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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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13年前的邮件引发5亿股权纠纷,赤子城创始人被“证婚人”告上法庭
 犀牛财经· 2025-11-03 16:03
纠纷源于2012年的一封关键邮件。当时,王平创办的智明远扬公司与刘春河合作开展游戏业务,双方决定将业务分拆至刘春河持有的"赤子城"公司独立运 营。在2012年10月的邮件中,刘春河明确写道:"将3%股权作为对您早期创业支持的赠与",同时提议王平另投70万元换取7%股权。王平拒绝了增资方案, 但同意以赤子城为载体继续合作,并回复"赠与部分可待主体确定后协议明确"。然而,这份书面承诺始终未转化为正式协议。 一家市值超百亿港元的出海互联网公司,因一封13年前的邮件卷入了一场巨额股权纠纷。昔日称兄道弟的合作伙伴,如今对簿公堂,这场纠纷不仅关乎约5 亿港元的财富归属,更牵出公司早期创业历史中一段被尘封的往事。 据多家媒体报道,2025年9月,赤子城科技创始人刘春河被早年合作伙伴王平起诉至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要求确认其持有赤子城3%的股权。按当前市值计 算,这批股权价值约4.89亿港元。王平不仅是刘春河曾经的"大哥",还在2013年担任了他的证婚人。如今,这段亲密关系因一纸诉状彻底破裂。 从3万元壳公司到百亿市值出海巨头,赤子城的成长堪称迅猛,但早期创业中"人情与利益"的模糊界限,如今已成为其必须面对的合规考题。 王平声称 ...
 东方日升: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等问题,公司收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新浪财经· 2025-10-31 16:47
东方日升10月3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经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问题。公司董事长林海峰、董事会秘书雪山行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宁波证 监局决定对东方日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海峰、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
 中宠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触及1%整数倍但未披露
 新浪财经· 2025-10-22 17:18
 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1] - 监管原因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26.08%下降至25.94%,触及1%的整数倍变动但公司未进行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1] - 公司已高度重视该事项,计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1]   公司运营影响 - 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
 “内斗”再升级?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庭审激辩
 中国基金报· 2025-10-21 06:34
10月20日上午,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与吴世春等的损害公司利益责 任纠纷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此前公告,ST路通要求限制股东吴世春及其关联方对违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并就"违法提请改选 董事会"及"违规披露信息"行为索赔。 近期,ST路通"内斗"逐步升温,双方围绕信息披露、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展开多轮博弈。此次开庭,无 疑将使ST路通的"内斗"进一步升温。 表决权合规成争议焦点 资料显示,ST路通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对其违法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提议改选公司董事会的行 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共同赔偿原告损失暂计250万元;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于违规增持的3.87%股 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判令被告吴世春对于通过二级市场违规增持原告的2.54% 股份及后续继续违规增持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庭审现场,双方就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陈述和比较充分的辩论,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信息披露合 规性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 具体来看,ST路通认为,吴世春收购ST路通的行为涉嫌触碰合规红线。 ST路通在6月27日和7月11日发布的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 ...
 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两项诉讼在北京开庭审理
 中国基金报· 2025-10-20 23:46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10月20日,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 - ST路通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就违法提请改选董事会的行为共同赔偿公司损失暂计250万元 [3] - ST路通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违规增持的3.87%股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并对吴世春违规增持的2.54%股份施加同样限制 [3]   公司控制权争议焦点 - 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 [3] - ST路通指控吴世春用于收购的合伙企业"梅岭合伙"在提交权益变动文件时尚未设立,且交易价格条款涉嫌提前锁定协议转让价格,相关安排不符合监管规则故未予披露 [4] - ST路通指出,吴世春在未合规披露权益变动的情况下就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4]   表决权与权益披露争议 - ST路通认为,吴世春通过未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获得了6.4%股份的表决权,加上已披露的7.46%,合计持有至少13.86%的ST路通股份权益,须依法公告披露 [5] - 吴世春方面反驳称监管从未认定其违规持股,并指控ST路通未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例如未披露监事会第六次决议 [6] - ST路通董事会此前拒绝吴世春改选董事会提议的主要理由是,吴世春因签署相关协议而处于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按规定不得提议改选董事会 [6]   监管措施与交易终止 - 10月20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路通及董事长邱京卫下发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违规行为 [6] - 同日,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路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 - 根据公告,吴世春等人于6月24日告知ST路通,其已于5月26日晚终止股份转让交易,并于7月1日晚在交易所要求下提供了相关协议终止文件 [6]
 “内斗”再升级?庭审激辩!
 中国基金报· 2025-10-20 23:43
 公司诉讼案件核心 - 公司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于10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就违法提请改选董事会的行为共同赔偿公司损失暂计250万元 [3]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违规增持的3.87%股份及吴世春个人违规增持的2.54%股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3]   表决权争议焦点 - 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上 [3] - 公司认为吴世春收购行为涉嫌违规,包括收购主体“梅岭合伙”尚未设立、资金来源不确定及涉嫌提前锁定协议转让价格 [4] - 公司指出吴世春在获得6.4%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后,合计持有至少13.86%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但未依法进行公告披露 [5][7]   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争议 - 吴世春方面于5月26日向公司发送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的文件 [9] - 公司董事会未予同意的主要理由是吴世春等因签署收购协议而处于收购过渡期,按规定不得提议改选董事会 [9] - 吴世春方面称已于5月26日晚终止股份转让交易,但公司于6月24日才被告知此事 [9]   监管机构采取的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0月20日晚间对公司及董事长邱京卫下发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违规行为 [9] - 江苏证监局同日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
 “内斗”再升级?庭审激辩!
