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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2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 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可持续发展需要 [1]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将以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 - 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 [2] - 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2]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方式 -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方式,优先适用现金分红 [2] 利润分配时间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2] - 董事会可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 2025年至2027年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3] - 具体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 利润分配的决策、监督和披露 - 董事会和股东会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4] -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配利润的原因及资金用途 [4]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 [4] - 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用股票股利方式 [4]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5]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 [5]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 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 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5]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必要时可调整 [5] 规划其他事宜 - 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 -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6]
中联重科: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0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1] -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代表股份3,093,497,804股(A+H),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中A股投票占比99.75%-99.89%,H股投票占比88.16%-94.20%[3][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被聘任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国际核数师,相关议案获99.66%-99.90%高票通过[1][3] 提案审议表决结果 - 16项普通决议案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授信申请等,均获出席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中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率达98.29%(A股)[6][4] - 5项特别决议案涉及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及资产证券化项目,均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DFI注册议案同意率达91.18%(A+H)[7][4] - 担保类议案中,安徽工业车辆保兑仓业务议案获98.73%同意率,高空作业机械客户担保议案获98.73%-98.74%支持[4][6] 资金与业务授权 - 公司拟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资产证券化项目补充资金,相关授权议案获98.95%-98.99%通过[7][4] - 子公司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获准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信用债,议案以98.74%同意率获批[6][7] - 低风险投资理财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议案分别获98.73%和96.55%支持,显示股东对多元化资金运作的认可[4][6]
中联重科: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并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向H股股东发布通告 [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嘉里中心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5] - 通知公告日期距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21天,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参会股东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参会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3,547,139股(占总股本17.077908%)[5] - 现场+网络投票股东合计1,181名,代表股份3,063,930,904股(占总股本36.5%)[5] - 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认定 [6]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议案 - 议案1获同意票3,057,668,168股(98.841776%),反对票6,262,736股(0.202448%)[6] - 议案7.01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获同意票2,989,107,335股(96.625488%)[8] - 保兑仓业务授权议案获同意票3,054,753,021股(98.747541%)[9] 特别决议议案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同意票2,926,959,512股(94.616505%),反对票137,211,992股(4.435497%)[12] -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信用债议案获同意票3,022,906,342股(97.718070%)[13]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 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施单独计票 [13] - 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持股计划参与投票,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持股计划约定 [13]
海辰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9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要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 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明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标准 包括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指标 [1] - 规定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设置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等多重风控指标 [2] - 细化关联交易审议要求 明确豁免情形及反担保规定 [4] - 建立财务资助审议机制 设定资产负债率及金额限制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须在触发情形后2个月内召开 [6] -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8][9]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满足持股比例要求 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 [9][10][12] - 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11]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15-20日前发出通知 [15] - 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董事选举需提供候选人详细信息 [16][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网络投票需提前2个交易日 [18] -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会议时间地点 延期需提前2日公告 [19] 会议表决规则 - 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有严格限定 [20][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2]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 独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 [32]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42]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包含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 [43] 决议执行与争议解决 -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新任董事即时就任 [45][46] - 违法决议无效 程序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 [47]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股东投票权 保障合法权益 [47]
太平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由太平洋证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20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3] - 会议通过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3]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58,850,093股(占比0.8633%)[4] - 网络投票股东2,411名,代表股份150,344,255股(占比2.2057%)[4] - 中小投资者合计2,412名,代表股份209,194,348股(占比3.0690%)[4] 议案表决结果 高通过率议案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1172%同意票[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获99.1068%同意票[5] -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获99.1764%同意票[6] - 2025年度自营业务规模议案获99.1987%同意票[7] 中小投资者分歧议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95.4332%中小股东同意,反对票达3.5145%[5] - 2025年度关联交易议案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2.0874%[6]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2.3078%[7]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3][4] - 表决程序及结果经律师见证确认合法有效[7] - 所有议案均按通知内容审议,无临时新增议案[5][6]
