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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钦: 海钦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49
股东权益变动 - 浙江海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导致权益变动 不触及要约收购 [1]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浙江海歆持有公司股份57,576,845股 占总股本25% [1]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浙江海歆持股55,500,000股 占总股本24.1% 变动后持股比例增加0.9个百分点 [2] 增持计划 - 浙江海歆计划自2025年5月9日起6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不超过6000万元 [1] - 2025年5月12日至6月25日期间 浙江海歆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 后续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 浙江海歆将在2个工作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3]
潮宏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27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 [2] - 会议通知明确载明股东会届次、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符合《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要求 [2][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汕头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召开,网络投票同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3] 股东参与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7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5,326,580股,占总股本46.7440% [4] - 现场出席股东6名,代表股份281,928,630股(占比31.7304%);网络投票股东365名,代表股份133,397,950股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显著,364名通过网络投票代表56,397,950股(占比6.3475%) [5] 议案表决结果 - **H股发行相关议案**:所有12项议案均以超99.97%同意票通过,反对票比例均低于0.03% [6][7][8][9][10][11][12][13][14][15][16][17]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得92.29%同意票,但中小投资者反对比例达56.53%(31,975,715股) [22] - **保险相关议案**:通过率98.54%,但出现5,395,336股(1.30%)弃权票 [28] 法律程序有效性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9] - 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事项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16][22]
新时达: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7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总则 - 规范旨在贯彻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 [2] 一般原则要求 - 控股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 [3] - 禁止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内幕交易、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独立性的行为 [3] - 必须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经营 [3][6][7][8] - 交易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署书面协议,不得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6] 恪守承诺与控制权行使 - 控制权变更后需一个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披露持股情况、关联人信息等 [9] - 承诺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滥用控制权等 [11] - 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时,需在转让股份前全部清偿 [11][28] - 转让控制权需对受让方进行资质调查,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28] 股份买卖行为规范 - 买卖股份需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 [23][25] - 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包括数量、价格区间等信息 [30] - 减持比例达1%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高送转等重大事项需同步披露减持进展 [30][31] 信息披露管理 - 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保密措施、内幕知情人登记等 [33][13] - 持股变化、股份质押、重大重组等情形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 [34] - 信息泄露时需立即停牌并公告,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35][36] - 需配合监管调查,如实提供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39][40] 附则与适用范围 - 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自然人配偶及成年子女等关联方 [41] -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经股东会批准 [42][43]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44]
西部黄金: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8
股东大会延期 - 原定股东大会因收购新疆美盛事项未获新疆国资委批准而延期至2025年7月25日 [1] - 延期原因包括审批流程未完成及需补充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需满足6个月内有效期的规定) [1] - 延期后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1点30分,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2] 股东大会安排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2] - 会议为期半天,股东需自理参会费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已公布 [2] 收购事项进展 - 收购新疆美盛矿业需待新疆国资委审批,公司需补充最近一期经审计财报以满足监管要求 [1]
新时达: 股东会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7
股东会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行为[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公司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承担勤勉尽责义务[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3]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经股东会批准[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会[3]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召集[8][13]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承担会议费用,公司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等支持[13][14] 提案与表决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10][17] - 董事选举可采用累积投票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1][12]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18] 会议召开与记录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4][15]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答复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24]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4][2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7]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及修订,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27]
浙江力诺: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44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规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未载明事项亦参照《公司章程》执行 [2] -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公司需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3]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6]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 [6] - 无法按期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9]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 [11]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行召集职责,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并主持 [11][13]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需符合明确议题、合法合规等条件,召集人需在2日内处理并公告 [16][18]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19][24] - 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信息,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21][2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公司需提供股东名册并验证股东资格 [27][3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重组等 [47][49]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每位股东票数为持股数乘以候选人数 [53][54]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情况、提案审议过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限10年,出席人员需签字确认 [66][67] - 决议需及时公告并列明表决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69][72]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需组织执行有效决议 [73][74] 信息披露与规则解释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告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内容需符合法规要求 [75][77]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执行 [81][82]
安阳钢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44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主体为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注册资本377,193.64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 - 安钢集团经营范围涵盖冶金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技术服务等,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4] - 增持主体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包括债务违约、重大违法行为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5]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增持前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18,308,486股,占总股本66.78%[6] - 增持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实施,拟增持金额5,000万至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累计增持30,798,817股(占总股本1.07%),增持金额合计8,000万元,持股比例升至67.86%[6] 免于要约收购情形 -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条款,因安钢集团原持股比例超50%且增持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7] - 过去12个月内增持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 信息披露履行情况 - 公司已披露《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46)及《增持计划公告》(2024-057)[9][10] - 后续披露包括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2024-093)和增持实施进展公告(2025-056)[10][11] - 法律意见书出具后需补充披露增持计划完成情况[11]
三峰环境: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34
权益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 35%增至54 0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1][2] - 德润环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11,395,678股,占总股本0 68%,增持金额96,236,931元 [2] - 德润环境当前持股747,494,678股,占总股本44 71%,较增持前增加1,113,878股 [2] 增持计划进展 - 德润环境自2025年5月22日起12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继续增持 [1] - 截至2025年6月24日增持计划已完成过半,累计增持0 68%股份 [2] -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剩余增持计划 [2] 股东结构及资金来源 - 一致行动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保持0 37%不变 [2] - 德润环境增持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未使用杠杆融资 [2] 控制权影响 - 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 本次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义务 [1]
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11
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 减持前伊犁苏新持有公司4,859,934股,占总股本3.3418%,其一致行动人道丰投资持有78,400股,占总股本0.0539%,合计持股4,938,334股,占总股本3.3957% [1] - 伊犁苏新持有的股份中3,738,411股为IPO前取得,1,121,523股为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道丰投资持有的股份中60,308股为IPO前取得,18,092股为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 [1] - 上述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伊犁苏新和道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454,266股,占总股本1.0000% [2] - 减持后伊犁苏新持有3,428,736股,占总股本2.3577%,道丰投资持有55,332股,占总股本0.0380%,合计持有3,484,068股,占总股本2.3958% [2][3] - 伊犁苏新减持1,431,198股,减持价格区间57.00~70.99元/股,减持总金额88,020,888.16元,减持比例0.9841%,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9683% [3] - 道丰投资减持23,068股,减持价格区间57.00~68.10元/股,减持总金额1,413,280.51元,减持比例0.0159%,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317% [3]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3月5日,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6月6日 [3] - 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且已实施减持,实际减持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3]
金石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59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后于2025年6月4日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5日在杭州公元大厦南楼23层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网络投票分两个时段进行:上海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89,734,396股(占总股本48.3160%)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11名,代表股份285,023,253股(47.5304%),网络投票股东291名,代表股份4,711,143股(0.7856%) [4]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 [4] 议案表决结果 - 审议通过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共10项议案 [5][6] - 议案10(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生效以议案5通过为前提,涉及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及第二十一条(股份总数)修订 [6]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包括议案5至10,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2][3][4] - 表决结果经现场计票与网络投票统计后当场公布,未出现程序异议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