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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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被质疑“碰瓷”华为、小米,抖音:无法判定是否违规
新浪财经· 2025-07-10 10:35
短剧内容争议 - 短剧《被裁员后女总裁上司后悔了》因角色名称和企业名称与华为、小米高度相似引发关注,男主角"余程冬"与华为余承东名字相似,企业"骁米集团"与小米集团名称相似[1] - 剧中骁米集团董事长"苏柒"与小米SU7车型发音相同,且剧情涉及无人驾驶汽车爆炸测试[1] - 该剧在抖音平台由账号"美光-恋爱剧场"发布,更名为《裁员后我的美女总裁求我复职》,但7月10日已下架[8] 法律风险分析 - 采用谐音梗命名可能构成"影射型行为",使公众联想到现实中的具体企业和人物[9] - 此类改编可能侵犯商标权、名誉权,严重者或触犯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9] - 影视改编需与原型人物签订授权协议,并对虚构情节进行明确说明以规避法律风险[9][10] 行业规范建议 - 影视行业应平衡艺术创作与人格权保护,投资大、风险高、社会影响广的特性要求严守合规底线[10] - 建议在剧集开头或结尾标注虚构说明,区分艺术加工与真实事件[9]
被指侵权后反击!永太科技诉天赐材料名誉侵权,要求赔偿近575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03 23:09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 - 天赐材料子公司起诉永太科技等涉嫌商业秘密侵权,索赔金额达8.87亿元 [1] - 永太科技及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反诉天赐材料侵害名誉权,要求赔偿5751.93万元 [1] - 天赐材料指控前员工李胜伙同他人与永太科技合作,非法获取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并用于邵武永太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项目 [5] 永太科技回应 - 永太科技声明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生产销售案件涉及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5] - 公司否认从李胜处直接购买天赐材料商业秘密,称侵权产线和技术均为自行研发 [5] - 永太科技指控天赐材料利用媒体实施商誉诋毁,意图影响双方正在进行的投标 [5] 天赐材料表态 - 天赐材料回应永太科技"不敢生产液态六氟磷酸锂" [5]
被网暴如何维权?如何收集保存证据?法官解答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6-13 16:10
网络暴力与名誉权侵权案例 - 核心观点:粉丝追星引发的网络暴力行为导致名誉权侵权,法院判决侵权者删除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12000元 [9] - 网络暴力形式包括"挂人"行为、公开个人信息、号召集体投诉举报等,导致受害者名誉权受损、社会评价降低 [6][8] - 侵权行为持续三个月,受害者遭受严重身心创伤,包括焦虑、抑郁症状及轻生念头 [5][6] 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 - 粉丝超话账号将受害者社交账号及个人信息置顶公示,附争执微博链接并号召集体投诉举报 [3] - 受害者收到大量侮辱谩骂信息,个人隐私被网暴,家人照片遭恶意P图 [3][5] - 极端行为包括寄送带血娃娃和刀,发布孩子裸照和遗照 [5] 法院判决与法律依据 - 法院认定涉案账号发布内容具有明确指向性,客观上导致受害者名誉权受侵害 [8] -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10] - 匿名账号并非"保护伞",司法机关可通过实名注册信息追责 [10] 证据收集与维权建议 - 明确侵权账号主体信息,包括认证信息及ID号 [12] - 通过截图和录屏方式固定账号发布内容,向平台申请披露账号持有人信息 [12] - 律师指导下搜集电子证据(微博截图、录屏视频等)提起诉讼 [6] 行业与社会影响 - 网络暴力乱象频发,碎片化信息导致网友成为谣言"二传手"和暴力"助推者" [10] - 法官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需谨言慎行,不传播不实信息或他人隐私内容 [10] - 技术手段(手机号实名制、IP地址追踪)使匿名侵权者无处遁形 [10]
相声演员粉丝超话账号“挂人”号召网暴,法院:构成名誉侵权
南方都市报· 2025-06-12 15:04
案件概述 - 某知名相声演员粉丝超话账号管理者孟某和高某因号召粉丝对陈某进行网络暴力被法院判决侵权 需删除涉案信息 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1] - 涉案账号将陈某的社交账号和个人信息置顶公示 列出其与粉丝争执的消息链接 并公开投诉模板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 [1] - 陈某的社交账号因此收到大量粉丝私聊辱骂 [1] 法院判决 - 审理法院认定涉案账号以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名 持续对陈某实施网络暴力 严重侵犯其名誉权 [2] - 孟某和高某作为账号共同使用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删除相关信息 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 法律意义 - 最高法指出网络账号公示他人信息并号召投诉易引发公众误解和负面评价 可能演变为网络暴力 [2] - 本案裁判有助于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明确组织群体恶意攻击他人可构成对人格权的损害 [2] - 该案例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减少网络暴力具有积极意义 [2]
