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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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 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打击对象
快讯· 2025-05-15 17:01
据证监会发布消息,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打击对象。2024年,证监会 通过年报审阅、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大数据建模分析等多元化渠道发现财务造假线索,查 办相关案件128件,重点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第三方配合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鹏博士因 操控资产减值计提虚增利润和资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处以3400万元罚款;对紫晶存储案中两家配 合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破除财务造假利益链条。 ...
深度丨从帮凶到漏网之鱼:如何追责财务造假“第三方”合谋者?
证券时报· 2025-05-15 16:48
财务造假现状与趋势 - 2020年以来因收入舞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中,超过六成案件涉及交易造假,共184家受罚企业中有117家单纯采用交易操纵手段[4][6][7] - 交易造假已从会计账本数字游戏升级为覆盖业务全流程的系统性造假,典型案例包括国美通讯虚构关联交易、东方集团开展空转循环贸易等[5] - 造假手段迭代至"3.0阶段",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谋伪造完整资金循环链条,隐蔽性显著提升[10] 第三方参与造假规模与模式 - 58家造假上市公司涉及686家第三方配合,平均每家超10家协作方,新研股份案中第三方数量过百家[11] - 第三方主要扮演四类角色:关联方/隐性关联方(如信威集团隐瞒控制关系)、真实客户(如文化长城区域代理商)、空壳公司(如保千里案20家小微企业)、自然人名义客户(如东方金钰6名自然人)[12][13][14][15] - 504家第三方以客户名义虚构销售,49家伪造采购,105家兼具双重身份,28家充当资金过桥方[15] 典型案例与数据 - 紫晶存储案造成1.7万投资者受损,中介机构先行赔付10.86亿元,但21家配合第三方仅2家因自身财报问题受罚[2][18] - 广东榕泰通过注册揭阳市中粤农资等多家空壳公司构建虚假交易对手[11] - 专网通信案中国瑞科技、江苏舜天等联合数十家上下游企业开展虚假自循环业务[11] 监管与法律困境 - 近五年294家被明确点名的配合造假第三方中,近两成已注销或吊销,但司法追责率极低[19][21] - 现行制度对第三方处罚存在空白,如紫晶存储案中第三方仅承担0.7%的总罚金比例[18][23] - 专家指出利益驱动与违法成本过低是合谋主因,建议建立全链条追责机制[17][23]
最高法、证监会: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持续信息披露造假
快讯· 2025-05-15 16:27
资本市场监管政策 -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强调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持续信息披露造假行为,以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1] - 高质量信息披露被视为注册制的重要基础,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造假行为 [1] - 强化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的协作,推动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1] 责任追究机制 - 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原则,精准追责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 [1] - 依法追究配合财务造假的第三方刑事责任,包括供应商等参与方 [1] - 发行人被民事追责后,可向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等主体追偿,法院予以支持 [1] 打击财务造假措施 - 重点惩处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形成全方位打击 [1] - 通过强化案件办理与信息共享,提升对造假行为的查处效率 [1]
ST广物虚假财报误导市场,遭监管严厉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15 12:52
公司财务造假事件 - 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虚增收入、利润,导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1][2] - 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57.65%,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 [2] - 2023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19.23%,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2] 涉及人员及责任认定 - 2022年年报虚假记载问题中,杨铁军、赵强、刘栋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源等6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 - 2023年半年报虚假记载问题中,赵强、刘栋仍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源等5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 - 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3] 公司后续处理 - 2024年4月发布公告对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进行全面更正 [3] - 2024年10月14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1] 投资者维权 - 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4] - 索赔由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代理,律师费在实际获赔后收取 [4]
从帮凶到漏网之鱼:如何追责财务造假“第三方”合谋者?
