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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DALONG WEIY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6] - 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并于1998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000.3232万元 [7][8]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由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党支部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 [33]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支部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3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7]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表决权、监督权、股份转让权、查阅权等权利 [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4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4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49] 重大交易决策 - 公司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5] - 公司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118]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可由党支部委员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召开 [126][127] - 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 [124]
雷尔伟: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3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anjing Railway New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19号 [4] - 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40万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7]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装备、机电一体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 [5] - 业务范围涵盖轨道车辆配件、新型复合材料、铁路专用设备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 [5] - 其他业务包括电子电器产品设计制造、橡胶元件研发销售、进出口业务及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 [5] - 许可项目包括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5]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普通股9,000万股,目前股份总数为21,840万股 [6][19]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2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及董事监事任免等重大事项 [4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10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14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124] 重要管理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 [41] -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划分明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49] - 公司建立严格的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履行特别程序 [48] - 重大资产交易标准明确,一年内累计交易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7]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实行单独计票 [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5] - 公司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且不对征集投票权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79] - 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回避,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30]
德尔未来: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20: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Der Future Science &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7,282,881元 [5] - 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6][8]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整体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涵盖家具、地板、定制衣柜、木门等 [13] - 涉及石墨烯相关产品研发及新材料业务,包括石墨烯粉体、石墨烯薄膜的生产销售 [13] - 其他业务包括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及进出口业务 [1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包含独立董事 [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58][150] -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29] 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6][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8][80]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7,282,88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0][17]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资本 [22]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29] 关联交易规范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11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44] -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2]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36][14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8]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信息披露及股东资料管理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