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搜索文档
华星创业: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 ...
沃尔核材: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3 21:22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目的与定义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如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占用(如代垫费用、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 [1] 禁止性行为 - 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占用,禁止以垫支工资、福利、广告费等名义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2] - 明确禁止六类资金占用行为:包括有偿/无偿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代偿债务等 [2][4] 管理机制与责任 - 关联交易需按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履行决策程序 [5] - 董事会负责审批关联交易,超权限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 财务部与审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9] 违规处理措施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行为可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 [11] - 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处理侵占事项,大股东需回避表决 [12] - 对协助侵占的董事及高管可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 [14] 处罚与追责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责任人处以行政及经济处罚 [15] - 若导致投资者损失,除内部处罚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16]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8]
星环科技: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1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五)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资金; (六)将现金存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财务公司,且利率等 条款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明显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输送利益; (七)以银行存款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质押融资; (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一)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借款)给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 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公司; (二)委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三)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 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 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四)代大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