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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11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黎伟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关股权激励 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
大豪科技: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8: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授予价格由7 73元/股调整为7 38元/股 调整幅度为每股减少0 35元[1][3] - 调整原因系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35元(含税)[2][3] - 价格调整公式采用P=P0-V 其中P0为原价7 73元 V为派息额0 35元 确保调整后价格大于1[3] 决策程序与审批流程 - 2025年6月4日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价格调整事项[1][3] - 监事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间未收到异议 并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核查意见[1] 法律与财务合规性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确认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4] - 诚通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认为除价格调整外 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决议一致[4] 公司治理影响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一致同意价格调整议案[3][4] - 调整行为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3]
50个股权设计要点分享!适合企业各个阶段
梧桐树下V· 2025-06-04 17:49
在现代企业的股权架构中,股权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比例,而是一套复杂的权利组合,涉及投票权、分 红权、经营决策权等。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和投资人各自在股权设计中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需 求。 那么,企业在分配股权时,如何既能激励团队,又能保障稳定发展,同时避免创始人失去控制权呢?我 们对此有一些建议——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股股股股股股股股权权权权权权权权顶顶顶顶顶顶顶顶层层层层层层层层设设设设设设设设计计计计计计计计之之之之之之之之股股股股股股股股东东东东东东东东会会会会会会会会 • 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 【同股同权】 • 注释: 【同股不同权 】的情况一般采用投票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来约定从而实现同股不 同权的效果,如果想做 AB股/双层 股权 架构设计,或者 三层股权 架构设计,就要考虑在海外上市 了,不然就不用想了。 二二二二二二二二、、、、、、、、股股股股股股股股权权权权权权权权顶顶顶顶顶顶顶顶层层层层层层层层设设设设设设设设计计计计计计计计之之之之之之之之董董董董董董董董事事事事事事事事会会会会会会会会 • 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区别于股东会,按照 【一人一票制】 • 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会选 ...
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04 17:1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6月25日13:00在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王悦先生[3]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7.76亿元,同比增长15.7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30.31万元,同比下降14.50%[7] - 研发费用2.0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6.64%,同比增加5.34个百分点[7] - 总资产38.53亿元,同比增长17.98%;净资产31.68亿元[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未披露具体数据[7] 业务发展 - 自研数字示波器产品销售占比显著提升,对公司收入增长贡献率达125.84%[8] - 完成对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实现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8][21] - 上海研发中心及马来西亚生产基地正式开业[9] - 研发聚焦通信、半导体、新能源三大核心赛道[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10][13] -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良好,未提出任何异议[14][22] - 2024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179.63万股[20] - 2024年修订完善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9] 利润分配方案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7750万元[36] - 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83.96%[36] -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36] 其他重要事项 - 拟使用2.74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1%[44] -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45] - 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中,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会根据履职评价结果决定[35]
直击佳驰科技股东大会 总经理陈良:以激励方案形成持续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
证券时报网· 2025-06-04 13:16
股东大会及激励计划 - 佳驰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中小股东赞成票占比超过98 8% [1] - 激励计划旨在形成持续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 为国防事业引入更多人才 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1] - 公司推出上市后首份激励计划 拟授予148 375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27 86元/股 首次授予118 70万股 覆盖62名高管及核心骨干 [3] 公司业绩与研发投入 - 佳驰科技2023年营收9 57亿元 净利润5 17亿元 上市首年业绩表现稳定 [3] - 截至2023年底研发人员148人 占总员工比例33 18% 研发团队规模显著增长 [4] - EMMS行业面临人才短缺 研发团队培养成为重要行业壁垒 [4] 激励方案业绩目标 - 2025-2027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分别为11亿元、13 7亿元、16亿元 触发值分别为10 6亿元、12 5亿元、14 1亿元 [5] - 未达业绩目标将导致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方案旨在建立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绑定机制 [5] 业务布局与技术应用 - 公司产品覆盖YS功能涂层材料、结构件、维护材料及电磁兼容材料 实现自主可控 [5] - 电磁功能材料已批量应用于第四代、第五代战机 民用领域覆盖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 [5] - 战略定位为"隐身材料技术领导者"和"EMC解决方案颠覆者" 计划拓展新能源智能汽车测试系统 [6] 未来发展战略 - 纵向挖掘航空领域客户需求 围绕国家重大装备技术要求开发新产品 [6] - 横向布局舰船、航天、兵器等领域 提供高性能YS产品 [6] - 坚持军民两翼协同发展路径 [6]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04:47
回购股份进展 -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资金总额介于3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回购期限为12个月 [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回购92,400股A股普通股,占总股本0.14%,最高成交价35元/股,最低34.64元/股,累计支付资金32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 - 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方案要求 [4]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 说明会定于2025年6月11日15:00-16:00通过全景网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投资者可提前通过邮箱suntongbo@sohu.com提问 [9][11]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新力、董事会秘书孙同波、财务总监唐冬冬及两位独立董事刘学伟、钟志刚 [11] - 说明会将聚焦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回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10][11]