最高法发布案例明确: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新京报· 2025-06-12 11:10
名誉权侵权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明确个人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可构成名誉权侵权 [1] - 郑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悬赏广告征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公司要求删除未果后诉至法院,索赔3.2万余元 [1] - 法院判决郑某某删除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7000余元 [2] 悬赏广告法律认定 - 法院认定悬赏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发布主体应是公安等公权力机关,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2] - 个人发布此类悬赏广告易使公众误认为被征集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2] - 民事主体发布悬赏广告应具有正当目的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 网络传播影响 - 在网络平台发布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悬赏广告,由于网络快速传播特性会放大对被征集者的不利影响 [2] - 郑某某将公司要求删除的函件再次转发至社交平台,并增加报酬数额,加剧了侵权行为 [1]
赔偿胖东来40万元、道歉30天!“红内裤”事件博主案一审判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30 10:54
名誉权纠纷案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段某在其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书面道歉视频 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且30日内不得删除 [1] - 段某需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1][9] - 截至5月30日8时 段某账号尚未发布道歉声明 [1] 侵权事实认定 - 段某拥有130万粉丝的主账号"两个小段"及5万粉丝的涉事账号"两个小段(小)" [8] - 法院认定段某在未核实皮炎症状与商品关联性的情况下发布不实视频 存在主观过错 [8] - 视频内容对胖东来商品品质和服务作出贬损性评价 导致品牌商誉受损 [10] 事件背景及处理过程 - 1月30日段某投诉红色内裤掉色致过敏 2月2日胖东来下架涉事商品 [9] - 2月4日-5日胖东来扩大下架范围 包括同品牌全系列商品及其他品牌深色纺织品 [9] - 2月6日公司支付14.36万元检测费 报告显示商品符合标准 [10] - 检测确认中山市民伟制衣旗下"富妮来"内裤为合格商品 [10] 负面影响评估 - 不实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胖东来品牌及生产商产生质疑 [10] - 连锁反应包括其他零售商场下架该品牌商品及工厂订单被取消 [10] - 胖东来法务声明对严重侵权行为追责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11] 案件后续进展 - 双方当庭表示暂不上诉 [9] - 胖东来2月14日发布53页调查报告 详述检测结果及处理流程 [10]
胖东来突发,官网“已关闭”!许昌对胖东来玉石开展检查,结果公布:合规!
证券时报· 2025-05-06 12:58
市场监管检查结果 - 许昌市场监管部门对胖东来唯初珠宝有限公司和田玉销售进行日常检查 确认合规 [1] - 2025年1至4月共销售和田玉4177件 总金额2959.2175万元 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 [4] - 抽查13件在售商品显示进货手续齐全 台账完备 鉴定机构资质合法 证书有效 [4] - 所有在售和田玉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 [4] 网络侵权事件进展 - 网红"柴怼怼"指控胖东来玉石业务暴利("几百块的东西卖几千几万")并贬低产品质量 [4] - 公司4月8日发布针对3起网络侵权的回复说明 4月25日正式起诉"柴怼怼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 [4] - 抖音平台下架"柴怼怼"29条涉嫌侵权视频 限制账号权限1个月 后续将参考法院裁决处理 [5] - 创始人于东来表态若侵权行为未受处罚将关闭或离开企业 [4] 公司经营数据 - 4月单月销售额达17.49亿元 年度累计销售额突破80亿元(80.27亿元) [6] - 超市/珠宝/百货为三大核心业态 4月分别贡献9.47亿/1.85亿/1.76亿元 占当月总销售额74%以上 [6] - 年度累计销售额中超市/百货/珠宝分别达44.10亿/8.02亿/7.94亿元 合计占比74.83% [6] - 茶叶业态表现突出 年度累计销售额3.64亿元 [6] 平台动态调整 - 创始人抖音账号设为私密状态 [5] - 官网因维护升级暂时关闭 恢复时间未定 [5]
胖东来官网“已关闭”,最新回应!
