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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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落地 对我国影响几何
新浪财经· 2026-01-19 10:05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实施及其影响 - 全球首个跨境碳定价制度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于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欧盟将对钢铁、铝等高碳行业进口商品开展碳排放核算与申报管理 并于2027年起正式清缴碳成本 [1][10] CBAM对中国出口的短期影响与压力评估 - 受CBAM影响的产品约占中国对欧出口总量的3.5%左右 其中占比最高的是钢铁和铝产品 [1][10] - 短期内CBAM仅从2.5%的基础值开始征收 企业暂时不会面临过于紧迫的财务压力 中国企业整体成本竞争力较强 对出口定价权和市场份额的影响短期内仍然可控 [3][12] - 在试运行阶段 90%以上的中国企业直接使用统一的全球平均默认值进行填报 随着国别默认值公布 如果继续使用之前默认值申报会导致碳成本大幅增加 [4][13] - 以钢铁行业为例 若企业无法提供符合CBAM要求的产品碳足迹声明 则必须按照欧盟设定的默认排放因子计算嵌入式碳排放量 [2][11] - 欧盟给中国相当多产品设定的默认值普遍较高 某些产品的中国默认值高于全世界平均值一倍 [3][12] - 按照2025年底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信息计算 95%(类)钢铁产品2026年CBAM成本超过800元/吨 [3][12] CBAM规则细节与未来扩展计划 - CBAM正式实施前夕 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细节调整 包括对碳核算默认值、免费配额基准值等内容 [2][11] - 欧盟提出立法草案 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2][11] 企业应对CBAM的紧迫任务与措施 - 企业最紧迫的任务是做好自身碳盘查 搭建完善的碳数据和产品碳足迹体系 [4][13] - 企业应开始关注范围二的外购电、外购热的间接碳排放统计 CBAM条款中明确了对水泥等行业的间接排放要求 忽视这一问题将导致履约成本的增加 [4][13] - 企业可通过主动对接第三方认证机构 获取独立核验报告 以增强数据的公信力与合规效力 [4][14] - 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是企业降低CBAM成本的有效手段 [5][14] - 以2026年欧盟碳市场年均价格70欧元/吨 中欧汇率7.67:1 中国碳市场2026年年均价格50元/吨计算 中国碳市场给长流程钢铁产品的免费配额基准值为1.86吨二氧化碳当量 若欧盟完全认可钢铁企业在中国碳市场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约能平均抵扣CBAM成本的8% [5][14] CBAM对行业竞争格局与长期发展的影响 - 随着CBAM的正式实施 出口欧盟的钢铁产品竞争力正越来越取决于其碳排放水平 [5][15] - 前期低排放的高炉—转炉工艺能够凭借排放优势击败高排放的同类工艺 到了后期 绿色钢铁将会逐步超越低排放BF—BOF工艺 主导市场格局 [5][15] - 随着CBAM范围2028年扩至180种下游产品 全产业链的碳足迹传导将越来越明显 碳成本的核算边界被大幅延伸 不再局限于生产端的直接排放 而是涵盖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嵌入式碳含量 [6][16] - 企业在选择上下游合作伙伴时要注意评估多项新要素 例如产品碳数据透明度与可验证性、是否能提供完整的产品碳足迹报告 以及合作伙伴是否有制定相关低碳转型规划等 [6][16] 企业的长期低碳转型战略 - 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需先“练好内功” 若计划在国内扩大生产规模 需通过绿电直连、入驻零碳园区、流程改造、采购低碳上游产品等多种方式 打造受到国际认证的绿色产品 [6][16] - 企业需避免盲目在已投运工厂内直接新建专属欧盟的出口产线 欧盟目前已出台相关政策打击这种低碳产品特供欧盟的行为 [6][16] 政策与外部环境建议 - 政策可继续完善国内碳市场 适时适度引入配额拍卖机制 在有条件的行业试点总量控制 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碳压力 [6][16] - 通过外交途径与欧盟及其他经济体谈判 争取其对我国碳价的完全认可 根据CBAM金额的计算原理 把中国碳价扣除后 可以使部分碳成本留在国内 减轻企业的海外碳成本压力 [6][16] - 金融监管机构可适时推出专门用于应对CBAM的绿色金融信贷鼓励政策 让企业能够凭借技术改造等项目申请低息贷款或相关债券 缓解转型资金压力 [6][16] - 商务部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 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 保持市场开放 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 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7][17]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年度评估报告出炉
