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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味食品: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3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无保留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 天味食品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及评价其有效性负有直接责任,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要求 [1] - 审计报告特别强调2024年公司完成对杭州加点滋味科技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杭州姜姜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该收购标的未被纳入当年内控评价范围 [1] 企业合并事项 - 2024年天味食品通过非同一控制合并收购杭州加点滋味科技及其子公司,年末合并其资产负债表但未将其纳入内控评价体系 [1] - 杭州加点滋味科技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规模未被披露具体占比数据,仅说明其未被包含在2024年度内控评价范围内 [1] 审计机构信息 - 审计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未完整披露 [1] - 附件显示参与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谢芳(女,1971年出生)供职于信永中和成都分所 [2] - 另一名注册会计师李关毅(1986年出生)的执业证书经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合格,有效期延续一年 [19][20][21] 注:文档3-18及部分内容为乱码或无关信息,未提取有效要点
特宝生物: 特宝生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27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 [2] - 评价覆盖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与质量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内部审计与监督等关键领域 [2]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1%以上 重要缺陷为0.5%-1% 一般缺陷为0.5%以下 [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舞弊等情形 [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1%以上 重要缺陷为0.5%-1% [5] 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 - 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 [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同样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已全部整改 [7] 内部控制持续改进 - 公司将持续推进流程建设和管理变革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能力 [8]
一拖股份: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9:0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经审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2] - 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2]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3]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3] 审计范围与责任 - 注册会计师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2]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导致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 [2]
茂业商业: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23:22
文章核心观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茂业商业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公司前期对联营企业优依购公司投资管理内控存在缺陷致投资损失 [1][2]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茂业商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茂业商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茂业商业公司前期对联营企业优依购公司投资管理内控存在缺陷,未及时发现其经营管理风险致投资损失 [2]
中国广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22:28
文章核心观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广核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2] 各部分总结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是中国广核公司董事会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一定风险 [2] - 审计意见为中国广核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执业资质证书 - 包含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3页)、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4页)、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5 - 6页) [1]
高伟达: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6 19:2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且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高伟达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审计机构及报告日期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 [2][3]
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552号)
证券之星· 2025-03-26 17:1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柳药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审计师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1][2] - 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规定 [1]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552号) [1][2] 审计责任划分 - 柳药集团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并评估其有效性 [1] - 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1] 内部控制固有特性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 [2] - 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失效或执行力度降低 [2]
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32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 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 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行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可能存在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的情况 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环境变化或执行程度降低而存在风险 [1] 绿色电力ETF产品表现 - 绿电ETF(562550)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 近五日涨幅达2.94% 当前市盈率为17.32倍 [3] - 基金最新份额达1.0亿份 较前期增加50.0万份 主力资金净流入44.4万元 [3] - 估值分位水平为44.85% 处于历史中等估值区间 [4]
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1:13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被认定为有效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3] - 评价覆盖控制环境层面包括组织架构 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及内部信息传递[3] - 业务流程层面涵盖销售管理 项目工程 研发 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 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及信息系统[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错报比例划分:重大缺陷(>1%) 重要缺陷(0.5%-1%) 一般缺陷(<0.5%)[4][5][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标准一致 采用相同指标阈值[5][6][7] -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控制环境无效 高管舞弊 审计机构监督无效及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的缺陷[5][9]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9]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9] - 公司通过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 优化控制环境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9]
复旦微电: 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20:2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无保留审计意见 [1][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并评价其有效性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要求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所有错报 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存在不确定性 [1] 审计机构与签署信息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1746_B01号 [1][2][3] -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昕和刘倩签署报告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