 中国基金报· 2025-10-20 23:41
表决权合规成争议焦点 资料显示,ST路通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对其违法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提议改选公司董 事会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共同赔偿原告损失暂计250万元;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于违 规增持的3.87%股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判令被告吴世春对于通过二 级市场违规增持原告的2.54%股份及后续继续违规增持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行使表决权。 【导读】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两项诉讼在北京开庭审理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卢鸰 10月20日上午,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与吴世春等的损害公 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此前公告,ST路通要求限制股东吴世春及其关联方对违规增持股份的表决权,并就"违法 提请改选董事会"及"违规披露信息"行为索赔。 近期,ST路通"内斗"逐步升温,双方围绕信息披露、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展开多轮博弈。此次 开庭,无疑将使ST路通的"内斗"进一步升温。 在庭审现场,双方就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陈述和比较充分的辩论,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 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 具体来看,ST路通认为,吴世春 ...
 突发特讯!北方稀土及关联公司被监管警示,因垫付资金未披露引关注
 搜狐财经· 2025-10-15 01:37
 违规事件核心 - 公司因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数日内先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内蒙古证监局的监管警示 [1] - 违规行为时间跨度为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长达五年半,涉及垫付金额合计894.85万元 [2][4] - 垫付行为发生于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包瀜环保公司垫付人员工资、福利费等费用 [4]   违规细节与性质 - 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于2021年6月被公司收购,但收购完成后垫付行为并未停止,后续又产生587.61万元费用,占总额的近66% [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垫付资金,但公司始终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该行为违反了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6]   市场反应与解读 - 监管警示落地当天,公司股价强势涨停,全天成交额达214.56亿元,位居A股当日成交额榜首 [8] - 市场解读存在分歧,部分投资者认为金额相对资产规模极小且资金已收回,实际影响有限;另一部分观点则担忧此事件暴露出公司内控漏洞 [9] - 股价表现与稀土永磁板块整体走强相关,但与监管风险形成鲜明反差 [8][9]   公司回应与监管信号 - 公司公告表示高度重视监管警示,承诺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排查合规隐患,并提交整改报告 [10] - 监管层的双重介入释放出明确信号,即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露和资金往来规范的监管力度正在持续收紧 [10] -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仅影响自身估值,也关系到板块的整体信誉 [10]
 盈康生命: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合规性
 证券日报网· 2025-09-26 18:12
 公司经营与战略 - 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且各项战略正稳步推进 [1] -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并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与合规性并依据相关规定披露股东人数 [1] - 公司持续优化披露内容与形式以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1] - 公司积极通过多元化渠道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1]   市场表现 - 资本市场的价格波动可能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1]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
 上市公司有棵树大股东自恃境外身份失约重整承诺且涉嫌多项违规
 搜狐财经· 2025-09-26 14:35
 核心观点 - 公司大股东王某因境外身份涉嫌股份代持、违规减持、内幕交易及未履行破产重整承诺 引发监管关注和市场质疑 [1][2][4][5][7]   股份代持问题 - 2025年3月14日刘某辉向王某实际控制的深圳天某云转账1950万元 备注明确标注"300209产业投资款" 涉嫌股份代持行为 [2] - 转账通过个人账户而非公司账户进行 且备注直接指向股票代码 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的规定 [2] - 王某与刘某辉在2025年9月15日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声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但该转账行为表明可能隐瞒一致行动关系 [2][3]   违规减持问题 - 刘某辉持股数量从2024年底5,658,134股锐减至2025年半年报的3,518,134股 累计减持2,140,000股 [4] - 作为王某一致行动人 减持未遵守破产重整限售承诺及预披露义务 违反减持需提前15日公告的规定 [4] - 减持行为被指利用信息优势损害中小股东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4]   内幕交易嫌疑 - 2025年9月15日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13:25左右涨停涨幅达19.96% 但王某直至15:00收盘后才披露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5] - 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属于重大未公开信息 疑似提前泄露导致股价异动 涉嫌违反《证券法》内幕交易规定 [5][6]   破产重整承诺违约 - 2024年11月王某及深圳天某云通过《承诺函》承诺"2024年导入1亿营收、三年累计50亿营收、5亿利润" 以此获取公司控制权 [7] - 入主后以"承诺前提未成就"为由拒不履约 直接导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收同比暴跌81.33% 经营目标落空 [7][8] - 根据最高法与证监会规定 重整计划对投资人具有约束力 业绩补偿承诺原则上不得变更 [8]   股东大会程序合规性 - 2025年9月15日王某单方面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被质疑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召集程序的规定 [10] - 若股份代持或一致行动关系被查实 相关股东表决权将受限制 股东大会召集资格存疑 [4][10]   监管行动与法律影响 - 监管部门已发出关注函 要求说明"前提未成就"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9] - 公司股东请求核查破产重整承诺履行、股东大会合规性及股权交易违规事项 可能面临监管措施 [10] - 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致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责任方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