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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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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深化改革配套业务规则落地
金融时报· 2025-08-08 16:00
上交所发布科创成长层指引及配套规则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及预先审阅指引、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指引等配套业务指南 旨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生态 重点服务优质未盈利科技创新型企业 兼顾发展和安全 体现制度包容性和适应性 [1][2]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与IPO预先审阅机制 优化审核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风险防控 [1][8][9] 科创成长层定位与实施安排 - 科创成长层定位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改革未设置额外上市门槛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 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4]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新注册企业调出条件提高 交易所原则上在两个交易日内完成调出 [4] - 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门槛维持"50万元资产+2年经验"要求 未新增限制 [5] 风险披露与市场标识优化 - 强化风险导向信息披露 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 持续督导机构需切实履行职责 [5] - 科创成长层股票简称后增加特殊标识"U" 新注册股票添加标签"成" 存量股票添加标签"成1" 以帮助投资者直观区分 [5][6] 预先审阅机制创新 - 预先审阅是交易所在企业申报前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把关的服务 旨在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披露信息对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7][8] - 企业需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 取得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文件 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 [8] - 审阅意见不构成对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上市条件的预先确认 通过预先审阅的企业可加快审核程序 问询和回复文件在正式申报受理当日公开 [8]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试点 - 针对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该制度 主体包括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政府基金、链主企业及其投资机构等 [9][10] - 投资机构需满足近5年投资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科技型企业的经验要求 [9] - 机构入股情况作为审核注册参考 但不降低审核标准或影响速度 未认定机构不影响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申报 [9][10]
时报观察|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 2025-08-02 08:08
科创板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泰诺麦博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科创板IPO企业 其股东中包含一家2021年5月入股并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3.94%股份的资深专业机构 [1]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头部风投和产业基金的专业眼光 提升对科技型企业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的识别能力 从而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1] - 该制度目前仅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中小范围试点 入股情况仅作为审核参考而非新的上市条件 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和探索性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优势 - 产业投资者身处产业链核心位置 对核心技术 市场竞争和发展潜力有深入研究 [1] - 头部机构拥有大规模资金和丰富经验 具备成熟的被投企业识别筛选机制 [1]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 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 可有效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境外市场相关制度比较 - 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已建立较为成熟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科创板改革与境外市场不同 仅在小范围试点且不设硬性门槛 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 泰诺麦博案例分析 - 作为生物制药企业 泰诺麦博目前处于亏损阶段 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其发展的加分项 [1]
时报观察丨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网· 2025-08-02 07:37
公司动态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企业 [1] - 泰诺麦博披露的机构投资者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公司3.94%股份,该机构2021年5月入股 [1] - 公司目前处于亏损阶段,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加分项 [1] 制度创新 -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眼光提升科创企业识别能力 [1]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仅作审核参考,并非新上市条件 [2]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行业背景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市场较为成熟,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如头部风投、产业基金)对产业链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和发展潜力有深入研究优势 [1] - 专业机构对被投企业有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能更好判断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 [1]
借“智”资深专业机构 精准识别科创企业
证券时报· 2025-08-02 01:45
公司动态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成为首家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企业 [1] - 公司披露的机构投资者在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3.94%股份 该机构2021年5月入股 [1] - 公司目前处于亏损阶段 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入股被视为加分项 [1] 行业政策 -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旨在借助头部风投和产业基金的专业眼光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1] - 该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 入股情况仅作审核参考 并非新上市条件或门槛 [2] - 监管部门从投资经验、持股时间和期限等维度细化认定标准 有效防止突击入股现象 [2] 国际比较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在境外市场较为成熟 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资深投资者"制度 [2] - 科创板改革与境外市场不同 保持了制度的灵活性与探索性 避免对企业上市造成不必要阻碍 [2] 市场意义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对科技型企业的科创属性与商业前景具有精准识别优势 如产业投资者对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有透彻研究 [1] - 头部机构拥有成熟的识别筛选机制 能够更好判断投资风险与价值 [1] - 制度设计体现了科学性与合理性 同时确保了严谨性与规范性 [2]
高瓴!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报· 2025-08-01 18:36
泰诺麦博科创板IPO及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 - 泰诺麦博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IPO获受理企业 [1] - 公司认定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这是科创板首次在第五套标准中试点该制度后的首家认定案例 [1][2] - 高瓴辰钧(珠海高瓴管理的私募基金)2021年4月以1亿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36.56万元 获6%股份 [1]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 高瓴辰钧持股比例3.94% 且持续持有超24个月未减持 符合持股要求 [2]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标准 - 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入股 且持续持有3%以上股份或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 [1] - 近5年内需投资过至少5家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科技型企业 [2] - 珠海高瓴近5年投资赛分科技等7家科创板上市科技企业 符合标准 [2] - 高瓴辰钧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 公司股东结构及融资情况 - 泰诺麦博经历至少4轮融资 背后机构投资者达40多家 [3] - 主要股东包括:康哲创投(6.59%) 格金八号(6.52%) 北京新动力(5.21%) [3] - 国有股东包括中银投资 珠海金航投资 华金大道投资等 [3] 政策背景及行业影响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旨在借助专业判断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的评估 [3] - 该制度有助于精准识别优质科技企业 降低低质企业上市风险 引导资金流向创新前沿领域 [3] - 将推动投资模式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投资 对机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3]
高瓴!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报· 2025-08-01 17:49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泰诺麦博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IPO获受理企业,并依据新规认定珠海高瓴为首个"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2]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持股超3%或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入股满24个月等条件,高瓴辰钧(珠海高瓴旗下基金)持有泰诺麦博3.94%股份且持股超24个月[3][4] - 新规要求资深投资者近5年内至少投资5家科创板上市科技企业,珠海高瓴已投7家(赛分科技、山外山等)[4] 泰诺麦博股权结构与融资背景 - 公司股东包括40多家机构投资者,康哲创投(康哲药业旗下)持股6.59%,格金八号(格力旗下)持股6.52%,北京新动力持股5.21%[6] - 发行前主要股东中,创始人HUAXIN LIAO持股14.15%,高瓴辰钧持股3.94%,中银投资等国有股东合计持股超8%[7] - 2021年4月高瓴辰钧与康哲致远各以1亿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136.56万元,分别获6%股份[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政策意义 - 该制度旨在通过专业机构的投资背书和长期资金投入,辅助监管和市场识别优质科技企业,减少低质企业上市风险[8] - 证监会期望借助专业机构的判断力增强对企业科创属性及商业前景的评估,引导资金流向国家创新战略领域[7] - 投资模式将从Pre-IPO套利转向全周期陪伴式,对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资金匹配提出更高要求[8]
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8-01 06:26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适用企业来了! 7月31日,上交所受理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的IPO申请,这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的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泰诺麦博还成为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首家企业。根据招股书披露,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在泰诺麦博IPO申报前 24个月内持有泰诺麦博3.94%股份。 招股书显示,泰诺麦博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创新生物制药企业。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已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是全球首款 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也获得了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快速通道"资格。 此次泰诺麦博以第五套标准申报科创板IPO并获得受理,系科创板改革"1+6"新政公布后"科创—资本"双循环的落地实践,亦标志着上交所科创板进一步充 分发挥服务未盈利科创企业的积极作用。 上交所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新申报企业中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认定标准方面,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中,近5年 有 ...