券商中国· 2025-05-06 12:08
胖东来官网关闭事件 - 胖东来商贸集团官网显示"已关闭"状态 网页内容清空 公司回应称后台正在维护升级 暂时不对外开放 具体开放时间未确定 [1] 柴怼怼网络侵权风波 - 网红"柴怼怼"指控胖东来以低成本玉石获取暴利 称"几百块的东西卖几千几万" 并贬低产品质量 [2] - 胖东来4月8日发布针对3起网络侵权的回复说明 4月30日公布受理案件通知书 显示起诉"柴怼怼商业诋毁、侵犯名誉权"一案已于4月25日立案 [2] - 创始人于东来5月3日发文称 若柴怼怼行为未受处罚 将主动关闭或离开胖东来 柴怼怼随后发视频要求公司退还被指高价售卖的玉石商品 [2] - 柴怼怼在短视频平台拥有20余万粉丝 近90天直播带货销售额50万-75万元 场均销售额5万-7.5万元 其带货的新疆和田玉手镯单价19800元 [2]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结果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抽查胖东来唯初珠宝有限公司 2025年1-4月销售和田玉4177件 总金额2959.2175万元 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 [3] - 随机抽查的13件在售和田玉商品进货手续齐全 台账完备 鉴定机构资质合法 证书有效 商品均按规定明码标价 [3] 抖音平台处理措施 - 抖音平台审核认定柴怼怼29条视频涉嫌侵权 包括无充分证据指控胖东来玉石暴利及"组织水军造神"等内容 予以下架并限制账号投稿权限1个月 [3] - 平台将参考法院裁决结果进一步处理 若判决内容属实且不侵权 可解除处罚 [4]
胖东来宣布:起诉!追责不低于1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4-06 08:39
核心观点 - 胖东来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对抖音博主"两个小段"提起诉讼,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因其发布的"红内裤掉色致过敏"视频引发社会热点事件,导致客诉激增和品牌负面评价 [1][3][8] - 公司同步披露7项在诉案件和9件拟起诉案件,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最高单案追责金额达5000万 [4][5] - 第三方检测证实涉事内裤为合格商品,但公司承认客诉处理流程存在瑕疵,对5名管理人员做出免职或降级处分,并向顾客支付500元投诉奖及医疗费 [6] - 创始人于东来强调诉讼目的是倡导理性表达,当事人"两个小段"否认职业打假指控并道歉,但已就诽谤报案 [11][13][14] 诉讼案件详情 已立案案件 - **名誉权纠纷**:抖音博主段某指控红内裤质量问题视频导致品牌商誉受损,索赔100万 [3][4] - **商标侵权**:洛阳酒企使用"胖东来白酒"字号,郑州食品公司在抖音销售标注"胖东来"产品(索赔200万/5000万) [4] - **不正当竞争**: - 张某磊运营"东来分享"账号擅自使用法定代表人形象,索赔100万 [4] - 北京超市使用"信誉东来"标识及相同宣传语,索赔110万 [4] - 微信店铺"许昌胖东来超市好物优选"冒用官方名义代购,已立案 [4] 拟起诉案件 - **商誉诋毁**:抖音账号"柴慰图"指控玉石销售暴利(索赔500万),"躺平叔"质疑永辉改造为资本圈套(索赔150万) [5] - **商标侵权**:淘宝8家店铺使用"胖东来"名称及DL商标,部分宣称官方直营 [5] 红内裤事件处理 - **产品层面**:三家机构检测确认涉事"富妮来"内裤符合质量标准 [6] - **内部追责**: - 实习班长免职+降学习期6个月 - 课长/客诉主管免职,处长/店长降级6个月 [6] - **用户补偿**:支付500元投诉奖并承担医疗费用,持续跟踪健康恢复 [6] 事件后续进展 - **当事人回应**:"两个小段"声明视频内容属实但表达情绪化,否认职业打假指控,已就个人信息泄露及恐吓行为报案 [13][14] - **公司立场**:法务强调对严重侵权行为追责金额原则不低于100万,创始人称诉讼旨在推动理性表达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