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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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9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54,010万元,再扣除其他费用219.25万元(不含增值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0.75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97.23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115.38万元 [2] - 公司曾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20,000万元和18,000万元,均已按期足额归还至专户 [2]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2] - 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用于证券投资 [2][3] - 若募集项目需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以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3]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该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4]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该操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4]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润达医疗: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8: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润达医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6年[1] - 扣除承销费用9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金额为54,010万元[1] -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19.2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0.75万元[1] - 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3日到位并存放于专户管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3] - 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3] -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3] 决策程序与监管合规 -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4][5] -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上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4][5]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认为其符合监管要求[5] 历史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此前曾分别使用20,000万元和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 - 截至2025年6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797.23万元[2]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0 04:11
募集资金归还公告 -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1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专用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1] 润达转债付息安排 - 债券将于2025年6月17日支付第五年利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票面利率1.8%,每张面值100元债券兑息1.80元(含税) [4][11]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6月17日 [5][15] - 付息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12] 债券核心条款 - 发行规模5.5亿元(550万张),期限6年(2020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初始转股价13.36元/股,经多次分红调整后现行转股价为13.00元/股 [6][9][10] - 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五年为1.8%,第六年2.0% [7] - 转股期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6年6月16日,信用评级AA级(主体及债券),无担保 [9][10][13] 付息执行细节 - 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利息资金 [13] - 个人投资者按20%税率代扣利息税,实际兑付1.44元/张;居民企业自行纳税,非居民企业暂免所得税 [14][16] 相关机构信息 - 发行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位于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托管人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16]
强瑞技术: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71,700股,每股发行价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550,826,094元,扣除发行费用57,345,701.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3,480,392.77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4日完成验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与江苏银行、平安银行等五家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存放于专户并严格管理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夹治具扩产项目投入8,088.08万元(进度50.64%)、自动化升级项目投入1,133.41万元(进度17.24%)、研发中心投入2,746.82万元(进度47.39%)、信息化系统投入581.55万元(进度52.25%)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超额完成(104.61%),因闲置资金理财产生利息收益 [2] 前次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7月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已按期归还 [3] 本次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拟再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4] - 合理性:因并购活动及市场开拓导致流动资金暂时性缺口,可提高资金效率并节约利息支出 [4] - 资金使用限制: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领域,若募投项目需用资金将及时归还 [4] 审批程序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资金使用计划,认为符合监管要求且有利于股东利益 [4][5] - 保荐人国信证券核查后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且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 [5]
强瑞技术: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1] - 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安澜路308号C栋厂房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赵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 该举措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1] -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备查文件 - 会议决议 [2]
ST凯文: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2 16:15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和浦发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 资金管理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在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归还至专用账户 [1] -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旨在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股东利益,管理层获授权办理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事宜 [2]
保隆科技: 保隆科技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6:1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2024年12月30日再次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同样不超过12个月 [2] - 2025年5月20日第三次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 [3] 资金归还进展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归还2024年12月3日批准的4亿元中的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未归还金额3.7亿元 [3] - 2024年12月30日批准的3亿元中尚有2.95亿元未归还 [3] - 2025年5月20日批准的8000万元尚未使用 [3] - 当前合计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6.65亿元(3.7亿+2.95亿+0.8亿) [3] 后续安排 - 公司承诺在到期前归还全部6.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3] - 资金归还情况将及时告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及保荐代表人 [3] - 公司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
东南网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7:2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召开,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何挺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 该安排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2] - 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
东南网架: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7: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86亿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4.94亿元,主要投向杭州国际博览中心二期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和萧山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EPC总承包项目 [2][3] - 截至2025年4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777.25万元(含利息收入),另有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6月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将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使用期限未超12个月 [4][5]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 公司拟再次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240万元(按LPR3.10%测算) [5][6] - 资金将严格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不会用于证券投资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 审议程序及机构意见 - 2025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6][7] - 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认为该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7][8]
山东章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7 18: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30,000张,每张发行价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4,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8,629,781.92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4,300.00万元 [2] -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原因,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 [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 前次资金补充及归还情况 - 公司前次使用5,1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4月24日全部归还至专户 [3] - 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且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4] - 补充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用途 [5] - 若募投项目进度超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补充资金 [5] 公司决策程序 - 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5] - 监事会同日审议通过,认为该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 [5] 保荐机构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 - 该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