北特科技: 北特科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1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优先保障现金分红并兼顾股票股利分配 [1][2] - 分红政策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平衡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与股东整体利益,尤其重视中小股东诉求 [2][3] - 现金分红比例设定最低30%的刚性要求,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动态调整(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占比需达80%) [4] 规划制定因素与原则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战略、融资环境及投资者意愿,强调回报机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分配原则要求每年按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1][2] 利润分配形式与条件 - 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且可追加中期分红 [2] - 现金分红需满足两大前提: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4] -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为营收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股本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 [4] 决策与监督机制 - 董事会需专项论证分红方案合理性,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并可直接征集中小股东提案 [2][3] - 股东大会审议时需提供网络投票渠道,调整分红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5] -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 [3][4] 差异化分红政策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重大支出时降至40% [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难以区分发展阶段时参照执行 [4] 政策调整与生效 - 当外部环境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调整分红政策,但需经独立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5] - 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
亚世光电: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0
公司治理规则 -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 [1][4]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且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代为行使 [2][3]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3][4][9]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公告并提交审议 [5][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提案完整内容及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 [6][16][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 [7][1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7][21][22] - 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数计算,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10][24][3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拟选董事人数,候选人得票需超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2 [11][33]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方式及提案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3][40][41]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内容包括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并由董事及主持人签字确认 [14][4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5][46]
胜通能源: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2
网络投票系统规则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需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交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制定具体细则 [1]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可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合并统计投票数据 [2] - 所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1][3] 网络投票准备工作 - 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361331)、投票简称(胜通投票)、时间及提案类型等事项 [5][9] - 公司应在通知发布次日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 [6] - 网络投票开始前2个交易日需提交股东资料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账号及股份数量 [7] 交易系统投票规则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参与 [8][10] - 投票代码为361331,投票简称为"胜通投票" [9] 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9:15至现场会议结束15:00,股东需通过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11][12] - 融资融券账户、QFII、B股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必须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交易系统投票无效 [13][14] 表决与计票机制 - 股东表决权数量按名下所有账户股份总和计算,多账户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14][15] - 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同意/反对/弃权意见,集合类账户需汇总委托人投票意向 [16] - 累积投票提案中每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 [17] - 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分提案优先于总提案 [18] 数据合并与结果确认 - 深交所合并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数据,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由信息公司合并统计 [19][20] - 回避表决股东的投票数据由公司在计票时剔除,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需单独统计披露 [20][23]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取得网络投票数据,并与律师共同确认合规性后披露表决结果 [24][25] 查询与附则 - 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客户端或互联网系统查询投票结果,互联网系统保留1年内记录 [2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9][30]
巴比食品: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1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387,142股,占总股本的5.5881%,全部来源于IPO前取得 [1][2] - 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62,229股,占总股本的4.1584%,全部来源于IPO前取得 [1][2] - 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263,529股,占总股本的3.8668%,全部来源于IPO前取得 [1][2] - 上述股东均为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且无一致行动人 [1][2]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 天津会平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0,909股(占总股本的0.0755%),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3] - 天津中饮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31,199股(占总股本的0.3052%),减持期间同上,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3] - 天津巴比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02,811股(占总股本的0.4603%),减持期间同上,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3] - 减持价格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动,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1][3] 控股股东及承诺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会平间接持有的12.7721%股份不在本次减持计划内 [1][2] - 本次减持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2] - 上述股东在IPO时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需提前公告,并遵守相关赔偿及收益归公条款 [4][5] - 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承诺一致 [4][5]
泸天化: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21
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 - 增持前持股193,464,610股占总股本12.34% 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30,394,301股占总股本27.45%[1] - 增持前6个月内无减持行为[2] 增持计划内容 -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认可[2] - 计划增持金额1.5亿至2.6亿元人民币 价格上限6.8元/股[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26日起6个月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2] - 增持主体承诺不减持且遵守内幕交易禁令[3] 增持实施结果 - 累计增持39,200,000股占总股本2.5% 金额1.89亿元 均价4.82元/股[3] - 增持后泸州发展集团持股升至232,664,610股(14.84%)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69,594,301股(29.95%)[4] - 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 未触发要约收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