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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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监管部门重拳打击财务造假,审计机构却在“装聋作哑”?
证券时报· 2025-03-18 23:30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内控失灵 - 东方集团通过虚构业务链条虚增收入160亿元 但审计机构连续四年出具无保留意见[3] - 80%被处罚公司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未获非标意见 显示审计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4][8] - 国中水务被关联方占用资金27亿元未披露 同期内控审计却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7] 审计失效数据表现 - 2022年以来被罚公司中 895家(占比80%)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无任何非标意见[8] - 财报违规公司中 178家(69%)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未获非标意见 187家(73%)财报审计未获非标[12] - 退市公司样本显示 137家中有160份(48%)退市前内控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4] 审计失效原因分析 - 审计机构与监管存在能力差异 会计师缺乏执法权且需面对全面经营情况[17] - 低价竞争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费用年降10%-20%迫使事务所使用初级人员[19] - 资源分配失衡 审计机构更重视财报审计 内控审计投入不足[18] 行业改进建议 - 改企业委托为第三方委托 切断利益关联 实施穿透式监管[24] - 引入区块链存证 ERP系统筛查等数字化手段提升审计技术[25] - 整顿低价竞争 保证审计质量 打破恶性循环[26] 企业内控优化路径 - 通过ERP系统和AI工具实现流程自动化 减少人为干预[30] - 将合规纳入考核 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31] - 优化治理结构 提高审计委员会独立性 强化"一把手"工程[29]
虚增收入超160亿!今日“披星戴帽”!这家上市公司面临双重退市危机
IPO日报· 2025-03-18 18:42
星标 ★ IPO日报 精彩文章第一时间推送 3月18日,由于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交所上市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东方集团")依规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方(600811),日涨跌幅限制为5%。 另一方面,公司股价在经历连续数日跌停后已触及1元退市红线。 3月18日,公司开盘即跌停并一直封死跌停板,收盘价为0.87元,已经 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1元"生死线"。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交易所 终止上市交易。 这意味着,东方集团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及面值退市的双重退市危机。 制图:佘诗婕 这也意味着,东方集团在4年时间内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61.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60.73亿元。 基于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相关责任人也作出了行政处罚。 其中,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张宏伟(实控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孙明涛(时任 总裁)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党荣毅(时任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康文杰(时任董秘)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万元 ...
【投资者点题 代表委员共答】对财务造假者该罚得再重些
证券时报· 2025-03-10 12:03
我对财务造假深恶痛绝,那些造假公司获得投资者支持,进而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但又在财务数字里藏猫腻,欺骗投资者,实在不可原谅。近几年,资 本市场加大了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但仍有造假者想着各种法子逃避监管。怎样才能从根源上铲除财务造假的土壤呢? 要切断财务造假利益链条,破除造假"生态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增加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依据,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释 明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民事、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协同处置机制,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 从过往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合作方、中介机构等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多发,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手法专业化的特 点,涉及范围广、领域多,且配合方往往不属于证监会监管对象,发现、查处难度加大,给打击财务造假造成了困难,有必要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打击 力度,遏制配合造假行为,对证券市场"看门人"打瞌睡,甚至为虎作伥等行为"零容忍",给上市公司的第三方戴上"紧箍"。 除了打击造假全链条的参与者,还得继续加大对造假者的惩戒力度。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提出,要完善刑法中关于财务造假和 ...
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刚刚发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2-28 23:36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调查进展 - 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案件正在调查中 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 强化行政 民事 刑事立体追责 [1] - 东方集团2月25日公告提示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若证监会认定事实触及规则 股票将被强制退市 [1] 东方集团重整及资金问题 - 公司因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退市风险 对照《重整纪要》第9条 不符合重整条件 [2] - 2024年3月6日使用6 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因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归还至专用账户 [2] 监管动态与市场影响 - 证监会强调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坚决出清问题上市公司 [1] - 东方集团案例显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态度 可能对同类上市公司形成警示效应 [1][2] 注:原文中未涉及行业数据或横向比较 故未提取行业相关内容
600811,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最新通报→
证券时报· 2025-02-28 21:20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调查进展 - 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 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 - 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并依法严肃处理 [1] - 2023年6月2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立案 [1] 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的立场 -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 [1] - 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 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坚决出清此类公司 [1] - 2024年证监会查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 同比增长17% 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 [1] 案件后续影响 - 东方集团多次发布公告指出 若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1] - 证监会强调将强化行政 民事 刑事立体追责 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1]
证监会: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这家A股公司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券商中国· 2025-02-28 21:08
案件调查进展 - 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1] - 该案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1] - 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去年6月20日被证监会立案 [2] 监管态度与执法趋势 - 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 [2] - 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 [2] - 2024年证监会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 [2] - 证监会多次重申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 [2]
又一A股暴雷,公司财务造假,实控人拒绝、阻碍执法
梧桐树下V· 2025-02-17 20:39
文/梧桐兄弟 近期,上市公司紫天科技(300280), 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实 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均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紫天科技及宋庆等4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年4月1日,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 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 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061号)和《指定方式报送文件资料通知书》(证监 指报字0262024101号), 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向我局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 文件资料。姚小欣系公司原董事长兼宁波麦粒董事,并实际负责紫天科技日常管理,其签收了前述执法文书。 因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 作,我局又先后向其出具《监督检查通知书》(闽检查字2024279号)《指定方式报送文件 ...