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7-31 23:08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适用企业来了!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是境外市场一项较为成熟的制度。比如,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8A和第18C章节的特色之一即"资深投资者"制度。 "与境外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此次改革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开展小范围试点,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情况只作为审核 注册的参考,不构成新的上市条件,并非上市'门槛'。"姚亚伟说。 泰诺麦博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珠海高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珠海高瓴为泰诺麦博股东高瓴辰钧的私募基 金管理人。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在泰诺麦博IPO申报前24个月内持有泰诺麦博3.94%股份。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姚亚伟此前表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通常具有较为丰富的投 资经验,对于企业的科创属性和未来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专业判断能力,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能够借助顶级风投、产业基金等专业机构的眼 光,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 7月31日,上交所受理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的IPO申请,这是科创板第五 ...
重启后首家获受理!高瓴入股
证券时报· 2025-07-31 23:00
公司IPO申请 - 泰诺麦博于7月31日提交科创板IPO申请,成为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重启后首家受理企业 [1] - 公司同时成为适用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的首家企业 [3] 公司背景与产品 - 泰诺麦博成立于2015年,专注于创新生物制药领域 [3] - 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新替妥®)于2025年2月获批上市,是全球首款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 [3] - 该产品是抗感染领域首个被CDE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并获得美国FDA"快速通道"资格 [3] 财务表现 - 2022年度至2025年1-3月持续亏损,截至2025年3月底累计未弥补亏损达10.24亿元 [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试点该制度,要求投资机构近5年有5家以上科创板上市或10家以上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企业 [4] - 机构需在IPO申报前24个月持续持有发行人3%以上股份或5亿元以上投资金额 [4] - 高瓴辰钧2021年5月入股泰诺麦博,IPO申报前24个月持股比例为3.94%,其管理人珠海高瓴被认定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3][4] 制度意义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借鉴自港交所18A和18C章节,但科创板仅针对第五套标准企业小范围试点 [6] - 该制度通过专业机构的市场判断能力为审核注入"市场智慧",但不构成新上市条件 [5][6] 政策背景 - 此次IPO受理标志着科创板"1+6"新政下"科创-资本"双循环的落地实践 [4] - 上交所通过第五套标准进一步发挥服务未盈利科创企业的功能 [4]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亏损且营收为0也可上市!
搜狐财经· 2025-07-18 21:41
科创板上市标准 - 第一套标准要求公司预计市值10亿元以上,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合计5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盈利且营收1亿元以上 [1] - 第二套标准允许亏损上市,要求预计市值15亿元以上,最近一年营收2亿元以上且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 [2][3] - 第三套标准要求预计市值20亿元以上,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以上且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亿元以上 [4] - 第四套标准要求预计市值30亿元以上且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以上,不要求现金流 [5][6] - 第五套标准不要求盈利、营收或现金流,但需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且产品需经国家批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如医药企业需核心产品进入二期临床试验) [7][8] 第五套标准实施动态 - 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有20家生物医药企业通过第五套标准上市 [9] - 2023年下半年暂停第五套标准审核,2025年6月重启并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10] - 适用领域包括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 [11]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定义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私募基金投资的企业近五年有5家以上在科创板上市或10家境内外上市 [12] - 政府基金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产业投资人 [13] - 持股超两年且持股比例≥3%或投资额≥5亿元,无关联关系 [14][15] 科创板行业要求 - 禁止房地产、金融、投资类企业上市 [17] - 限制金融科技(如蚂蚁金服)、模式创新企业(如滴滴)上市 [18] - 鼓励七大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及其他符合定位的领域 [19][20][21][22][23] 科创属性技术指标 - 需同时满足四项指标: - 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5%(软件企业≥10%)或累计研发投入≥8000万元 [25] - 研发人员占比≥10% [26] - 主营业务相关发明专利≥7项(软件企业除外) [27] - 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或最近一年营收≥3亿元(第五套标准豁免) [27] - 替代条件包括核心技术获国家认定、参与国家级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 [28] 其他上市要求 - 需管理规范且股权架构合规,股权问题可能导致上市失败 [24][29] - 常见股权问题包括创始人持股、合伙人纠纷、股权转让瑕疵等 [34][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