中国化工报· 2026-01-06 13:42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与扩围规划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及氢能六类高耗能产品 [1] - 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年度评估报告,系统梳理了过渡期现状与国际合作进展,并重点展望了第二阶段扩围规划 [1] - 报告将约120种化学品纳入潜在管控范围,标志着CBAM扩围即将向高复杂度的化工领域推进 [1] CBAM扩围至化工行业的评估方法与产品范围 - 欧盟对CBAM潜在扩围行业的评估采用多阶段筛选法:先按碳泄漏风险、行业代表性和排放规模划定初步范围,再基于生产结构、经济重要性和贸易数据进行深化分析 [1] - 针对复杂化工行业,欧盟准备采用“以关键物质为核心”的价值链评估方法,重点考察高产量、高排放或已有碳市场基准的单一化学品及其关联物质 [1] - 约120种化学品和聚合物被初步筛选为重点评估对象,涵盖烯烃、芳烃、甲醇、塑料聚合物、石脑油、热解汽油、重整油等 [2] - 筛选标准聚焦高产量、高排放或已建立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产品基准的品类,与“先覆盖核心高排放物质,再逐步拓展至全产业链”的扩围逻辑高度契合 [2] CBAM关键决策时间线与潜在影响 - CBAM核心决策节点锁定2027年,2026年将结束过渡期并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开始积累首个完整年度的进口排放数据 [2] - 2027年,欧盟委员会必须基于2026年实际运行数据提交下一份评估报告,并就否将新行业正式纳入CBAM提出立法建议 [2] - 市场人士表示,若CBAM如期引入这120种化工产品,将在全球化工与石化领域引发一场静默而深远的战略重塑 [2] - CBAM机制实质是欧盟将其高昂的内部碳成本向全球供应链进行系统性转嫁,并以此重塑贸易规则的地缘经济工具,其影响将直接触及能源密集、工艺路线多样且供应链全球化的化工行业产业竞争力的核心 [2]
商务部回应CBAM: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
中国化工报· 2026-01-06 12:1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与中方回应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欧盟近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 [1] 中方对CBAM具体条款的异议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1] - 中方认为该默认值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构成了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方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中方对CBAM性质的定性及批评 - 中方认为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打着防止“碳泄漏”的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2] - 欧方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 [2] - 欧方做法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 [2] 中方的立场与呼吁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1]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
欧盟CBAM年度评估报告出炉
中国化工报· 2026-01-06 12:13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扩围至化工行业的规划与影响 - 欧盟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及氢能六类高耗能产品 [1] - 欧盟委员会发布年度评估报告,系统梳理过渡期现状并重点展望第二阶段扩围规划,将约120种化学品纳入潜在管控范围 [1] - 报告明确指出,针对复杂的化工行业,欧盟准备采用“以关键物质为核心”的价值链评估方法,重点考察高产量、高排放或已有碳市场基准的单一化学品及其关联物质 [1] CBAM扩围至化工产品的筛选标准与时间线 - 约120种化学品和聚合物被初步筛选为重点评估对象,涵盖烯烃、芳烃、甲醇、塑料聚合物、石脑油、热解汽油、重整油等 [2] - 筛选标准聚焦高产量、高排放或已建立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产品基准的品类,确保管控的精准性与可行性 [2] - CBAM核心决策节点锁定2027年,2026年将结束过渡期并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积累首个完整年度进口排放数据 [2] - 2027年,欧盟委员会必须基于2026年实际运行数据提交评估报告,并就否将新行业正式纳入CBAM提出立法建议 [2] CBAM扩围对全球化工行业的潜在影响 - 如果CBAM如期引入这120种化工产品,将在全球化工与石化领域引发一场静默而深远的战略重塑 [2] - CBAM机制的实质是欧盟将其高昂的内部碳成本向全球供应链进行系统性转嫁,并以此重塑贸易规则的地缘经济工具 [2] - 对于能源密集、工艺路线多样且供应链全球化的化工行业而言,其影响将直接触及产业竞争力的核心 [2]
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
