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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 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人民日报· 2025-10-10 06:05
案件类型与特点 - 人民法院发布4件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展现守护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的决心[1] - "压占类"破坏耕地行为常以"改良土壤"或"项目建设"等合法名义为掩护,在耕地上倾倒渣土或堆放废弃物,严重破坏耕作层[1] - "挖损类"破坏耕地行为通过大型机械挖掘等方式造成深度破坏,修复难度极大且生态损害严重,如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形成深度超过3米的坑塘[2] - 非法采矿行为严重破坏耕地结构和土壤质量,导致耕地无法正常耕种,例如在黑土地上非法采挖草炭土并用沙土回填[2] - 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违法犯罪涉及大规模耕地破坏,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更大,如擅自将大量耕地进行挖塘及固体废弃物回填[3] 司法处理与影响 - 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耕地红线[1] - 对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的破坏耕地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震慑犯罪[1] - 对非法取土等行为依法严惩,释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和"谁破坏、谁修复"的强烈信号[2] - 在被告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时择一重处,如以非法采矿罪追究破坏黑土地资源的犯罪分子[2] - 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彰显对单位破坏耕地犯罪的零容忍态度[3]
守护粮食生产命根子 最高法发布严惩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
新华网· 2025-10-09 15:40
司法打击破坏耕地犯罪类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典型案例 分别体现对非法压占类、非法挖损类、非法采矿类及单位实施破坏耕地犯罪的依法打击[1] - 非法压占类行为常以改良土壤或项目建设为合法名义掩护 实际进行倾倒渣土和堆放废弃物等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活动[1] - 非法挖损类行为通过大型机械挖掘等方式对耕地造成深度破坏 修复难度极大且生态损害严重[1] 非法压占类破坏耕地案例 - 被告人朱某利等人以开发建设农业基地为幌子租赁土地 捏造土壤需改良假象申领许可证 大肆接收倾倒建筑垃圾和石块等渣土并收取巨额弃土费[1] - 人民法院对朱某利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彰显司法守护耕地的坚定立场[1] 非法挖损类破坏耕地案例 - 被告人瞿某军等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销售 形成三个深度均超过3米的坑塘 导致耕地地形地貌改变和生产功能丧失[1] - 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行为 释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和谁破坏谁修复的强烈信号[1] 非法采矿类破坏耕地案例 - 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在耕地上非法采矿 严重破坏耕地结构和土壤质量[2] - 被告人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黑土地上非法采挖草炭土出售获利 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2] - 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追究于某刑事责任 有力震慑非法采矿类破坏黑土地资源的犯罪分子[2] 单位实施破坏耕地犯罪案例 - 公司企业等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涉及大规模耕地破坏[2] - 澄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擅自将拟租用的大量耕地进行挖塘及固体废弃物回填等建设活动 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2] - 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2]
最高法发布4件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
央视新闻· 2025-10-09 10:14
司法打击破坏耕地犯罪的核心导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依法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守护耕地红线与粮食安全[1] - 典型案例体现四大鲜明导向,包括打击非法压占、非法挖损、非法采矿及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犯罪[1][2][3] 依法打击“非法压占类”破坏耕地犯罪 - 此类行为常以“改良土壤”、“项目建设”等合法名义为掩护,在耕地上倾倒渣土、堆放废弃物,严重破坏耕作层[1] - 案例显示,有被告人以开发农业基地为幌子租赁土地,捏造土壤需改良假象申领许可证,大肆接收、倾倒建筑垃圾并收取巨额弃土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依法打击“非法挖损类”破坏耕地犯罪 - 此类行为如非法取土,通过大型机械挖掘对耕地造成深度破坏,修复难度极大、生态损害严重[1] - 案例显示,有被告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销售,形成深度均超过3米的坑塘,导致耕地地形地貌改变和生产功能丧失,人民法院依法严惩[2] 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类”破坏耕地犯罪 - 不法分子为牟利在耕地上非法采矿,严重破坏耕地结构和土壤质量,导致无法正常耕种[2] - 案例显示,有被告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黑土地上非法采挖草炭土出售获利,并用其它沙土回填,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择一重处[2] 依法打击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犯罪 - 公司、企业等单位实施的破坏耕地行为往往涉及大规模耕地破坏,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更大[2] - 案例显示,有农业发展公司在建设项目中擅自将拟租用的大量耕地进行挖塘及固体废弃物回填,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单位及其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3]
公安部:截至今年9月底 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黑土地资源等犯罪案件4600余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06 15:05
执法行动概况 - 全国公安机关截至9月底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及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4600余起 [1] - 同期立案侦办制售假劣种子等农资犯罪案件200余起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执法行动旨在以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1] - 行动目标为服务保障粮食生产供应 [1]
泰安高新区开展设施农用地专项核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齐鲁晚报网· 2025-09-29 14:19
