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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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航标被破坏,官方通报:张某龙罚款12000元、李某罚款8000元
中国能源报· 2025-10-23 20:36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发生于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当事人张某龙(网名新疆平头哥)和李某驾驶越野车擅自驶入该区域进行漂移 [1] - 当事人的行为对区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实质性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1] - 案件已由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完毕 [1] 行政处罚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定,责令2人停止违法行为 [1] - 对张某龙处以罚款12000元,对李某处以罚款8000元,2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1] 后续监管措施 - 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加强戈壁生态环境的巡查和保护力度 [1] - 呼吁越野爱好者不要随意进入戈壁生态保护区域,并欢迎公众积极监督举报破坏行为,举报电话为0902-2232277 [1]
新疆哈密:“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被破坏案件涉事2人依法接受处罚
央视网· 2025-10-23 18:48
央视网消息:据"新疆发布"公众号消息,10月23日,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为人民 服务"航标区域草地被破坏案件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为人民服务"航标区域草地遭破坏一案,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办理完毕,对 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2024年当事人张某龙(网名为新疆平头哥)、李某驾驶越野车辆,擅自驶入"为人民服 务"航标处进行漂移,对该区域草地地表造成了实质性破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 原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2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 定,责令2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张某龙罚款12000元、李某罚款8000元,2人对处罚结果无异议。 今后,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加强戈壁生态环境的巡查和保护力度,呼吁越野爱好者不要随 意进入戈壁生态保护区域,同时欢迎大家积极监督举报破坏行为,举报电话:0902-2232277。 ...
守护戈壁滩上的历史印记
人民日报· 2025-10-17 06:20
航标修复前后的卫星图像。 受访者供图 9天时间里,他们用小货车拉了27车共20吨石头,把航标修复完毕。"为了确认修复效果,我们又联系了 长光卫星公司,了解完需求后,他们帮我规划了23秒的拍摄时机。"陆遥表示,该公司了解缘由后,决 定提供无偿支持。9月28日,"吉林一号"的一颗卫星经过航标上空时拍摄了修复后的画面,显示航标 的"伤痕"已被修复。 10月12日,哈密市和伊州区组织公安、文旅、生态环境及林草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巨型航标常态 化保护措施。10月14日,哈密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巨型航标开展实地勘察和调查工作,邀请地质环境 领域专家现场取样检测,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通过科学分析土壤情况,当地将制定针对性修复方案, 采用适宜的生态修复技术,确保受影响区域恢复至原有生态功能状态。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戴蓉表 示,根据《哈密市戈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所有自驾游、旅游及赛事活动,均须严格在条例规定 的指定区域内开展。 《 人民日报 》( 2025年10月17日 10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 近日,自媒体博主陆遥在卫星地图上发现,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一片戈壁上有巨大的"为人民服务"标语。 为了一探究竟,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