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胀盯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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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广义价格指数体系,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水平 | 宏观经济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2-26 18:36
构建广义价格指数体系 - 价格水平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核心要素,传统上以CPI和GDP平减指数为核心参考指标,但存在局限性,无法全面反映资产泡沫和经济周期[2][6] - 当前CPI为0.5%,PPI为-2.3%,GDP平减指数约为-0.7%,GDP平减指数最能反映整体价格水平[5] - 需要构建更综合的广义价格指数体系,包括实体经济价格指数(CPI、PPI、GDP平减指数)和金融价格指数(股票、房地产、汇率等)[6][7] 微观价格指数与宏观价格指数的偏离 - 传统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如帕氏指数、拉氏指数)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时难以准确反映市场变化,可能导致1%-2%的高估[9] - 发展中国家因经济结构易变性,物价稳定目标通常设定在3%-5%,高于发达国家的2%[9] - 当前中国CPI为0.5%,PPI为负,若考虑结构性因素,实际物价水平可能已收缩[10] - 统计方法(如历史成本法)可能低估房租价格波动,导致宏观与微观价格指数偏离[10] - 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带来的供给冲击可能导致GDP正增长而CPI低迷,需区分需求端和供给端的影响[11] 价格治理的历史经验与政策启示 - 治理通缩难度大于治理通胀,因价格变化对生产端和消费端的影响不对称[13][14] - 通胀时期消费者不满强烈,通缩时期生产者不满更显著,导致政策制定压力不同[14] - 短期需求刺激政策无法解决长期通缩,需结合结构性改革和配套措施(如罗斯福新政)[15] - 打破通缩螺旋的关键在于提升工资水平,但需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化和劳动生产率提升为前提[15][16] - 当前需加速市场出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使企业自发提高工资水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