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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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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市场监管局春节假期食品安全保障不停歇
新浪财经· 2026-02-28 10:44
政府监管与行业规范 - 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市场监管局为保障2026年“绛州古城中国年”春节系列文化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对全县各景区及庙会活动开展保障工作,并对城隍庙庙会进行重点专项检查[1] - 节前,新绛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小组,与庙会主办单位对接,开展前期景区食品经营者摸底调查,安排工作人员驻点值守,明确工作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1] - 节日期间,执法人员对龙兴寺、文庙景区及龙兴街、贡院巷步行街内的餐饮门店、食品摊点开展全覆盖巡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查验、原料储存、环境卫生及加工操作等环节[1] 公司运营与合规要求 -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整改,及时消除隐患[1] -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面向餐饮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知识[1] 后续监管趋势 - 新绛县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1]
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精准护航食品生产单位节后复工
新浪财经· 2026-02-28 10:44
文章核心观点 - 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将监管与服务深度融合 在节后食品生产领域开展专项工作 旨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并指导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以筑牢食品生产源头安全防线[1][2][3] 监管与服务措施 - 监管机构坚持早部署、早介入、早排查 指导企业把好复工复产“安全起步关”[1] - 监管机构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复工前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并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运行正常[1] - 监管机构组织开展全员法规培训与岗位实操演练 以提升从业人员规范操作与风险防范能力[1] - 监管机构对返岗及新招录员工实行“一人一档”健康动态管理 严格核查健康证明 并要求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持证上岗[1] - 监管机构指导企业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重点排查过期、霉变等问题 对不合格原料立即封存处置[2] - 监管机构要求企业对生产设备、输送管道、计量仪表等进行全面检修校准与维护保养 并对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开展全方位清洁消毒[2] - 监管机构要求企业严格对标GB14881等国家卫生规范与标准 强化关键控制点管控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识管理 并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2] - 截至目前 监管机构已上门指导39家食品生产企业、78家食品小作坊完成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3] - 下一步 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大巡查与“回头看”力度 以严监管、优服务推动食品生产行业提质增效[3] 企业复工复产要求 - 企业需全面梳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运行情况 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1] - 企业需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坚决调离相关岗位[1] - 企业需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 确保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可控[2] - 企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并需聚焦卫生死角严防微生物滋生与交叉污染[2] - 企业需严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坚决杜绝“两超一非”行为[2] - 企业产品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实现全过程闭环管控[2] 监管成效与目标 - 通过系列措施 有效防范了过期原料、不达标复产、虚假标注等风险[3] - 截至目前 全县食品生产单位复工复产平稳有序[3] - 监管工作的目标是全力保障县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3]
新闻1+1丨新规“亮剑”,如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央视网· 2026-02-28 06:25
新规核心内容与亮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两项新规,分别针对网络餐饮外卖服务和网络食品销售(含直播带货)领域,旨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1] - 新规的三大亮点包括:进一步细化平台监管责任、强化入网经营者责任、提升监管效率和效能[3] 平台监管责任细化 - 要求平台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监管员,分支机构亦需负责,不得将食品安全责任分包[3] - 平台需履行对商家入驻的实质审核义务,从入口关进行把控[6] 入网经营者责任强化 - 要求入网经营者必须拥有线下实体店,并提供线下经营信息的实时披露[3] - 在经营过程中,平台可要求对涉及无堂食等问题的商家进行更多信息披露,为消费者提供参考[6] 监管效能与跨地域协同 - 新规进一步完善跨地域协同监管要求,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3] - 针对网络食品跨地域监管困局,新规区分了企业注册所在地与违法经营行为所在地监管部门的责任,以发挥各自优势并提升监管效力[7][9] - 明确了平台所在地和违法行为所在地监管部门在处罚和监管过程中的配合机制,以弥补以往漏洞[6] 对“幽灵外卖”的遏制 - 新规通过强化平台审核、经营过程信息披露及跨地域监管协同,预计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幽灵外卖”现象[4][6] 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监管 - 针对直播中夸大疗效等擦边球行为,新规要求通过实时录屏、语义分析等手段强化实时监管,以确定虚假行为属性[12] - 根据行为危害程度,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扣除积分、暂停服务,直至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12] 对平台企业的近期要求与影响 - 平台企业需认识到食品安全是高度敏感的民生领域,必须进行必要的投入以保证安全[15] - 平台在食品安全上的投入有助于获得消费者信赖,从而可能弥补成本并提升商业效益[15] - 监管部门在立法实践中需考虑如何平衡监管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15]