商务部网站· 2026-01-05 15:07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核心内容与实施计划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 - 欧盟近日密集发布了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2] - 欧盟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2] 中方对CBAM具体规则的主要反对意见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2] - 欧盟的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2] - 欧盟的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2] 中方对欧盟政策双重标准的批评 - 欧盟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了盟内的绿色监管[3] - 欧盟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3] - 欧盟的做法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3] 中方的立场与应对措施 - 中方对欧盟的相关做法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2] - 中方愿与欧方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但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3]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3]
山金期货黑色板块日报-20260105
山金期货· 2026-01-05 10:00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螺纹、热卷在消费淡季供需双弱,冬储尚需时日,宏观面信心增强,期价有望震荡上行;铁矿石05合约突破9月高点,可能展开中线级别上涨行情,两类品种操作上均建议多单继续持有并中线交易[2][4]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总结 螺纹、热卷 - 供需情况:上周螺纹热卷产量回升,五大品种总产量环比上升,整体库存继续回落;螺纹表观需求下降,热卷表观需求回升;因钢厂毛利大幅回落且处于消费淡季,钢厂产量可能延续下降趋势;近期煤焦期价大幅反弹,对盘面成本支撑有所抬升[2] - 技术分析:05合约短暂跌破震荡区间后快速反弹,目前未摆脱近期震荡区间[2] - 操作建议:多单继续持有,中线交易[2] - 相关数据:螺纹钢主力合约收盘价3122元/吨,较上周涨0.13%;热轧卷板主力合约收盘价3270元/吨,较上周跌0.40%等多项数据[2] 铁矿石 - 需求情况:上周五大钢材品种整体产量增加,表观需求环比回升;市场处于消费淡季,铁水产量大概率沿季节性趋势回落,上周铁水产量226.6万吨,环比降2.7万吨,钢厂压减产量对原料价格形成压制;今年春节较晚,节前补库需求到来时间晚于往年[4] - 供应情况:全球发运处于高位,港口库存不断回升对期价有一定压制[4] - 技术分析:05合约突破9月高点,可能展开中线级别上涨行情[4] - 操作建议:多单继续持有,中线交易[4] - 相关数据:麦克粉(青岛港)810元/湿吨,较上周涨1.89%;DCE铁矿石主力合约结算价789.5元/干吨,较上周涨0.83%等多项数据[5] 产业资讯 - 2026年1月1日起,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收费期,先纳入6类产品,计划到2028年扩展至约180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7] - 2025年12月钢铁行业PMI为46.3%,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行业运行继续收紧[8] - 大商所公告焦煤期权自2026年1月16日起上市交易,当晚开展夜盘交易[8] - 焦炭第四轮提降落地,河北、山东市场钢厂对焦炭采购价下调[8] - 据Mysteel统计,全国港口进口铁矿库存总量增加,日均疏港量增加[8] - 据Mysteel,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当周,螺纹钢产量连续三周增加,厂库由增转降,社库连续第十二周下降,表需连续二周下降[9] - 据中钢协,12月下旬,21个城市5大品种钢材社会库存环比减少[9] - 据钢银电商,本周城市总库存量环比减少[10] - 据隆众资讯,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全国浮法玻璃样本企业总库存环比下降[10]
两部门发文:2030年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04 20:22