股权激励助力“两创”板块企业构建竞争优势
证券日报· 2025-06-04 00:22
股权激励计划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上限为1290万股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 [1] - 2023年以来已有260家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总数达26953人 [1] - 创业板与科创板公司占实施股权激励企业总数的60%以上 [1] "两创"板块偏好股权激励的原因 - 高科技属性企业依赖技术研发人员和高端管理人才 股权激励可实现人才与企业长期利益绑定 [2] - 政策支持包括股权激励个税优惠延期至2026年底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2] - 监管部门对"两创"板块给予更大政策灵活性 121家"两创"公司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 市场竞争驱动因素 - 新兴产业技术迭代快 股权激励成为争夺顶尖人才的核心手段 [3] - 股权溢价吸引稀缺人才 长期绑定机制抵御行业挖角风险 [3] - 头部企业通过股权工具加速技术迭代和市场扩张 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4] 资本市场连锁反应 - 股权激励形成"人才集聚-业绩增长-资本涌入"正向循环 提升投资者成长预期 [4] - 行业呈现优胜劣汰效应 落后产能企业加速出清 [4] - 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4]
华新环保: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20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公司简称华新环保 股票代码301265 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1]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 -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2]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 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2]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3] - 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 -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 -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分次实施的需披露每次拟授予权益数量及占比 设置预留权益的需披露预留数量及占比 [4] -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确定方式 可行权日 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 [5] - 披露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采用其他定价方法的需说明定价依据及方式 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发表意见 [5] - 披露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分次授出或行使的需披露每次条件 设立指标需说明定义及计算标准 含董事高管的需披露绩效考核指标 [5] - 披露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明确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及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5] - 披露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 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估值模型参数取值及合理性 计提费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5] -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条件 [5] - 披露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或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的实施安排 [5] - 披露公司与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5] - 披露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以及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操作流程等 [6]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 [6]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对照依据的 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6]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获授总额的50% [7]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各期归属比例不超过获授总额的50% [7]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不超过获授总额的50% [7]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7] -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条件、内容合规、程序合法、对象合规、信息披露合规等 [7] 审议程序合规性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并承担法律责任 [8]
华新环保: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上市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公司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时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激励对象的资格限制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 - 激励对象必须在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保持聘用或雇佣关系 [2] - 激励计划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 激励计划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 - 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激励计划实施意义 - 激励计划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3] - 激励计划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3] - 激励计划仍需提交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华新环保: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20:11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发出,由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员工持股计划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规,履行了法定程序 [2] - 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无强制参与情形,旨在建立人才与股东共享机制,优化薪酬结构,吸引保留人才 [2] - 因监事均为计划参与人员,全体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5]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确保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5] -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能完善公司治理并形成价值分配体系 [5] - 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5] 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5]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人才,绑定股东、公司及核心团队利益 [5]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6] 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法规要求 [6][7] - 考核指标设计科学,能约束激励对象并达成目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7]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综合授信申请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7] - 授信旨在保证现金流量充足,符合发展需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