41元 含税赎回价100.41元/张 [6]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2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赎回款将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7][9] - 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 公司不对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 [6][7] 其他相关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该债券 [9] - 转股时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 转股后新增股份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0]
明阳电路: 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二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5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30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元/股的130%(即15.314元/股)[2] - 该情况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议案[2] 可转债基本信息 - "明电转债"发行总额为6.73亿元(67,3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2] - 债券于2021年1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代码为"123087"[3] - 转股期限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14日止[3] 转股价格调整历史 - 初始转股价格为24.23元/股(2021年6月21日)[3] - 经历多次下调:2021年2月22日修正为16.62元/股[3];2021年5月24日因分红调整至16.32元/股[5];2022年5月24日调整至16.05元/股[5];2022年10月27日调整至15.92元/股[6];2023年5月9日调整至15.57元/股[6];2024年5月8日修正为12.09元/股[7];2024年5月30日因分红调整至11.89元/股[7];2024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至11.91元/股[8] - 当前转股价格为11.78元/股[2]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1.83元/张(含税),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1.83元/张[10] - 利息计算基于票面利率2.5%和计息天数267天(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9月8日)[10] - 赎回对象为2025年9月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11] - 赎回款将于2025年9月15日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11] - 赎回完成后"明电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11] 股东及管理层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未交易"明电转债"[12] 转股相关说明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12] -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票面金额及对应利息[12] - 转股后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12]
东杰智能: 关于提前赎回东杰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18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9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5元/股的130%(即10.465元/股)[2]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中"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的条件[2][5] - 转股价格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从8.06元/股调整为8.05元/股[4] 赎回实施方案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9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6]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为0.95元/张(按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计息天数347天计算)[6][7]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0月13日[7]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1][7] 可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2022年10月14日发行57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7亿元[3] - 债券于2022年11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123162[3] - 转股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3] 公司决策与资金管理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19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决议[2] - 赎回目的为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并降低财务费用[2]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前六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8] 投资者操作指引 -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持有人需在期限内转股以避免损失[1] - 转股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8] - 被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限制[1]
正海磁材: 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24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5日至8月22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 - 触发条件为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达到转股价格130%的阈值 [4]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2] 可转债基本条款 - 正海转债发行总额14亿元(1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于2022年11月23日发行 [2] - 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123169 [3] - 转股期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止 [3]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23元/股,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降至12.63元/股 [3]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50元/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50元(按年利率0.60%计息303天计算) [4][5]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赎回款到账日为9月29日 [5] - 债券自2025年9月17日起停止交易,赎回完成后将在深交所摘牌 [1][5] - 赎回对象为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持有人 [5] 股东交易情况 -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高波在赎回前六个月内清仓1,200张债券 [6] - 董事兼副总裁史丙强同期清仓4,432张债券 [6] -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发生债券交易 [6] 转股操作细则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最小单位为1张(对应100元面值) [6] - 转股后所得股份为整数股,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票面金额及对应利息 [6] - 转股股份于申报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同等权益 [6]
宏辉果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宏辉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9:12
宏辉转债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公开发行3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00万元 [1] - 债券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1]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辉转债",债券代码"113565" [2] - 转股期限自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 [2] - 初始转股价格为14.61元/股,经过多次调整后,目前最新转股价格为5.85元/股 [2] 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2] - 自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8月27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不低于7.61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4] 提前赎回决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宏辉转债"的议案》 [4] -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宏辉转债"全部赎回 [4] -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本次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4] 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宏辉转债"的情形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提前赎回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5]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6] - 保荐机构对本次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 [6]
华宏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4] -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 [4] -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8日完成发行,规模5.15亿元,共计515万张,债券简称"华宏转债",代码"127077" [5] - 债券于2023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转股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8年12月1日 [5]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 [7] - 2023年6月5日因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至15.45元/股 [8] - 2023年7月3日因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3.91元/股 [8] - 2023年8月2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转股价格调整为13.92元/股 [8] - 2024年5月20日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1.14元/股 [8]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6] - 2025年7月21日至8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4元/股的130% [9]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议案 [11]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可能触发赎回条件 [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赎回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 [6][11]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批准程序 [11] - 律师事务所确认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11]
海亮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5
海亮转债提前赎回法律依据 - 公司委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海亮转债提前赎回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等规定 [1] 海亮转债基本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总额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六年 [5] - 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简称"海亮转债" 代码"128081" [5] 赎回触发条件实现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可触发赎回 [6] -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5日 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20元/股的130%(即11.96元/股) 已满足赎回条件 [8]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9.83元/股逐步下调至2025年7月4日的9.20元/股 [8] 公司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议案》 [8] - 董事会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并授权管理层处理后续事宜 [8] 法律结论 - 律师认为公司已满足《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赎回条件 [9] - 本次赎回已获得董事会批准 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