政策监管动态 -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对辖区内使用期限届满的设施农用地开展了专项现场核查工作 [1] - 核查工作的核心目标是防范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风险,以保障农业健康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 [1] - 核查重点聚焦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等行为 [1] 核查执行与内容 - 核查人员深入一线,严格比对土地备案材料,逐宗逐项核实实际使用情况,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和地上建筑物真实用途 [1] - 在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开展了普法宣传,向用地主体讲解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法规,强调依法依规用地的重要性 [1] 行业定义与分类 -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1] - 根据用途和管理要求,设施农用地可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三类 [1] 政策影响与后续措施 - 此次专项核查有效纠正了设施农用地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筑牢了耕地保护红线 [1] - 下一步,主管部门将逐步完善设施农用地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1] - 后续措施旨在促进设施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1]
十四五”以来,聊城市实现耕地面积“四连增
齐鲁晚报网· 2025-09-28 14:47
耕地保护成效 - 2021至2024年全市实现耕地面积连续四年增长[1] - 同期全市累计新增耕地面积达35.9万亩[2] - 高唐县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莘县、茌平区、阳谷县获省级激励 聊城市获全省耕地保护激励市一等奖[1] 工作推进措施 - 各级党委政府将耕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亲自抓 层层压实责任[1] -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 - 连续三年举办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干部的专题培训班 全方位解读政策[2] -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2] - 开展业务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组织骨干深入村庄进行现场教学[2] 监管与激励机制 - 加强现场督导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1] - 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拨付耕地保护相关激励资金[1] - 新增耕地可有效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让种粮群众共享发展红利[2]
山西对违法占地典型县(市、区)开展集中约谈
中国新闻网· 2025-09-26 18:15
核心观点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6个违法占地典型县(市、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并推进存量问题整改,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1] 事件概述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对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沁县、朔州市平鲁区、交口县和孝义市共6个违法占地典型县(市、区)开展集中约谈 [1] - 会议通报了相关县(市、区)的违法占地情况,并对推进存量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 [1] 政府要求与措施 - 会议要求被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1] - 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积极有效推进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 [1] - 要求逐地块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实施挂账销号管理 [1] - 要求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链条,对突破红线、责任不力、监管失守、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1] 被约谈方回应 - 被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表态,对存在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 [2] - 表示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以此次约谈为契机警钟长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整改 [2]
公安机关依法严打危害粮食安全犯罪
人民日报· 2025-09-24 06:33
执法行动与成效 - 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昆仑”专项工作、“金风”行动及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区域会战等专项行动 [1] -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黑土地资源等犯罪案件4600余起,立案侦办制售假劣种子等农资犯罪案件200余起 [1] - 公安部挂牌督办大要案件13起,以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1] 打击重点与模式创新 - 打击重点聚焦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盗采滥挖黑土、种子侵权假冒、农药非法添加、化肥营养成分不足等突出问题 [2] - 采用“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方式斩断犯罪利益链,并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2] - 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和数智研判平台,并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 [2] - 指导重点省区建立健全“公安+行政”农资打假区域协同作战机制,实现联动联防联打 [2]
公安机关依法严打危害粮食安全犯罪 今年共立案侦办相关案件4800余起
人民日报· 2025-09-24 05:59
执法行动与成效 - 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昆仑”专项工作、“金风”行动及针对黑土地资源的区域会战,依法打击涉农犯罪 [1] -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黑土地资源等犯罪案件4600余起,制售假劣种子等农资犯罪案件200余起 [1] - 公安部挂牌督办大要案件13起,以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生产供应和维护农民利益 [1] 打击重点与执法模式 - 执法聚焦非法占用毁坏耕地、盗采滥挖黑土、种子侵权假冒、农药非法添加、化肥成分不足等突出问题 [2] - 对危害粮食安全犯罪采取“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 [2] - 采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和数智研判平台 [2] 协同机制与公众参与 - 公安机关会同行政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等机制 [2] - 指导重点省区建立健全“公安+行政”农资打假区域协同作战机制,联动联防联打违法犯罪 [2] - 提醒公众通过公安部“全国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举报平台”举报相关犯罪行为 [2]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粮食安全犯罪 今年共立案侦办相关案件4800余起
第一财经· 2025-09-23 09:45
执法行动与成效 - 公安机关持续组织开展"昆仑"专项工作、"金风"行动、蒙辽吉黑四省区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区域会战,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 -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黑土地资源、制售假劣农资等涉农犯罪 [1] - 今年以来共立案侦办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黑土地资源等犯罪案件4600余起,制售假劣种子等农资犯罪案件200余起 [1] - 公安部挂牌督办大要案件13起 [1] 行动目标与影响 - 行动旨在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1] - 行动服务于保障粮食生产供应,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