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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控股(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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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市公司董事两父子,被纪律处分,涉IPO时未披露未偿还贷款
搜狐财经· 2025-10-24 13:47
纪律处分事件 - 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对星宇控股前非执行董事吕庆星及前执行董事吕竹风采取纪律处分 [2] - 纪律处分原因为两人未促使公司在招股章程中披露重要信息 包括未向保荐人或其他董事披露涉及附属公司总值4900万元人民币的未偿还贷款 [2] - 吕庆星个人收取了未披露贷款中的至少4400万元人民币 [2] - 在IPO后 两人在其他董事或独立股东不知情或未批准的情况下 将星宇附属公司的物业抵押以担保贷款 [2] - 港交所对两人发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认为若两人仍留任董事将损害投资者权益 [2] - 两人未就违规事项提出抗辩 并同意接受上市委员会的制裁 [3] 公司业务与董事背景 - 公司业务涉及有色金属结构加工及销售 以及冶金原材料 建筑料及汽车零件的销售 [4] - 吕庆星曾担任多家中国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包括已撤销登记的龙川天宇特钢有限公司和已注销的宁德市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 吕庆星现任蕉城区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并曾担任宁德市人大代表 于2009年12月获颁第十三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 [6] - 吕庆星为执行董事 主席兼行政总裁吕先生的父亲及高级管理层成员之一姚晶晶女士的家公 [6]
星宇控股(02346) - 联交所对星宇(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2346)两名前董事的...
2025-10-23 16:40
业绩相关 - 2017 - 2019年吕庆星借款约4900万元,占2019年2月现金约76%[13] - 借款占上市实得净额约69%[13] 违规情况 - 吕庆星和吕竹风未披露贷款,招股资料失实[4] - 未披露抵押,公司未遵守规定[5] 裁定结果 - 裁定吕庆星和吕竹风违反《上市规则》[10][12] - 二人同意接受制裁[9]