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2-27 15:57
咸宁市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核心举措 - 市场监管系统以“保障民生权益,守护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打假、处劣、治虚、惩偷”四大攻坚方向开展专项行动 [2] 查处的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 **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该公司将2024年8月至10月生产的640盒临期蛋糕的生产日期篡改为2025年1月9日,涉案货值1280元,被没收全部涉案蛋糕并处以罚款25000元,其法定代表人被罚款18000元 [3] - **赤壁市某食品铺伪造商品条码案**:该店铺销售的“恋佳®典豐豆腐块”商品条码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不符,系伪造条码,涉案商品进货16件,进货金额1950元,被处以罚款2000元 [3][4] - **崇阳县王某某销售超标食用农产品案**:当事人销售的“龙眼”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被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处罚款5000元 [5] - **通城县某纯净水厂经营不合格食品案**:该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电导率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再次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电导率为26.2,仍不符合标准,被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6] - **通山县谭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当事人存在宰杀活牛注水行为,经检验其牛肉水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因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
市场监管总局:畅通外卖维权渠道,倡导“外卖小哥”参与社会监督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7 09:02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旨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 [2]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 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真实、准确的经营资质等信息或链接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3] 强化平台风险管控与责任 - 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使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更符合线上特点、响应更迅速 [4] - 要求平台提供者将经营资质真实性、公示信息准确性等事项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压实平台责任 [4] 划定经营者行为红线 - 禁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等异常食品及原料,禁止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禁止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4] 优化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 - 要求平台提供者在销售者或食品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投诉,平台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 [4] - 要求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将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置情况列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行重点管控 [4] 引入社会监督力量 - 倡导外卖配送人员参与社会监督,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举报 [5]
紧盯百姓“舌尖事”,当好群众“代言人”
新浪财经· 2026-02-27 03:41
行业与公司监管动态 - 全国人大代表王涯关注网络销售农药兽药市场乱象 指出存在假货问题 并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以摸清网销农药底数 同时督促电商平台严把资质审核关 [2] - 王涯代表在上一届会议中关注高盐 高糖 高脂食品监管问题 提出加快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强化全过程监管的建议 相关标准目前已纳入修订计划 [3] 行业与公司运营环境 - 基层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面临网络渠道购买农药兽药价格虽便宜但易买到假货的困境 对产品质量缺乏信心 [2] - 人大代表履职需深入田间地头等基层进行调研 与农户面对面交流以了解生产难处和政策期待 [2]
严打网售食品假冒伪劣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压实三方责任
北京商报· 2026-02-26 20:53
监管新规出台背景与目标 - 网络消费中食品已成为核心品类,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屡打不绝 [1] - 现行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责任规定不足、适配性差,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 [1] - 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新规,旨在补齐监管短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展开 [1] 明晰三方“责任” - 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与管理员、建立入网审查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2] - 入网食品销售者需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保障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与经营行为、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 [2] - 监管部门需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三方形成相互监督、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2] 推进两个“协同” - 推进执法协同机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线索通报、调查取证、问题处置等监管执法协作,实现全国监管一盘棋 [2] - 推进贯通协同机制,要求平台提供者向入网销售者即时推送风险提示并提出防控要求,入网销售者发现风险也需及时告知平台,双方发现违法行为或潜在风险均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2] 强化一体“执法” - 明确跨区域管辖规则,以破解平台外溢性与属地监管局限的矛盾 [3] - 强化严惩重处,重点加大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3] - 针对平台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与处置等行为,增设相应法律责任 [3] - 对平台未按要求建立选品规则、未对推介食品进行查验、推介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3]
