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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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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4,触及强制退市!
证券时报· 2025-05-05 20:42
终止上市 - 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因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及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触发强制退市条款 [2][3][5] - 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7] - 公司有权在5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或10个交易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8] 审计问题 - 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因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对2024年财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9][10] - 主要问题包括:6.5亿元初始投资的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处置未完成,3.09亿元转让款部分未收回,存在大额权益性投资与关联资金往来疑点 [10] -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混乱调整,导致收入、成本等核心科目数据真实性存疑 [10] 独立董事意见 - 三位独立董事王亮、杜奕良、杨敏丽对2024年年报均投弃权票 [11] - 弃权理由包括:不确定事项较多且整改未完成、经营层频繁变动导致审计资料不全、履职期限短未能充分掌握信息 [12] 财务状况 - 2024年一季度营收同比暴跌75.21%,净利润亏损扩大至2849.53万元,资产负债率攀升至91% [14] - 受ST影响,银行授信持续下降,公司放缓接单节奏导致销售下滑 [14]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股东总户数为35532户,较2024年末减少383户,户均持股市值4.71万元 [16]
000584,触及强制退市!
证券时报· 2025-05-05 20:27
根据公告,*ST工智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196号)。 5月5日晚间,*ST工智(证券代码:000584)公告,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因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叠加内部控制审计的否定意见,*ST工智触发深交所强制退市条款。 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工智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所以最终作出了"无法表示意见"。 具体来看,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对*ST工智2024年财报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主要源于股权投资平台处置与收入确认两大问题。 其中,*ST工智对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初始投资6.5亿元)的处置未完成,导致3.09亿元转让款中部分款项未收回,且存在大额权益性投资与关联资金往来疑点。 2025年4月28日,*ST工智披露的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 ...
300208,触及强制退市!
搜狐财经· 2025-05-02 12:26
文章核心观点 *ST中程2017 -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且已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问题,证监会拟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公布了2024年年报财务数据 [2][4][5] 违法事实 - 2017 - 2021年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相关财务数据虚假记载,风电项目不符条件虚假确认收入和利润,光伏项目虚增工程进度提前确认收入和利润 [3] - 2020 - 2022年虚增印度尼西亚矿权相关财务数据,CIS煤矿采矿权证被撤销、JAYA锰矿矿权到期未转销仍列无形资产 [4] - 按造假财务类目,2017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2019 - 2021年多次虚减营业收入、虚减或虚增利润总额,2020 - 2022年虚增无形资产,造假数据占比大 [4] - 2023年印尼子公司涉诉金额6.27亿元(占2022年净资产57.47%),迟至2023年11月披露,多位高管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处罚决定 - 证监会拟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750万元罚款 [4] - 对JIA XIAOYU给予警告,处以65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对其他责任人员罚款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合计拟罚款1900万元 [4] 2024年年报财务数据 资产与净资产 - 总资产26.31亿元,较2023年末下降17.35% [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亿元,较2023年末增加147.26% [7] 收入与利润 - 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下降70.21% [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0亿元,同比增加73.24% [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8亿元,同比增加69.07% [8] 其他指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亿元,同比增加42.43% [8] - 基本每股收益 - 0.4140元/股,同比增加73.29% [8] - 稀释每股收益 - 0.4140元/股,同比增加73.29% [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4年不适用,2023年为 - 600.28% [8]
300208,触及强制退市!还将被重罚
证券时报· 2025-05-01 14:40
公司退市与处罚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触及两项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股票自5月6日起停牌 [1] - 公司因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 公司2024年年报公布后因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再次触及两项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并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7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03亿元(占当期92.18%)虚增利润总额5.53亿元(占当期136.17%) [6] - 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68亿元(占当期36.00%)虚增利润总额2.18亿元(占当期94.92%) [6] - 2019年度虚减营业收入6.72亿元(占当期88.83%)虚减利润总额2.85亿元(占当期绝对值78.36%) [7] - 2020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00亿元(占当期总资产6.53%)虚减营业收入3.43亿元(占当期118.51%)虚减利润总额2.82亿元(占当期绝对值56.22%) [7] - 2021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10亿元(占当期总资产7.37%)虚减营业收入732.69万元(占当期0.46%)虚增利润总额500.23万元(占当期绝对值5.83%) [7] - 2022年度虚增无形资产3.10亿元(占当期总资产7.42%) [7] - 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的违法事实 [8]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750万元罚款 [8] - 对主要责任人JIA XIAOYU处以6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8] - 对其他责任人员罚款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合计拟罚款1900万元 [8] 监管政策环境 - 国务院2024年4月发布新"国九条" 明确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行为并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 [10] - 六部委2024年7月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和刑事追责力度 [10] - 最高检2024年8月发布解答文件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10] - 监管部门通过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手段严惩财务造假 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 [11]
连续造假遭重罚 ST锦港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证券日报网· 2025-04-30 10:19
按照退市新规,结合前次处罚决定认定的违规实施,公司股票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记者关注到,本次公司可能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早有预兆。在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前,公 司已经披露2次立案调查暨风险提示公告,重点提示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作出,进一步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的重大问题,提示投资者切勿"火中取栗"。 监管作出顶格处罚 此前,公司2024年1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予以顶格处罚,证监会在当 日对公司再次立案调查,反映出公司仍然存在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待进一步查实。 4月29日晚,公司披露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 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 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 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就前述造假违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 ...
证监会: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这家A股公司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券商中国· 2025-02-28 21:08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600811)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证监会表示,初步查明,东方 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 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去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随后东方集团多次发 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指出,若后续经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 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 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据统计,2024年证监会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 首,证监会多次重申,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 击惩治。 责编: 战术恒 校对: 彭其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