2025年IPO实务手册
梧桐树下V· 2025-02-11 18:24
市场数据与排名 - 2024年A股IPO上市公司省份排名前三为广东、浙江、江苏[2] - 沪深主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93亿元,最低为8508万元[2] - 创业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2亿元,最低为5111万元[2] - 科创板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1.74亿元,最低为3105万元[2] - 北交所2024年新上市公司2023年净利润中位数为4748万元[2] - 北交所开市三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中江苏位列第一[2] - 科创板开市五周年上市公司数量省份排名中江苏位列第一[2]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以IPO成功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2] - 证监会明确自2026年起IPO企业可不设监事会或监事[2] - 证监会要求增强发行上市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并加大银发经济直接融资支持力度[2] - 深交所制定创业板IPO审核指南,涉及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三大领域九个细分行业[2] - 证监会支持优质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3] - IPO随机抽签检查比例由5%调升至20%[4] - 新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实施,对“一查就撤”的企业要“一查到底”[4] - 证监会修订IPO辅导监管规定,强调“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4] - 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对在审企业要成倍大幅增加现场检查覆盖面[4]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需说明上市目的,关键少数承诺上市后业绩下滑超50%的需延长股份锁定期[4] - 新《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发布,与征求意见稿存在一处差异[4] - 沪深交易所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突击式分红监管[4] - 审核关注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处理、国有股东认定、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等问题[4] - 投资机构为第一大股东时的控制权论证思路受到关注[4] - 董监高或股东失信对拟IPO公司存在影响[5]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发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系列文章,涵盖认定、审议程序、担保及跨境监管比较等[5] - 新公司法关联交易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成为焦点[5] - 国有拟上市公司及全面注册制下同业竞争的认定与处理标准被详细解析[5] - 分拆上市中的同业竞争问题被列为审核关注要点[5] 财务核查与内部控制 - 新《公司法》对IPO出资事项核查产生影响[5] - 全面注册制下各板块财务审核关注要点被对比分析[5] - 财务造假检测关注异常收入、毛利率、现金流及资产异常增长等迹象[5][6] - IPO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在不同阶段的特点被详细阐述[5][6] - 医疗器械等特定行业的收入确认、销售模式及合规管理受到关注[5] 业务合规与知识产权 - 企业IPO过程中的网络数据合规、反垄断合规及环保合规成为审核重点[6] - 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企业的数据合规审核受到特别关注[6] - 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利转让的合规要点被详细分析[6] -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科创属性评价及合作研发合规问题被重点探讨[6][7] - 注册制下创新型企业IPO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策略被提出[7] 股权激励 - 拟IPO公司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股份支付及审核要点被详细研究[7] - 新公司法时代下股权激励的应对与调整策略被分析[7] - 激励对象适格性、资金来源及争议解决等具体问题被深入探讨[7] 行业IPO实务 - 军工、人工智能、半导体、集成电路等特定行业IPO关注要点被梳理[8] - 新《公司法》对IPO的影响,包括类别股设置、董监高责任等被分析[8] - 不同生产策略制造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及报告环节的IPO关注要点被详细说明[8] - 创新药企业的上市选择、民爆及军工企业IPO审核事项被重点关注[8] 红筹回归与境外上市 - 红筹回归的架构拆除、外汇登记、税务考量及审核要点被详细解析[9] - 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挑战与前景被分析[9] - 港股上市路径选择、H股与红筹架构比较及港交所规则优化被探讨[9] - 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备案新规、路径选择及重点问题被回顾与解读[9]
天健被罚924万!又一财务造假案
梧桐树下V· 2025-01-04 15:31
文/梧桐兄弟 1月3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系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 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为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审计验证等服务,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和深圳市雨淋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 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 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这几天天健所摊上的事还不止这些。 12月31日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5年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4亿 元,虚增利润总额 ...
连续5年财务造假合计被罚3150万!天健均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梧桐树下V· 2025-01-02 20:05
文/梧桐小新 12月31日晚,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易事特,30037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至2021年,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 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5年虚增营业收入40.7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24亿 元,虚增利润总额0.34亿元。证监会决定对易事特处以800万元罚款,对13名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1000万元不等合计2350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原实控人采取10 年市场禁入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易事特的年报审计机构,在2017年-2021年这5年间,均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这5年的审计费 用合计为550万元。 一、连续5年虚增营收超40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易事特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 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