碳中和政策 - 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新型电网平台初步建成,目标是“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支撑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接纳分布式新能源能力达到9亿千瓦,支撑充电基础设施超过4000万台 [2] - 指导意见强化新型电网作为新型电力系统“枢纽平台”的核心定位,发展思路从“单向输配”转向“多元互动、柔性可控” [3] - 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要求建成后绿电直供比例不低于园区用电量的50%,建成后单位能耗碳排放约0.25吨每吨标准煤,仅为当前全国园区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4][5] - 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北京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天津、河北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分别较2020年提高7.3和7个百分点左右 [7]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进入“收费期”,初期覆盖钢铁、水泥等6类产品,并计划到2028年将覆盖范围扩大至约180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8][9] 地方动态 - 山东省首个“绿电直连”项目获批,该项目为东营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锂电池制造基地配套建设,电源侧包括总功率345兆瓦的新能源电站(75兆瓦风电与270兆瓦光伏),并配备储能系统,为年产能40吉瓦时的工厂提供全链条绿电认证 [10][11] 企业实践 - 全球首艘万吨级近海新能源散货船“魏桥绿动 1”轮首航,该船纯电驱动可航行150海里,采用“锂电池+燃油”双擎驱动,单船年可减碳近万吨,并搭载AUT-0辅助驾驶系统 [12][13]
电解铝期货品种周报-20260104
长城期货· 2026-01-04 19:3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核心观点 - 1月电解铝或高位震荡,整体格局仍偏多,宏观情绪主导,新疆技改、云南枯水期限电预期形成供给约束,海外LME库存同比低位,下游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需求增速明显,但暂难以完全冲抵淡季压力,市场刚需补货为主,可持多待涨 [5] - 短线多单建议离场观望,中期多单继续持有,现货企业建议持有足量现货库存 [8] - 一季度电解铝供需矛盾或凸显,春节前后价格或出现相对低点,可考虑布局多单,二季度随着海外及国内财政刺激政策发力,价格有再次上行的驱动 [10] 各目录总结 总体观点 - 铝土矿市场:几内亚大选基本落定,未来矿业整顿预计聚焦“清理存量、优化结构”,在产大型矿山面临政策关停风险较低,预计几内亚铝土矿运至港口成本20 - 45美元/吨,2026年几内亚铝土矿CIF均价主要运行区间为58 - 68美元/吨 [9] - 氧化铝市场:截止12月底,国内氧化铝建成产能约11255万吨,运行产能约9440万吨,产能利用率约85.14%,运行产能自11月底小幅回落,2026年氧化铝新投产能约1440万吨/年,主要集中在上半年投产且重点分布在西南以及北方沿海区域,海外新增产能规模可能有限,年初国内或启动减产带动价格上行,随后复产将打压市场,下半年或重演“短缺 - 再过剩”循环 [9] - 产量(电解铝):11月国内建成产能约4591.65万吨,运行产能约4463.93万吨,均较上月小幅走高,铝水比例约73.38%,为近年高位,2026年全球铝供给弹性几乎消失 [9] - 进出口:目前电解铝进口理论亏损约2300元/吨,2025年11月中国出口未锻轧铝及铝材57万吨,同比下降14.8%;1 - 11月累计出口559万吨,同比下降9.2%,整体仍处近年高位,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实施,短期可能增加出口成本 [9] - 库存(电解铝):电解铝锭社会库存63.8万吨,较上周增约4%,较上年同期高约35%,高价及下游淡季加深制约仓库出货量,厂内库存及社会库存仍处2022年以来偏低水平,上期所电解铝期货库存为近年低位,呈小幅缓慢累库状态,铝棒13.96万吨,较上周增约11%,较去年同期高约20%,LME铝库存小幅回落,12月整体持稳,较去年同期低约20%,仍处于近年库存低位 [9] - 氧化铝利润:最近一个月中国氧化铝行业完全成本平均值约2780元/吨,现货理论利润约 - 90元/吨,期货主力月合约理论盈利约0元/吨 [10] - 电解铝利润:目前国内电解铝生产平均成本约16800元/吨,理论盈利约5500元/吨,上周盈利5100元/吨,利润处于较高水平 [10] - 市场预期:宏观面积极情绪主导,一季度电解铝供需矛盾或凸显,春节前后价格或现相对低点,可布局多单,二季度价格有再次上行驱动 [10] - 我方看法:1月国内供需整体偏稳,价格或进入高位震荡 [10] - 重点关注点:1月美联储降息预期变化、美攻击委内瑞拉可能导致地缘局势升级 [10] - 方向:偏强震荡,1月或高位震荡 [10] 重要产业环节价格变化 - 进口矿与国产矿价格整体持稳,市场成交稀少,近期国内煤炭价格大幅回落,进口煤优势明显压缩,终端电厂库存充足采购谨慎,短期煤价大概率延续震荡,本周氧化铝现货市场持稳,低价吸引部分买家,市场对近期氧化铝走势分歧较大,悲观情绪仍占据主导 [11] 重要产业环节库存变化 - 11月底来国内港口铝土矿库存自近年高位持续小幅回落,随着几内亚部分矿山复产,明年到货压力仍较大,国内铝土矿处于宽裕状态,氧化铝自5月底来整体处于累库,目前处于近年高位,周内港口、电解铝厂、氧化铝厂及在途氧化铝库存均累库 [15] - 本周国内主流消费地电解铝锭库存63.8万吨,较上周增约4%,较上年同期高约35%,高价及下游淡季加深制约仓库出货量,厂内库存及社会库存仍处2022年以来偏低水平,上期所电解铝期货库存为近年低位,呈小幅缓慢累库状态,铝棒13.96万吨,较上周增约11%,较去年同期高约20% [15] - 海外LME铝库存小幅回落,12月整体持稳,较去年同期低约20%,仍处于近年库存低位 [16] 供需情况 - 国内铝产业重要环节利润情况:最近一个月国内氧化铝行业完全成本约2780元/吨,理论现货亏损约90元/吨,期货主力盈利约0元/吨,氧化铝理论进口盈利约 - 50元/吨,电解铝生产成本约16800元/吨,理论利润约5500元/吨,电解铝理论进口亏损约2300元/吨 [18] - 下游开工概况:本周国内铝下游加工龙头企业开工率较上周下滑1个百分点至59.9%,环保限产及高位铝价持续施压,铝板带开工率下降至63.0%,铝线缆开工率锐减至57.6%,铝型材板块开工率录得50.7%,下滑0.3个百分点,铝箔板块开工率持稳于69.3%,预计1月开工率仍稳中回落 [24] 期现结构 - 当前沪铝期货呈现远高近低的正向市场结构,属于升水锁库格局,电解铝厂产出可能较为顺畅转移至中下游 [29] 价差结构 - 本周铝锭与ADC12的价差约 - 1520元/吨,节前为 - 1810元/吨,目前原铝与合金价差处于近年来的中轴偏高水平,当前价差对电解铝影响偏拖累 [35] 市场资金情况 - LME铝品种:最新一期基金净多头寸继续小增,2025年11月来多头阵营持稳而空头阵营明显减仓,海外资金面仍是多头主导,但当前多头浮盈仓位较重,容易出现高位反复行情 [38] - 上期所电解铝品种:本周主力净空有所收敛,元旦假期前多头阵营稳中小增而空头阵营稳中轻微减仓,以金融投机为主背景的资金净空头寸继续小增,以中下游企业为主背景资金净多头寸暂观望状态,主力资金仍似乎对近期走高仍偏谨慎 [41]
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方构成不公平待遇
中国新闻网· 2026-01-01 18:5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与中方回应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欧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 [1] 中方对CBAM具体规则的主要关切 - 欧方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1] - 欧方做法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方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CBAM范围扩展计划 - 欧盟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1] - 这些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 [1] 欧盟政策被指存在双重标准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 [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2] 中方对欧盟做法的定性及潜在影响 - 欧方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 [2] - 此举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 [2] 中方立场与后续行动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2]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2]
商务部回应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
新华网· 2026-01-01 14:40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计划与中方立场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 - 欧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1] - 欧方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将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1] - 欧盟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1] 中方对CBAM的批评与反对 - 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中方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1] - 欧方有关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等原则,也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1] - 欧盟CBAM规则设计已超出应对气候变化范畴,带有明显的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1] - 欧方打着防止"碳泄漏"的气候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2] 欧盟政策被指存在双重标准 - 欧盟最近修改了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盟内的绿色监管[2] - 欧方一方面对外以绿色为名搞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对内放松监管,降低减排要求,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是典型的双重标准[2] 中方的合作意愿与反制立场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1][2]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1][2] - 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