证券时报· 2025-05-15 02:29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 - 2020年以来因收入舞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中近七成案件涉及交易造假 深入剖析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发现背后有超600家第三方主体参与 [1][2] - 交易造假已成为收入舞弊的主要方式 在184家受罚上市公司中117家单纯采用交易操纵手段 20家同时实施交易与会计操纵 仅47家停留在传统会计操纵模式 [2][3] - 造假手段已进入"3 0阶段" 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谋虚构业务场景伪造完整资金循环链条 隐蔽性大幅提升 [3] 第三方参与造假模式 - 58家明确存在第三方配合造假的上市公司涉及第三方数量达686家 平均每家超10家 最多案例中新研股份配合造假第三方过百家 [4] - 第三方主要构成包括:关联方或隐性关联方(如信威集团隐瞒对海外采购商控制关系) 真实客户(如文化长城子公司利用代理商虚增收入) 空壳公司(如保千里案中20家被操控企业) [5][6][7] - 第三方角色分布:504家伪装成客户 49家充当供应商 105家兼具双重身份 28家作为资金过桥方 [7] 造假案例具体手法 - 紫晶存储案导致1 7万名投资者受损 4家中介先行赔付10 86亿元 但21家涉事第三方仅2家因自身财报问题受罚 [1][9] - 广东榕泰通过安排他人注册公司作为虚假交易对手 由员工挂名股东并控制印章 [3] - 专网通信案中国瑞科技等公司在数十家第三方配合下开展无实质业务的虚假自循环交易 [4] 监管与法律现状 - 近五年294家被明确点名的配合造假第三方公司中近两成已注销或吊销 但绝大多数未受法律追究 [10] - 现行制度对第三方处罚罕见 如紫晶存储案中上市公司被罚9000万元而多数协助造假第三方未被追责 [9][10] - 专家指出第三方作为造假源头直接获利但面临行政责任缺位 民事追偿执行难等问题 形成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 [10]
众泰汽车整车生产疑似陷入停滞 成功摘帽背后有无猫腻?|透视会计差错
新浪证券· 2025-05-14 18:08
核心观点 - 众泰汽车自重整以来业绩持续恶化 整车生产陷入停滞 财务数据存在异常会计处理 公司经营可持续性存疑[1][3][4][6][18] 经营状况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9875.1万元 同比下降12.83% 净亏损1.03亿元[4]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5.58亿元 同比下降23.96% 净利润亏损10亿元 同比下降6.82%[4] - 2024年整车生产量为0辆 销售量仅14辆 库存量336辆[6] - 2022年生产量524辆 2023年生产量1108辆 显示生产活动在2024年完全停滞[6] - 公司解释因缺乏流动资金导致2020-2021年度生产停滞 2022年开始逐步恢复 但2024年仍处于恢复过程[6] 财务数据异常 - 2021年债务重组利得多计2.54亿元 负债少计2.54亿元 未分配利润多计2.54亿元[8] - 会计差错导致2021-2024年三季度财报中负债合计增加2.54亿元至2.7亿元 净利润减少2.55亿元至695.37万元[8] - 应收账款由2020年33.34亿元骤降至2025年一季报末8.3亿元 主要因激进会计计提而非款项回收[9][11] - 2023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25亿元 其中3年以上账龄23.44亿元 计提坏账准备12.99亿元[11] - 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57亿元 计提坏账准备1.19亿元[11] - 坏账计提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均值:应收账款计提比例47.67%(行业均值18.25%)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76.34%(行业均值17.29%)[11][12] - 新能源汽车销售补贴款计提比例异常 其中8.3亿元按"补贴款组合"计提 比例高达96.09%[12] 公司治理与风险 - 2024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意见报告 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持有的7.47亿元股份被司法冻结[7] - 2024年4月新增到期未偿还债务本金1.8亿元 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58%[6] - 2025年一季报末资产负债率飙升至96%[6] - 历史上存在骗补行为:2016年通过更改车架号获取新能源汽车补贴 导致经销商损失3000-4000万元[13] 行业背景 - 2025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数量超40家(Wind数据统计)[1] - 部分公司滥用会计差错更正掩盖财务造假 如康美药业300亿现金差错案例[1]
厦门银行对188人次执行绩效追索扣回 贷款纠纷起诉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
犀牛财经· 2025-05-14 17:02
薪酬管理执行情况 - 厦门银行首次披露绩效追索扣回执行情况 2024年对188人次执行绩效追索扣回 金额合计370.12万元[2] - 高级管理层最终薪酬尚在确定过程中 将根据结果执行延期支付 全行延期支付薪酬余额约0.62亿元[2] - 因尚未问责的风险事件 暂不兑付2024年拟兑付的602.20万元风险递延金[2] 重大贷款风险事件 - 厦门银行披露涉及东方集团及其关联方的4.19亿元贷款纠纷 被告包括银祥油脂 银祥集团和东方集团[2] - 银祥油脂因在其他金融机构逾期且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构成违约 厦门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启动法律程序追偿[3] - 诉讼请求包括要求银祥油脂偿还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 行使抵押物优先受偿权 要求银祥集团和东方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客户关系历史 - 银祥油脂曾连续多年是厦门银行制造业贷款重要客户 截至2017年末 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均位列前十大制造业贷款客户首位[3] 关联方财务问题 - 东方集团2020-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累计虚增营收161.29亿元 虚增营业成本160.74亿元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
一上市公司连续财务造假,四任董秘全被监管警示!
