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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一策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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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园区工作启动
中国化工报· 2025-09-22 23:10
政策发布与试点名单 - 生态环境部确定天津南港工业区等46个化工园区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第二批试点园区 [1] - 试点园区需遵循"以空间换时间"环境应急理念,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并编制"一园一策一图",探索地方特色应急防控模式 [1] - 政策要求做好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与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有效衔接,构建园区与河流相互支撑的应急准备体系 [1] 区域实施时间表 - 要求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加快推动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于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 [1] - 长江、黄河、大运河流域相关省(区、市)需加快完成干流岸线3千米范围内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力争2026年基本完成 [1] 政策目标与规划 - 生态环境部自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旨在总结推广经验,为"十五五"期间实现全国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全覆盖奠定基础 [2] - 下一步将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先进经验并向全国推广,持续提升化工园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 [2] 试点园区分布 - 第二批试点园区共46个,广泛分布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 [3]
中国持续推进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中国新闻网· 2025-09-12 19:17
政策推进 - 生态环境部确定天津南港工业区等46个化工园区为第二批试点园区 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1] - 试点工作遵循"以空间换时间"环境应急理念 要求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并编制"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方案[1] - 要求实现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与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有效衔接 构建相互支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体系[1] 区域实施要求 -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需发挥先行先试优势 在2025年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全覆盖[1] - 长江、黄河、大运河流域相关省区市需加快完成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化工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力争2026年基本完成[1] 试点工作规划 - 生态环境部自2023年起启动试点工作 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2] - 通过因地因园制宜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案例样板 为"十五五"期间实现全国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全覆盖奠定基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