剑指“幽灵外卖”、虚假宣传等顽疾 两项新规守护“舌尖安全”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2-26 20:19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针对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领域制定了两项新规定,旨在压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1] - 两项规定分别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 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要点 - 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1] - 要求外卖平台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1] - 对于核验不符的商家,平台不得为其提供服务[1] 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要点 - 要求平台企业对入网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1] - 平台企业需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入网销售者的相关信息[1] - 要求入网销售者对所售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 - 禁止入网销售者宣传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禁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1]
摸清底数除隐患精准监管护食安 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扎实推进三项重点 排查统计工作
中国食品网· 2026-02-26 16:06
监管行动概述 - 新疆塔城市新城市场监管所全面启动针对网络餐饮、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及餐饮连锁企业的专项排查统计工作,旨在夯实监管基础、精准掌握行业底数、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并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1] 网络餐饮领域监管 - 监管所针对网络订餐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梳理汇总平台监测及线下检查中发现的证照公示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1] - 监管所要求相关单位将问题规范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并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来摸清网络餐饮经营风险底数,为后续靶向治理提供支撑 [1] 连锁企业领域监管 - 监管所同步推进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与餐饮连锁企业的底数核查工作,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及已备案食品销售企业展开“拉网式”摸排 [1] - 摸排工作严格按照统一表格进行数据统计,确保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业态类型等信息准确无误,并做到“一户一档”由监管所留存 [1] - 监管所全面开展餐饮连锁企业基本情况核查,逐一核实门店数量、总部信息及经营模式,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为后续风险分级与精准监管奠定数据基础 [1] 后续监管方向 - 此次排查统计是提升食品经营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依托摸排成果动态更新监管台账 [2] - 监管所将持续聚焦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与指导力度,以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2]
【守护烟火气 温暖团圆年】
新浪财经· 2026-02-26 12:14
行业监管动态 - 春节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监管不打烊”,为节日市场安全提供保障 [1] 山西省忻州市监管案例 -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春节期间对忻州古城等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74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整改问题隐患245个,开展专项抽检230批次 [2][3][4] - 春节期间(大年初一至初三),忻州古城累计接待游客46.64万人次,日均客流量稳定在15万人次以上 [4] - 当地创新构建“抽检+排查+整改”全链条闭环工作模式,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工作机制 [4] 江苏省扬州市监管案例 -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对扬州千味韵食品有限公司等年货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巡查,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5][6] - 企业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订单比平时增多,生产环节严格把关 [5] 山东省宁阳县监管案例 - 宁阳县市场监管局针对非遗“四八宴”进行专项监管,组建了12支专项执法队伍,采取“全覆盖排查+重点抽查”模式 [7] - 春节期间共检查承办单位42家,整改问题隐患15个,并制定了18项“安全清单” [7] - 春节期间,宁阳县四八宴订单达3300余桌,接待食客3万余人次 [8] - 当地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进行线上“云巡查”,并升级“阳光外卖”模块,对后厨进行直播监管 [8]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监管案例 - 桂林市兴安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农村市场存在的标签误导性“伪奶”产品开展执法检查 [9][10] - 截至目前,已有15家经营主体的7款标签不规范的相关食品被下架处理 [11] 湖北省荆州市监管案例 - 荆州市多部门联合开展牛肉市场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构建“源头管控+市场核查+执法保障”的监管闭环 [12] - 行动深入1家屠宰场、4家农贸市场,对37家牛肉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5个,未发现非法“倒牛”、病死牛肉流入市场等严重违法行为 [13]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监管案例 - 固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智能研判进行肉制品安全监管,已精准锁定56家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 [14][15] - 当地实现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两证”)无纸化,建立了从养殖到餐桌的全链条数字化监控体系 [15] 安徽省利辛县监管案例 - 利辛县市场监管局以年货大集为重点,采取“全覆盖排查+重点抽查+现场快检”模式开展巡查 [16][17] - 截至目前,已对年货大集开展巡查6次,现场整改标签不规范、标价不清晰等问题隐患17个,完成食品快检36批次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