梧桐树下V· 2025-05-14 13:14
公司违规行为 - ST华通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1][6] - 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2021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6] - 7名相关责任人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浙江证监局同日对上述7人出具警示函 [1][2] 涉及责任人及违规时段 - 王一锋(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对2018-2022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6] - 邵恒(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对2018-2020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6] - 严正山(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2018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7] - 郦冰洁(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2019-2020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7] - 周宓(时任董事会秘书)对2021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7] - 谢斐(时任总经理)对2021-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7] - 黄怡(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对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8] 历任董事会秘书背景 - 严正山:2007年8月至2019年8月任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灯塔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3] - 郦冰洁: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任董事会秘书,此前在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 [3] - 周宓:2022年3月至12月任董事会秘书,曾任职腾讯科技投资并购部及南山资产管理 [4] - 黄怡:2023年2月起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曾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5]
兴源环境: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21:31
核心观点 - 公司因历史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多次监管处罚和纪律处分 涉及虚增收入 利润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目前已完成相应整改并更新财务报告 [1][2][3][4][5][6][7] 监管处罚及整改情况 - 因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两个PPP项目中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 导致公司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和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 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时任财务总监被处以80万元罚款 [1] -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问题 立即通报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 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 制定整改方案 [2] - 自2023年5月起在监管机构督查下持续梳理所涉问题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对2016-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未导致已披露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情况进行鉴证 [2] -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更正后的2016-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3] 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因2021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预计净利润为盈利1000万元至1500万元 修正后为亏损3500万元至3800万元 扣非净利润从亏损9000万元至12500万元修正为亏损21013万元至21313万元 浙江证监局对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秘出具警示函 [3][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因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4] - 针对上述问题 公司加强财务管理 内部审计审核 部门沟通 健全内控体系 并加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 [4][5] -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16年至2017年部分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资产及应付账款披露不准确 以及并购标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对公司及多名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5] - 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全资子公司虚增收入及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对多名时任高管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6] - 公司及时整改 更正2016-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 三季度财务报表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原财务总监辞职 聘任新财务总监 [7] 其他监管文件 -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多份监管关注函和问询函 包括浙证监函〔2020〕第166号等 公司均按要求认真核查问题并作出书面回复或披露 [8] - 除已披露情形外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8]
虚假贸易规模大周期长 多方合力“拆弹”
证券时报· 2025-05-12 02:56
虚假贸易现状与特征 - 虚假贸易成为财务造假重要手段,通过空转走单或资金出借搭建财务迷宫,反映资本运作失控、内控失效、审计失职的合力问题 [1] - 近期案例显示虚假贸易呈现交易规模变大、暗藏时间拉长的新特征 [1] - *ST锦港2022至2024年通过虚假贸易虚增利润,导致年报及季报虚假记载 [2] - 东方集团2020至2023年累计虚增营收161亿元,通过虚构贸易空转超百亿规模 [3] 虚假贸易操作模式 - 虚假贸易分为两类:空转走单(只走票不走货)和以贸易之名进行资金出借的融资性贸易 [7] - 关联公司在虚假贸易中发挥关键作用,降低造假门槛并强化空转特征,如东方集团通过关联公司隆裕粮油虚假购销 [4] - 财务公司充当专用蓄水池角色,东方集团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占货币资金比例超70%,资金或被用于虚构交易循环 [5] 虚假贸易动机与影响 - 国有企业为完成考核指标,通过贸易名义出借资金、做大营收的动力增强 [9] - 虚假贸易可同时美化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如东方集团将实际资产负债率82%修饰为55% [9] - 融资性贸易缺乏完善风控体系,商品价格波动或企业经营异常易导致资金损失 [8] 监管与企业应对措施 - 国资体系出台"十不准"政策,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行为 [9] - 央企如中电港组织专题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大唐电信按季度自查虚假贸易,中国中车搭建虚假贸易识别模型 [10] - 审计机构强化对虚假贸易的审查,包括贸易背景、商业实质、货物流及收入确认等 [11] 行业案例与风险 - *ST锦港虚假贸易业务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蛰伏时间长达七年 [3] - ST易事特涉嫌通过虚假贸易业务、代采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收 [7] - *ST高鸿因疑似虚假贸易陷入数十起诉讼纠纷,被指控隐瞒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